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反而被店主投诉……
这是其一,再说说秦默家的猫。
基本上是个人都知道猫尾巴是不能摸的。
秦大志不但摸得爱不释手,还攥在手心里撸来撸去。
黑尾连挠带抓都没能让秦大志把狗爪子拿开。
于是当天晚上黑尾就拉肚子拉到发高烧了……
秦默真心觉得,有蓝和秦大志在,黑尾的小命迟早有天交代在这儿。
而且,这个秦大志不仅胸无大志又时常犯二,还特别邋遢懒惰。
衣服可以十几天不换穿同样的头发可以一星期不洗,吃完饭把空盘子放水池里都不愿意。
更有甚者,明明垃圾桶就在几步远的地方,秦大志用完纸巾还随手扔——扔地上。
秦默家是有女佣的,繁重的家务都是女佣做,可就连小小的举手之劳秦大志也不乐意做。
没志气、缺心眼儿、懒惰又邋遢。
这就是秦默对秦大志这个人的总结。
每天吃早饭的时候,秦默坐在秦大志对面,时刻都有把这混球从窗户里扔出去的冲动。
老实说,秦默这辈子都没见过像秦大志这么……差的人。
他觉得他快要不能忍了,快崩溃了……
终于,一次和刑毅打电话的时候秦默爆发了,“我真想把这小兔崽子给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