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奴知晓夫人如今气头上,听不下劝导。对于夫人与老爷之事,老奴人微言轻,自然也说不上来什么。”他长长一叹,捋着长须道,“主子虽然不说,老奴小心谨慎地活了这把年纪,好歹也会明察秋毫。”
“主子身份定是非富即贵,但是主子对奴等却没有半分架子,若非主子,我们这些人呐,哪里有什么立锥之地。”
“夫人,你莫瞧着老头子如今穿得干净,还是这庄子上的管事。早在十年前,老奴还是一个沿街乞讨的老乞丐。”
听着他的话,魏甄有些被触动。
“呵呵,夫人不知道罢,老奴当了二十年的乞丐。都说乞丐当一世,识人快准狠准。这话半分没错呀。当乞丐,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对你好,对你不好,全然不需要掩饰隐藏,人性全都暴露出来了!”
“可主子不一样。当年还不过十来岁,对人没有半分尊贱之分。他不如旁人那般走过路过,甩下一文半文钱,亦或是财大气粗地扔下一锭金银来。”
他笑了笑:“他与老奴打了个赌。”
“打赌?”
“是。他说借给我一文钱,若是我能在第二日以这一文钱赚回更多钱,且不能受人施舍,还了这一文钱,他便要招用我。”
一文钱...
不说对高瓒,就连普通的纨绔子弟也瞧不上眼。
“老奴一眼便瞧得此人不凡,一个小小少年,却有极大抱负。一眼,老奴便认定了他做主子。说来,也是怀念,当年为了使这一文钱赚到更多,老奴是几经辗转,凭借自身赚回了钱。”
“那个时候,主子让老奴明白了,一切都不能不劳而获,而是要靠自己的双手,清清白白地干事。”
魏甄心下觉得奇异,一直以为,他在她心中,除了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便是声色犬马的色胚子,如今,却觉半分不了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