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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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死了,本来中午还想吃红烧排骨呢!

料理台上正在煮咖啡的林苏调侃他,“怎么?舍得离开孙家了?”

其实当年14岁的盛昱已经极其精明,跟孙老爷子谈条款时就留了一手。

当孙家十年养子顺便辅佐不争气的孙子孙图豪,或者帮孙家赚够10个亿。

当年的孙老爷子并不当一回事儿,满口答应了下来,觉得毛头小子痴人说梦,再聪明又能怎样,十年后他也才二十四岁而已,十个亿简直是天方夜谭。

结果现在,远洋这一个项目就够本了。

“他们把我当赚钱工具,我把孙氏当提款机,很合理。”本来他是打算满打满算待上十年多积累一些原始资本的。

不过现在,要提前变现了。

上午十点,孙氏集团第一会议室内,就连孙氏现任的当家人孙勇才都来了。

双方还算相谈甚欢,最后愉快了重新签署了协议。完成后,就连董事长孙勇才都常舒了一口气,这几年他做梦都怕盛昱不声不响地把孙氏吞了。

每每都无限埋怨已故父亲,真是引狼入室,不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吗?!

“ok。远洋项目我三天内会交接完成,根据我的策略完成后续,不用动脑子就能赚钱了。”

孙图豪被讽刺地额角的青筋突突跳,刚准备反击,就听到盛昱还有更重磅的消息,“还有哦,我手头上还有5的股份,不知道孙叔叔要不要?”

!!孙勇才父子俩冷汗都下来了,他们加起来才继承了31的股份,怎么姓盛的入孙氏四年就不声不响收购了5??

“当然当然。不管怎么样也是父子一场,阿昱急需钱的话,我肯定义不容辞。”不管内心多么急切,孙勇才也比孙图豪段位高些,虚情假意看似为盛昱着想。

“成了,孙叔叔,咱都省省力气。痛快点,七天内钱到账,我立马签转让协议。七天后嘛,就价高者得喽。”

“拜拜~”

说完,盛昱摇了摇手里的文件,跟孙家父子俩道别离去,十分之潇洒。

孙图豪看着他张扬自信的背影,看着这个笼罩了自己近十年的阴影离去,居然还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他又想起了十年前让他嫉恨开始的那一天。

“盛小子,我调查到你们福利院急需钱。我这有个好买卖,不光福利院能拿500万,还能换你10年的锦衣玉食的生活,怎么看都是你赚。”

孙老爷子看着眼前14岁就拿下高中奥曼斯杯数学竞赛冠军的少年,各个方面都极为优异,将近180的身高带给人比成年人还大的压迫感。

“怎么?怕了?”

盛昱已经此时毫不掩饰自己的审视与鄙夷,“老头,什么十年养子,不就是十年苦力给你孙子当陪读兼助理嘛!不用激将法,对我不管用的,我可不是你那废物孙子!”

“不过孙家家大业大的,我在新闻上可老看见你们,用我的十年自由换500万,这赔本买卖我可不干。”

“一分钱一分货,您老看着办啊。”

孙正看着对面这个14岁就胆识过人,有勇有谋的臭小子,再次感叹这怎么不是我孙子!

“哈哈哈哈,伶牙俐齿的,成!那就首付500万,以后每年追加50万,直至合同结束。没问题就叫你监护人来签合同吧。”

孙正跟盛昱谈妥后心里放下一块大石头,儿子孙子都太过平庸,以后想守住孙氏怕是难,而这个少年将来绝不是池中物,希望到时候看在这十年养育恩情与手足情深上,帮帮孙氏。

但后来,丝毫没体会到孙正的良苦用心的儿子和孙子,在老爷子去世后,在内抢盛昱的功劳,在外破坏盛昱的名声。

其实追根问底,就一个怕字。怕他太过聪明不服管,怕他太过优秀抢了孙家那位正牌少爷的风头,怕最后孙氏姓了盛。

盛昱又何尝不知呢,但孙家这种二流的企业二流的世家,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至于现在,孙家就更不在他脑子里了,他和苏苏,要开始新的挑战与征程了。

三天后,盛昱的工作全部交接完。

五天后,孙图豪联系盛昱,钱已经准备妥当,要求进行股份转让。

作者有话说:

孙家:下线了,又没完全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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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这几年在盛昱的带领下发展势头迅猛,股票更是一路飞涨。目前孙氏集团的总市值达到了300亿,在北泓市也跻身到了10,可谓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所以,盛昱手里5的股份尤其重要,市场价是15亿的价格。

孙家父子怕夜长梦多,东拼西凑的五天内就搞到了资金打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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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转让。

“盛昱,我们资金准备好了,明天见面签协议吧。”

“ok,我会派人过去。”

“派人?你不过来??”

“我没空。”

盛昱说完也不等对面孙图豪反应就挂断了电话。他抬头看看走在山路上回头看他的林苏,摇了摇手机得意道,“宝贝,15亿马上到手喽~”

林苏站在郁郁葱葱的山间小路上,搭配那张精致冷淡的脸蛋就像个不识人间感情的精灵,但说出的话是那么的接地气,“还要交税。”

盛昱:真是我懂法守法的大宝贝!

