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最破最烂的楼里试。每个人身上只能带一支蜡烛……”他陷入到回忆中,随着话语,眼里逐渐涌现出淡淡笑意,“进入建筑后,要爬到最高那层,从窗口探出身朝大家挥过手,再原路返回。这样一趟用时最短的人,就能成为那年的‘勇士’。”
如果没有和纪晨风交换,每年的勇士应该都会是我吧。这样想着,搅弄残羹的动作一顿。据说,每个人毫无例外地都会对自己过去曾是个蠢货这件事没有异议。而现在的我,对上一秒会生出如此可笑想法的自己,也同样感到愚不可及。
我难道是在羡慕纪晨风吗?羡慕他可以有机会夺得那样一个无用的“勇士”头衔?
有病吧。
“你有成为过‘勇士’吗?”
丢下银勺,我站起身,从一旁餐车里拿起赠送的白葡萄酒,用开瓶器打开。
“没有,我不太喜欢……黑暗。”
替纪晨风倒酒时,他一手捂住杯口,另一手抬起倾斜的酒瓶,示意我不用给他倒。
我挑挑眉:“不喝一点吗?”
他摇着头,将杯子挪得更远了些。
“会醉的。”
“今晚有什么必须要在清醒下做的事吗?”我明知故问地开他玩笑。
他轻轻抬眼,用那双不说话就会显得格外冷漠的眼眸与我对视片刻,又垂下去。
“我只是不想在你面前失去意识。”
那真是可惜。喝醉了,说不定嘴里的温度会更高,而且也更好摆弄。
脑海里尽是禽兽的想法,表面上我却还是笑意盈盈。
“你不喝,那只能我喝了。”我晃晃瓶子道。
用餐完毕,工作人员上来撤走了盘子,离开前让我们有什么问题或者需要就打前台电话,并表示之后没有特别原因的话,都不会再过来打扰。
这下是真的,只剩下我和纪晨风两个人了。
虽然四周一片漆黑,但其实时间还早,如果不找些别的事做,根本就睡不着。
别的事……
纪晨风进浴室洗漱期间,我坐在沙发上,望着远处和头顶的星空,一杯接着一杯,不知不觉就将整瓶白葡萄酒都喝完了。
不像纪晨风那个菜鸡,我的酒量从以前就很不错。只不过因为戒酒,三年没怎么碰过酒精,甫一喝下整瓶,多少还是会有些不适应。
大脑是清醒的,身体却生涩地开始发热,指尖、眼底、还有口腔,连呼吸出来的气体,都带着熔岩般的热度。
解开领口的纽扣,再是腰间的皮带。
纪晨风从浴室里出来时,我正好解开拉链,任由裤子自由落体,坠向地面。他穿着民宿提供的灰麻色浴袍,擦着潮湿的头发,见此一幕,瞬间定格在原地。半晌后,好似带着重量的目光从我的脸上缓缓向下游移,长久地停留在下半身。
浴袍材质轻薄,身体有什么反应立刻就会被看得清清楚楚。哪怕只是视线接触,也没有人会小看纪晨风那只在暗处静静抬头的野兽。
为什么只有这个地方是怪兽级别的?虽然已经是第二次目睹,但我还是在心底发出了不受控制地惊叹。
“怎么,喜欢这个吗?”我低下头,扯了扯夹住衬衫下摆和袜子边缘的黑色固定带。
抓着毛巾的手自然垂坠下来,他终于抬起头,将视线落到了我的脸上。
“嗯。”
喉结滚动着,仍然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回复,却比平时更为低沉磁性,钻进耳朵里的时候,就像有电流穿过。但也可能,只是我的酒劲上来了。
我笑着坐到床上,拍了拍身旁的位置。
“那就……不拿下来了。”
工祝呺火星妙妙屋
第24章偶尔也会喜欢人类
许家家境殷实,两个女儿从小都是接受最好的教育长大。许婉怡大学期间认识了桑正白,两人志趣相投,很快走到了一起。
后来谈及婚嫁,一切都很顺利,许家二老颇为赏识桑正白的才干,在他创业路上帮助良多。
许婉怡并不是桑正白背后的女人,她更喜欢与丈夫一道并肩作战,攻克难题。可以说,桑正白事业的成功,离不开许家,也离不开许婉怡。
然而随着年龄增长,生儿育女成了横在许婉怡面前,不得不面对的一道难题。许家二老的催生,以及自身年龄带来的焦虑,让她最后决定于三十五岁这年怀孕生子。
可惜命运弄人,前三十五年的运气仿佛一夕间用尽。可能因为高龄产子的原因,也可能单纯的运气差,一命换一命,许婉怡最终没能从产床上下来。更要命的是,祸不单行,桑正白的生意在这时也出现了问题。
