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也别想,浓烟会引来克里人,我可不想被人追杀。”
林耀否定了威廉的幻想,他也想吃山鸡炖蘑菇,但是不现实。
浓烟会引来克里人,所以他们别无选择,不管是山鸡还是蘑菇都得生吃。
幸好他们是荒野猎人,吃生肉是他们的必备技能。
换成城市里的废青,还不得吃多少吐多少。
“这只山鸡很肥,再加上有蘑菇和野菜,不说让大家全吃饱,估计也能吃个七分饱了。”
林耀将野鸡抛给威廉处理,自己则坐在石头上擦拭起了步枪,念念叨叨的嘀咕着:“我想吃烤土豆了,只要生一堆火,将土豆丢在里面就行,考好之后,剥开外皮,香味能馋的人流口水!”
“先生?”
“嗯?”
林耀抬头,发现叫他的是霍克,于是问道:“有事?”
“杰拉德队长真的和老板他们会合了?”霍克拄着拐棍,站在一旁看着他。
林耀面色不变,反问道:“当然了,不然呢?”
霍克没有再问,只是总觉得林耀的说法有些敷衍。
换个正常人就知道,前面是克里人,想要跟第一梯队会合,就要越过克里人的防线,这无疑是极其危险的事。
杰拉德怎么会这么干,他身为狩猎队的队长,很清楚克里人的厉害。
克里人不止有弓箭和长矛,也有火枪与猎枪作为武器。
不说能不能追上第一梯队,单单是克里人这关就让人凶多吉少,杰拉德那样的聪明人怎么会冒险。
“不要胡思乱想,你要多休息,争取早点好起来,我们不可能一直抬着你走。”
林耀没让霍克继续想下去,与其想这个,不如想想接下来该怎么走。
他们不可能一直过茹毛饮血的日子,所以要尽快甩开克里人,回归有火焰,有营地的文明社会。
休息一个小时,下午队伍再次出发。
这一走,在停下来就是晚上了,他们用一个下午的时间,走了将近十几里的山路。
算一算,一天大概能走五十里左右。
或许有人觉得这个数字并不高,比如抗战时期,我军行军速度大概在每日140一160里上下,强行军时甚至能达到单日200里。
可那是陆地行军速度,而且是有路的情况,换成山地肯定要慢很多。
他们没有现成的道路,再加上带上霍克这个残疾人,五十里山路已经是他们的极限。
林耀对眼下的速度还是比较满意的,按照他自己的估算,大概要15一17天就能走出保护区。
可惜,就在林耀觉得,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时,第一个挑战者来了。
当夜,山里下起了雨夹雪。
这是初冬的第一场雨夹雪,也可能是最后一场。
不管怎么样,这场雨夹雪来的不是时候。
林耀一行人卷缩在一颗大树下,尽可能的抱团取暖。
可这并没有什么用,秋天的树叶已经掉光了,光秃秃的树干无法阻挡雨雪。
实在没办法了,他们只能缩在大衣里,像虫茧一样藏在里面。
就是这样,也挡不住雨水的倒灌,这一夜真是折磨人。
后半夜,迟迟没有睡意的林耀,紧了紧自己的熊皮大衣。
他有熊皮大衣御寒,都觉得这一晚难熬。
其他人没有他这样的条件,估计会更觉得冷吧。
也不知老皮匠怎么样了?
他只有一件河狸皮外套,在平常时候足够保暖,在这种时候恐怕不够啊。
说实话,他们还是考虑不周,离开前居然忘了在身上带几张皮子。
如果每人带着几张皮毛,晚上睡觉的时候铺一块,盖一块,或许就不用担心雨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