他们目前所在的地方是距离北泓市200多公里的花潭市附近的竹溪山。

花潭市是个依山傍河的三线城市,整个城市主要以轻工业为主,大厂小厂遍布城市周边,所以交通十分便利,空运铁路高速公路都十分发达。

但因北通北泓市,距离较近,更多人会选择去北泓市谋发展,所以这座城市的人口数量并不密集。

盛昱和林苏今天是来踩点的,这里是他们打算建造末世家园的备选地点之一。

选择花潭市主要是因为他临靠北泓市,是比较知名的轻工业城市,以及人口密度低。

选在竹溪山,则是因为它优越的地形。加上山脚下的部分延伸,整体占地面积不小,规模可达20多平方公里。

西北面山势陡峭,东南面坡度平缓,而跟它比较广阔的占地面积比起来,它的海拔并不算太高。

而且,即便是冬日,看着部分苍松翠竹,也能想象出来春夏秋三季的绿林苍翠,涧流淙淙。

这样的地形只要运用合理,那么这里就是易守难攻的绝佳地方。

在他们的梦境中,末世爆发之后,人口众多的城市,短时间内就会变成一片炼狱。尤其是超一线的发达地区,诸多高楼拔地而起,人口十分密集,不要说生存了,逃离都是个问题。

所以,选择高地势占山为王,是他们深思熟虑后的最佳方案。

“而且,我有预感,城市里太多丧尸聚在一起不是个好事儿,这不跟养藏獒似的。还有,除了丧尸外,会不会有他天灾?”

在林间斑斑驳驳的阳光中,盛昱拿着登山棍扫开前方的枯枝残叶,为林苏开路。

“目前梦里没出现,我们多观察多注意。”

林苏抬头看了看在冬天显得格外萧条苍凉的山间景色,沉重地说。

“最近梦越来越少了,老天爷给个提示比挤牙膏还费劲。不如…”盛昱拿着登山棍在手里玩了个花式旋转。

他心里清楚,能得到这些提示已经十足幸运,而且他天性敢闯敢拼,从不抱怨。这会儿只是习惯性找老婆撒撒娇。

林苏当然也知道他这并非抱怨,接着他的话往下说,“那你的意思是?”

盛昱走到林苏身边,单手环着他的腰,低低笑到,“人家都说太累的话就容易做梦,要不咱们一会儿回酒店运动运动?”

说完大手暗示十足地揉着怀里的细腰,还心里感叹,隔着冲锋衣都掩不住我老婆的细腰诱惑啊。

林苏默:真是万变不离其宗,感觉知道末世后这家伙更疯了。

“什么运动?跑步撸铁还是有氧?”关键时刻,不得不装傻。

“夫夫间的夜间情趣运动,脱光光出汗那种。”盛昱越贴越近,嘴唇碰着人家耳朵厮磨。

“正事儿要紧。”

“末世都要来了,我要及时行乐!”

“不行!明天我约了两家工厂去采购。”

“我怎么不知道?那我替你去。”

“…你明天要去另外三家。”

“?!我怎么不知道?!”

盛昱憋嘴,好好的夜间愉快玩耍活动泡汤了,但是他们家领导定好的计划是不容反抗的,主要是他也舍不得反抗。

“那好吧。那你要补偿我,告诉你,别想轻易打发了我!”黏黏糊糊地没完没了。

林苏被他磨得没办法,只得答应了不知道什么要求的要求。

两个人站在半山腰的小路上,一个欲拒还迎地往外推,一个跟个强力胶似的推不掉。

这时,路边的林子里传来了一声有力又粗狂的喊声:“站住!干嘛的你俩?!”

盛昱和林苏保持姿势不变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中等个头,瘪瘦的老头从林子里跑了出来,一身护林员的橘色衣服,脚踏胶底鞋,腰间别着个破烂的警棍。

他走到近前,也许是看到盛昱和林苏两个俊朗端正的小伙子不像坏人,态度缓和了很多。

不过还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年轻人去哪不好,非得来林子里找刺激!你们城里头那么多宾馆旅店啥的不够用啊!”

说着一拍腰里的警棍,“我还以为你俩是偷猎的,差点儿伤着你俩!”

这误会可大发了,盛昱和林苏都很冤枉。

林苏觉得自己清清白白到人间,都被盛昱这个污里污气的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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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偏了。一下脸通红,假装镇定推开了自己老攻。

而盛昱更觉得自己冤枉,老婆刚取消了晚上的呜呜小火车坐位,他今天可是个正派人啊!

所以被老婆推开的盛总打算为自己辩护,“大爷,我们是北泓市来的登山爱好者,素闻竹溪山风景秀丽,人杰地灵,特意过来感受一番的。刚刚是我爱人看到一条蛇,这不,一害怕就扑我怀里来了。”

林苏:“…” 我看你是缺少大比兜了吧。

但为了避免更加丢人,林苏选择闭麦任由盛昱发挥。

谁知道大爷也不是普通的大爷,而是专业知识过硬、不那么好糊弄的大爷。这会儿他拿眼斜看盛昱,“行啦,小两口恩恩爱爱我理解。大冬天的那蛇能出来吗?!”

平时无所不能的领袖型人物盛昱难得被噎,但他是不会被一个“蛇需要冬眠”打败的,“大爷明察秋毫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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