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打车来到了马头山,此时的马头山,还没有像后世那样被开发成公寓住宅区,都是些五六十年代的低矮老楼。
脏乱差是这里的标志,仅有的两栋高楼也没有建成,看样子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停工了。
“鸡心,你是不是很想走?”
林耀直奔烂尾楼而去,一边问,一边打量着这栋楼。
鸡心不知道这话是真心还是假意,迟疑着说道:“耀哥,我说走,你不是不同意吗?”
“强扭的瓜不甜,你人没走,心已经走了,我还留你做什么?”
林耀顺着楼梯往烂尾楼上走,走了两步,发现鸡心没有跟上来,于是招手道:“上来看看,要是这里合适,我准备将这里当做临时据点。”
鸡心咬牙跟了上来,二人一前一后往楼上走,很快来到了17楼的楼顶。
站在楼顶的天台上,整个马头山,乃至于半个元朗都映入眼帘。
林耀吹着晚风,打量了一下这里的环境,摇头道:“不太合适,这里太高调了,住进来瞒不过有心人的目光。所幸,我跟刀仔没被认出来,警署没挂我们的通缉令,不然只能和叶国欢一样,躲进九龙城寨里去了。”
“耀哥,你同意我离开了?”
鸡心忍了许久,还是忍不住问道。
林耀回头报以微笑,笑着说道:“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你执意要走,我怎么挽留?”
“耀哥,不用分我六十万,我这个人很知足,你给我五十万我就立刻离开港岛,一辈子也不回来了。”
鸡心一脸期盼,连要价都比以前低了不少。
林耀笑的更灿烂了,拍了拍鸡心的肩膀,揽着他一起看着脚下的城市,低语道:“你知道吗,我是一个很讲道理的人,信奉能用智慧解决的事,绝不多动武力。可有些时候,偏偏有些人不如你愿,比如说你吧,我明明告诉你了,这笔钱现在不能动,为什么你总是不信?”
“耀哥?”
鸡心惊恐的看向他。
下一秒,只觉得腹部一疼。
低头一看,林耀不知什么时候拿出了一把匕首,此时匕首已经扎在了他的肚子上。
“嘘!!”
林耀捂着鸡心的嘴,低语道:“天黑了,别大声说话!”
噗嗤!
噗嗤!!
一连几刀下去,林耀将鸡心推开,看着他怒睁的双眼。
此时鸡心还有气,捂着肚子,一脸痛苦的看着他,目光无比的恶毒。
林耀叹息一声,掏出纸巾,擦了擦刀刃上的血迹,面无表情的说道:“你知不知道,我不让你走是为了你好,现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在找我们,你带着钱离开就是羊入虎口。”
“我明明已经告诉你了,再等几个月,以后有的是好日子过,你为什么就不相信,非要让我难做呢?”
“你以为你多厉害,叶国欢能逃掉,那是他烂命一条,谁都知道他身上没钱。”
“所以,他能逃进九龙城寨,那里的人不会为难的。”
“你不一样啊,那个叫陈家驹的差佬,已经看到你的样子了,谁不知道你是劫匪之一,这时候你要是出去了,跟六岁孩童手捧金砖招摇过市有什么区别?”
“还逃到新加坡去,你知道新加坡在哪吗,知道要坐多久的船吗?”
“你总以为我要害你,我是不想看你死啊!”
“可你浪费了我的苦心,将它视之儿戏,你该死你知道吗?”
林耀走上前去,用刀刃在鸡心的脖子上一划,低语道:“下辈子,头脑清醒点!”
说实话,在今天之前,林耀从未想干掉鸡心,吞掉他的那笔钱。
他做人是有原则的,如果鸡心不是触碰了他的底线,他真不想手上沾血。
可惜,他做的太过分了。
偷钱逃跑,这怎么能忍?
真让他跑到外面去,万一被什么人给抓住,以他的性格恐怕一句也兜不住,啥都得抖出来。
贪财,喜欢钱,没有错。
不听话才是大错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