做生意的人大多带点迷信,或许这也解释了桑正白为什么从来对我只有严苛没有慈爱——他爱不起这个从出生就克父克母的孩子。
保姆虐待事件后,认识到桑正白对我的懈怠,许汐强烈要求父母将我接到许家照顾。初衷是好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经历中年丧女之痛后,两位老人身体本就大不如前,没有什么多余的精力花在我身上。加上……兴许是看到我就会想起自己的女儿,记忆中,他们面对我时总是分外哀愁,难有笑脸。许老太太甚至不能与我共处太长时间,不然就要伤心流泪。
小时候哪里懂大人间的弯弯绕绕?他们越不待见我,我越是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好。为了讨好他们,我加倍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学校活动,为的不过是取得荣耀后能使他们多看我一眼。
记得有一年我拿到了“学校之星”的奖状。这个奖不仅要参考平时成绩,还要参考活动参与率,每个年级只有一人可以得到,非常难得。期末拿到这个奖时,我兴奋极了,拿着奖状直接回了桑家,随后一整天都在期盼桑正白回家。
那天一直到深夜,桑正白才打着电话从外头姗姗归来。我等得快要睡着,听到动静后立马冲下了楼,忐忑地候在玄关。
手里紧紧捏着那纸奖状,在他踏进大门的下一瞬,鼓起勇气上前。
“爸爸,你看,我得‘学校之星’了!”我尽量克制语气,让自己显得不要那么骄傲自满,但唇角却怎么也落不下来。
桑正白捂住电话,低头看了我一眼。
“嗯,不错。”只是匆匆扫过我手上的奖状,他便掠过我接着与电话那头的人谈论公事,“没事,我们继续吧……”
我耗费了一个学期辛苦取得的奖状,忍着睡意等了他一个晚上,他却连一分钟都吝啬给我。
或许我应该感谢他不是看一眼就走,起码还赏赐给我三个字。可老实说,当时除了失望,根本生不出别的情绪。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第一次清楚地意识到,有些东西是我无论付出多少努力都没法儿得到的。
第二天我就回了许家,而迎接我的是同样空旷冷寂的大宅。通过工人才知道,许家二老在几天前便出发去看望在国外念书的许汐了。他们明明可以提前告诉我的,却选择用最糟糕的方式知会我。
成长的过程,我好像什么都不缺,特别富裕,又好像什么都缺,贫穷到……连一个真正的“家”都未曾拥有过。
桑家、许家,不过是我暂时的居所,同我的公寓,以及酒店的套房没有区别。就似雏鸟被孵化出来,于巢穴中长大,鸟巢对雏鸟来说,只是个方便父母抚育它们的场所。离巢的那一天,它们不会有任何留恋,也不会想要再次回去。
泡泡屋没有窗帘,这就意味着,当太阳升起,第一缕阳光照射进林间,我注定要在刺目的阳光下醒来。
不适地睁开双眼,朦胧的光线下,第一眼便看到纪晨风盘腿坐在床尾,正对着日出的方向。
可能是昨晚那件浴袍弄脏了,不能再穿,他换回了自己的衣服,不知道是几点醒的,但可以确定已经醒了有一会儿了。
朝阳要比昨天的落日更亮一些,自地平线缓缓升起,为他周身镀上一层热烈的金边。
我凝视他背影片刻,从床上撑坐起来。大腿肌肉传来古怪的酸痛,掀开被子,衬衫下摆,两腿外侧,靠近腰胯的位置,肌肤上夺目的青紫简直让人无法忽视。
听到动静,纪晨风身形一动,往身后看来。我若无其事放下被子,冲他露出一抹事后清晨慵懒的微笑。
“你怎么醒的这么早?”
他指了指我们头顶的一棵树:“听到鸟叫我就醒了。”
睡着的时候好像确实有听到鸟叫,但因为大脑过于疲惫,并没能将我吵醒。这样一想,这或许也是我睡眠断断续续的罪归祸首之一吧。
“昨晚没摘吗?”我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既然能听到鸟叫,意味着他昨晚睡觉时没摘人工耳蜗。可这东西人毕竟是电子器械,睡觉也戴着,不会难受吗?
