<h1>第1926章</h1>
接下来常委会上还研究了其它的几个问题,也都是人事上的微调。
李文武即将离开市政府办公厅去企业任职,市委组织部提议原来市政府办公厅的第一副秘书长邱会元接任秘书长的职务。大家也都没有意见。
这个邱会元我当然了解,据说他和姜山安有着亲戚关系,我感觉陈书记的这种安排应该是对姜山安家族的一种安慰,也算是对姜奎家人的死做了一个交待。稳住了邱会元也就稳住了姜山安和姜奎家族随时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我觉得陈书记的这步棋下得非常高明。
不过有一件事情我没有料到——市委组织部提议了原市公安局的办公室主任提拔为市政府办公厅的副秘书长。就是那位苏警官。苏雯。
市委组织部说明了提拔她的理由:政治原则强,能力强,在正科级职务上工作满四年......而且,市政府办公厅需要一位女性副秘书长。
我忽然想起上次陈书记看苏雯时候的那种眼神来,心里顿时就觉得这里面有些怪怪的。不过我不可能反对这样的提议,反而地我还必须支持。我说道:“这位女同志我也算是认识,就是在上次我们上江市扫黑行动的过程中。正如市委组织部刚才介绍的那样,这是一位能力很强的同志,而且她的工作积极认真,做事细心。我是分管政府办公厅的,确实我们需要一位女性副秘书长,因为我们有一位女性副市长,今后由苏雯同志去联系这一块的工作更合适。”
在我说这番话之前柳市长也说了话,他对市委组织部的这个提议也是完全赞同。而且他还介绍了苏雯其它的有些情况,“这个同志曾经立过二等功,当时她和另外一名警察追捕逃犯的时候车翻下了悬崖,如果不是悬崖中间的那棵树的话,她可能就牺牲了。可能在座的很多同志对二等功的概念不是很清楚,在这里我说明一下。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相关规定,对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可以给予嘉奖;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而且记二等功必须由公安部批准。由此可见这个二等功可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像这样的同志我们早就该提拔了。”
他的理由很充分,不过我觉得有些怪怪的:要提拔的话也只能是在公安系统内部提拔啊?干嘛非得要提拔到我们市政府来?
当然,这样的疑问只能是在我心里想想罢了。
会议一直开到中午十二点才结束。
市委常委会结束后军分区的刘政委过来问我道:“冯市长,今天晚上你有空吗?”
我顿时就笑,“刘政委,你那酒可不好喝啊。一顿饭几十万,我再也拿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