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耀没有任何反应,这种站在酒吧门口拉客的夜莺,是城镇中最低档次的廉价鸡,只有落魄牛仔才会来光顾,谁也不知道她们身上有多少种病。
“小气鬼!”
看到林耀不理睬自己,夜莺不屑的撇了撇嘴,很快又对其他人笑了起来。
“嘿,朋友,你的马真漂亮!”
两名刚从酒吧出来,腰间带着武器的牛仔,一脸迷恋的挡住了去路。
林耀向他们的腰间看了看,两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民用版,一看二人的武器和装扮就知道这是两个混的不如意的牛仔,保不准身为牛仔的他们连马都没有。
“它值多少钱,是纯种马吗?”
二人围在林耀身边,像极了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
“拿开你们的脏手,它比你们的命值钱!”
林耀顺手一抽,从枪袋中抽出了左轮:“你们不会想试试的!”
“别紧张,我们就是问问。”
二人连忙后退,第一反应不是摸枪,而是举起了双手。
看到二人下意识的动作,林耀明白二人是真的喜欢他的马,不是来抢夺的。
类似这种动不动就举手的软蛋,可没有跟人把枪互射的胆子。
牛仔中,这种人是最多的。
他们看上去凶悍,实际上只是银枪蜡头,换成两个真敢在大街上拔枪抢马的牛仔,也不可能混成二人这个熊样子。
“你们在干什么,不许再镇子上捣乱!”
巡逻的治安官发现了这边的情况,一边摸向手枪,一边大声警告着。
林耀推了推帽子,这是牛仔打招呼的方式,也示意他不想捣乱。
至于问马的牛仔二人组,则灰溜溜的跑开了,显然他们知道治安官的厉害。
“我是快枪比利,没人比我的枪更快,没有,想在镇上闹事你最好小心点!”治安官是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头,干瘦干瘦的,这种人往往都是用枪的高手,年轻时保不准就是某一地区的著名牛仔。
在这里要补充一下,当地的治安官,不一定是本地人。
他们大多是外聘的,比如东镇出个著名牛仔,西镇可能就来邀请他成为治安官,保护小镇不受强盗的打扰。
这些人,往往有杰出战绩,有些甚至跟强盗有交情。
有他们在,强盗不会来镇上抢劫,牛仔们也不敢在当地闹事。
作为回报,治安官享有小镇的税收分成,用来招募部下和更换武器。
在这个法律尚未健全,执法力度有待提升的年代中,当地警长往往也兼任着镇长,权利大的难以想象。
在小镇上,能跟他抗衡的只有上面派下来的税务官,或者一些大的农场主与矿场主,普通人绝对要看他的脸色行事。
“我回来了!”
牵着马走到小镇北部,这里有他的家和亲人。
前身的父亲林志舟,就是一个小牧场主,家里养着三十多头牛,在镇上算是比较体面的人物。
前身的母亲玛丽,则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当地人。
林耀是二人的混血后裔,他有东方人的黑发,也有外国人的棕色瞳孔,细看,更像是唐国人。
“史蒂芬!”
一名体重足有二百斤,腰比水桶还粗的中年女人从房间中冲了出来,哭嚎着一把抱住了林耀。
林耀有些不知所措,甚至不太适应自己的英文名字,尴尬的说道:“妈妈,我回来了!”心中默念道:“以后我就是林耀,就是史蒂芬·林,感谢你们的儿子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作为报答,我会铭记你们的恩情。”
没有前身的意外身亡,就没有林耀的再次转生。
作为转生者,林耀很珍惜这次的机会,离开之前,肯定会做出报答。
当然,一些钱财可能不够。
但是他能做的不多,也无法像真正的前身一样,在他的父母面前尽孝。
毕竟,他是转生者,不是前身,能回来看看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已经是他能做到的全部了。
想来前身在天有灵也不会怪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