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20章 打个劫</h1>
“好久没来这里了啊,”虎牢感慨的望着昆明要塞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里要比西北热闹许多,仿佛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西南更繁华,因为这里有商业。而西北则是荒凉与冷酷。
西北的要塞里基本都是士兵,无数的部队从前线退回到要塞里修整,无数的部队从这里出发去前线,每个要塞都是西北军的前进基地,要塞里的居民无非就是为了战争而服务,整个荒凉大西北的无数要塞都是组成西北战区后勤系统的一个零件。一个个要塞伫立在西北荒地上,显得有些孤独。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以前虎牢所率的部队回要塞修整时,他就会跑去要塞城墙上坐一坐,夕阳下的他看着一望无际的荒漠都会想起这句诗。
是的,西北军是孤独的,财阀们提供一些必要的经济支持,好让西北军有能力维持下去,继续孤独的为内地挡风挡雨,这样财阀们就不用自己去操心应对恶魔的事情。他们与西北军保持良好的关系,却又始终对西北军敬而远之。一群穷鬼,有什么好交往的。
人们总说京畿卫戍的部队是狼,然而虎牢却觉得西北才是,整支西北军就是一条大漠孤狼!
京畿卫戍的那些人不过就是一群疯狗罢了。
林子云提议联手的时候虎牢心里一点波动都没有,林子云自大归自大,但实力确实是绝强的。但虎牢不屑与任何人联手,不是说他比林子云还自大,把所有财阀的高手都不放在眼里。而是西北军有西北军的骄傲,既然是孤狼,就要保持孤狼的高贵!
林子云少年天才,美国交流生一行吊打无数美国战争学院天才,一时名声大噪,全球瞩目。林子云不需要向任何人低头,也不需要向谁妥协,他本身就是财阀。而他虎牢与林子云不同,他没有上过战争学院,甚至没有上过几天学,16岁参军,与恶魔的战争中无数次死里逃生,身边每天都有人死亡,再有新面孔填充进来。他在这个过程里学会了忍让、坚韧、耐性、狠厉,曾经在沙漠里执行任务遭遇大群巨蜥恶魔迁徙,他在沙子下面足足躲藏了三天三夜。最终找到了将巨蜥群里白金级恶魔统领斩杀的机会!
林子云这种人是顶着光环成长的,而虎牢则是喝着恶魔献血成长的!
不是一类人,就干脆别往一起凑。
虎牢收拾好自己的背包就准备往雨林里去,他提前过来就是准备先熟悉雨林情况的,秋猎这种事,西北军年年都是前三名,绝不可能在自己这里堕了名头。不然回去还不得让部队里那群小屁孩笑死?
虎牢突然想起来一个问题,林子云这次既然有时间来参加这次秋猎,那就是说明,他终于成功得到闪现传承了!他皱起眉头,闪现现在对他来讲还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词汇,不知道这次会遇到多少强劲的对手?
他刚走出酒店,就有一群人看见他户外装扮眼睛一亮围了上来:“大哥,需要向导吗”
虎牢环视他们一眼,嘴中轻吐:“滚。”
众人被他身上浓重的血腥气势吓的脸色一白,纷纷让开了一条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