纪晨风抬手按住耳廓上的黑色仪器,解释道:“带了备用电池,电量很够用,所以就没摘。不想……你叫我的时候什么也听不到。”
心脏就像要炸开一样混乱地跳动了一下,由于是从未有过的感觉,不禁让人怀疑是不是猝死的前兆。
所幸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这种可怕的心悸便消失了,心脏再次有序跳动起来,找不到一点曾经错乱的踪迹。
应该是缺觉导致的吧。默默按了按胸口。看来得找个时间去做下体检了。虽然烦心事一件接着一件,但我可不想这么早死。
“叫前台送早餐上来吧,吃完我们就回市里。”掀被下床,我浑身只着一件衬衫踩在地毯上,扫视一圈后,在沙发上发现了自己叠放整齐的剩余衣物。
不做兽医也不做模特,他其实还挺适合做保姆。会做饭,学历高,医学背景,脾气还好……应该有很多雇主会对这样一位赏心悦目的“小保姆”感兴趣吧。
抓过裤子,我在纪晨风的注视下进入浴室。
对着镜子脱掉衬衫,在脖颈和锁骨位置,可以清晰看到一枚枚鲜艳的吻痕。
脑海里的记忆在视觉的刺激下一点点复苏。如果说前两次的“深入交流”,纪晨风在我面前还维持着基本的绅士风度,这次在那两条固定带的刺激下,算是彻底撕去文明的外衣,露出颇为符合他外在的、野蛮的兽性。
一开始倒也还好,我单方面享受他的服务,在漆黑的森林中,璀璨的星空下,体验可以说是无与伦比地好。
鉴于过于好了,胡乱摸着他面颊和耳垂的时候,差点又不小心碰掉他的人工耳蜗。
他仿佛早有预料,及时攥住我的手掌从颊边扯离,递到了自己泛着水色的唇边。
“别再碰掉了……”他轻柔地吻过我的指尖,用粘稠地宛若蜜糖一样的声音说道,“我想听你的声音,任何声音。”
手指烫到简直要烧起来,而我甚至分不清那惊人的温度是来自于自己还是纪晨风。
“继续……”嗓音哑得不成样子,抽出手指,我按住他的后颈,这次有小心没有碰到他的耳朵。
身体因为回忆而微微发热,再想下去可就麻烦了。
努力强制自己不再去回顾,但可能昨晚的记忆实在太过新鲜,就算屏蔽了视觉,也能轻易通过触觉回想起来。
手指顺着花洒的水流一碰触到大腿,相应的记忆就跳了出来。
享受过纪晨风的服务后,本来想像上次在车里那样出借双手,礼尚往来。然而才碰到他的衣角,就被他按着肩膀推到了床上。
以为是要接着再来一次,虽然有些累了,可想着不能在这方面被看扁,也就没有制止。前面步骤都没有什么问题,纪晨风将方方面面都照顾得很好,除了手上力道有些大,和太过热衷我的股薄肌,基本找不到别的错处。
他的姿态,他长久的表现让我放松了警惕,结果就让他得寸进尺了。手已经是对他的恩赐,他却胆大妄为地肖想我的腿。
意识到他并拢我的双腿是要干什么,下意识就踹了过去。
这种姿势,这种近乎于把我当女人的姿势……让我觉得恶心又羞辱。
心里疯狂爆着脏话,脚踝却被对方再次准确地抓住。白天就连躲避别人的拳头都不会,这会儿倒是一抓一个准了。
“不可以吗?”纪晨风跪在床尾,俯视着我,用一种稀松平常的语气问道。
不可以……吗?
胸膛愤怒地起伏着,想说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大脑又该死的理智,知道如果在这种时候言辞激烈地拒绝,那这么久以来对于纪晨风的“攻略”,也可以基本宣告功亏一篑了。
第一次还可以用不适应搪塞过去,第二次再这样排斥,他绝对会怀疑我了吧?怀疑我为什么明明不能接受男人,还要招惹他。
操。好像把自己逼到了一个退无可退的境地。
“先……放开我。”僵持了片刻后,为了大局找想,我还是不甘不愿地妥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