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三百三十二章,原则</h1>
人不能太得意,得意就容易忘形,忘形就容易失败,人如此。厉鬼也是如此。
我一早就感觉到了四周鬼气的波动开始变化,特别是在这鬼神大将抓住我脖子的时候,四面八方涌来的鬼气如果这些鬼神们哪怕有一点点的警惕,就不会被混摩天的战魂们包了汤团。
摔在地上,感觉到自己被一个牛头从地上拎了起来,已经没力气反抗的我被牛头抓着带到了混摩天的面前。
后方的鬼神们正在奋力地抵抗战魂们的攻击,混摩天却很镇定地看着我,低声说道:“你的麻烦真不小啊,刚离开幽冥府就遭到了追杀。”
我瘫坐在地上,冷笑着说道:“所以你要看紧一点,要不然很多人都想灭了我的魂儿。”
混摩天冷笑了一下,此时却看见一个阴司抱着沾满鲜血,散发出夺目红光的赤色魔剑走了过来。混摩天望了一眼这赤色魔剑,明显脸色一变,皱了皱眉头,但是眼神里似乎散发出了一丝光芒。
“这是你的?”
混摩天看着赤色魔剑,低声问道。
我点了点头道:“是我的,怎么了?”
混摩天笑着说道:“你可知道这把剑的来历?”
我摇了摇头,混摩天伸手抓住赤色魔剑,凌空一挥,剑光随着赤色魔剑的剑身晃动,混摩天眼中的神采更盛了,低声说道:“此剑有两个名字,却不是这一世的宝贝。一名神剑赤霄,一名魔剑桎梏,沾了灵血便可发动,怎么会在你的手上,你小子运气不错啊。”
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到了我的面前,蹲了下来,将赤色的魔剑插在了我面前的地上,低声说道:“这剑,我想要,和你换。”
我一愣。吃力地仰起头看着他问道:“换?七天之后我要是死了,这剑还不是你的,何必和我换呢?”
混摩天却摇了摇头,摆摆手道:“我有我的原则,所有我想要的东西都是换来的,你要什么?”
我慢慢举起了沾满鲜血的手。抓住了赤色的魔剑后轻轻抚摸,随后笑着说道:“我要你放过我。你肯吗?”
混摩天脸色微变,眉头又皱在了一起,看起来就是不愿意的模样,我哈哈笑道:“果然是不愿意吗?如果你不愿意,那就等我死后再拿这魔剑吧,至少在我活着的时候,它是我的……”
身边听到我这话的阴司立刻暴喝道:“什么东西!我家大人要你的剑是给你脸,还不松手!”
说话间这阴司就想敲打我的脑袋,却刚踏出一步就被混摩天一巴掌给扇飞了出去,四周的鬼差都吓了一跳,混摩天带着温怒沉声道:“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交换是我的原则,我是个生意人,不是强盗,谁要是敢明抢我就灭了它,听见没有!”
我吐出一口血水,混摩天转过头来望着我,笑着轻声说道:“小子,别狮子大开口,做生意要讲规矩,放你不是不可以,不过光是一把剑未免有点过了,你还有什么宝贝能用来换你的命吗?要是没有的话,我可不能答应。”
我微微笑了起来,随后仰起头道:“我身体内还有一个命格叫做魇鹰之命,你要是喜欢也可以拿去,这可是华夏十大恶命之一哦!”
混摩天听后却挥了挥手道:“我可不是命师,再说了这魇鹰之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要来干什么?还有别的吗?要不然,我给你提个方案,你听听?”
我仰起头望着混摩天,他凑近了我的耳朵边低声说道:“只要你把这剑给我,我可以将原本的七日时间换成五年时间,五年后我再来取你的魂魄,你有五年时间可以准备,我想这个方案应该不错吧。”
我咳嗽了几声,喘息了几声后说道:“好,我答应你,剑归你,不过你得送我和我的朋友离开阴间,保证我们不会被鬼神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