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1 / 2)

<h1>第1节</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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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里江山

作者:魅冬

【文案】:

我从死人堆里将阿邵拖回家时,

他奄奄一息,后来活了,却是一副痴傻的模样。

很多年前,大叔将我捡回来时,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也像阿邵那般,痴傻,不懂得言语。

【编辑评价】

乾佑十八年,周氏叛乱,齐王一家带着小皇子秦维出逃。齐王之女昭仁郡主秦满儿在追杀中获救,在凤岐山脚下的小村庄落户,从此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周氏在一手扶植的傀儡皇帝驾崩之后意图称王,裴氏联合了顾、宋两家,以诛乱臣贼子为由起兵。 十年后,秦满儿救下男子阿邵,郎情妾意,在谈婚论嫁之时,阿邵的家人寻上门将他带走,满儿则选择留在小村庄。后,裴氏继承人裴炎找到满儿,并将她带到了岩都。 从此,满儿卷入了一场关于权势的角逐中…… 作者文学功底深厚,缓缓将故事展开来,一点点的将整个故事讲述清楚,结构布局清晰完整,可读性很强。

☆、【引子一】

我从死人堆里将阿邵拖回家时,他奄奄一息,后来活了,却是一副痴傻的模样。

那日我拿着绣品外出去兜售,回来时便瞧到了他,那叠得极高的死人堆中,唯独他还活着。若非他被人堆护得极好,也活不到我路过。

谁也不知道阿邵原本叫什么,我捡回他时,他身上有块玉,上头刻了个“邵”字,故而叫他阿邵。

隔壁的喜儿帮我从市集带了些绣线回来,她指着呆坐在旁的阿邵与我说道:“秦姐姐,你就算养只猪都比他强,好歹猪肉还值点钱呢,可他却每天只知在那坐着,什么也不干,那么个大男人竟是靠你养着,当真白费了那张漂亮的脸儿。”

喜儿不喜他,又觉得他与我这未婚女子呆在一起不好,所以很是挑剔。

我但笑不语。

这儿乡下地方,只有勤劳能干的好儿郎才入得了姑娘们的眼界,像阿邵这种……唔,像他这种干不了活的,被挑剔那也是正常的。

喜儿与我话了几句家常便走了,她走后,我捻着新买回来的绣线开始做些活计。

我素来讨厌刺绣,然,为了生计,再讨厌的,我也会忍。

自小到大,我别的本事学得不怎样,倒是那“忍”字,时时刻刻记在了心上。

晚餐时,我做了苦菜汤,配几个红薯。

不知为何,阿邵极爱这种苦菜汤。这种汤其实十分苦,即使兑许多水,仍是苦涩不堪,加之我熬汤素来不爱兑太多水,那苦味可想而知。

我从前也是不吃苦的人,在这地方落了脚后,入乡随俗,再苦也喝得面不改色。倒是阿邵,一个连猪圈都不曾见过的人,第一次喝这种汤时竟也能面不改色。

其实,我并不介意他的痴傻与不劳作,没有一个刚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人会那么轻易的将一切看开。

但我也不希望他将那些记太久,他毕竟不是待宰的肥猪,养太久我怕负担不起。

很多年前,大叔将我捡回来时,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也像阿邵那般,痴傻,不懂得言语。

大叔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很少与我说话,却极爱在夜里做在小院子里独酌,我酿酒的本事便是从他那儿学的,不过他不善炒菜,遂我的菜也炒的差强人意。

从前我总说大叔劳碌命,捡回我之后,生活大不如前,再也找不回当初一个人时的那种自在。他死的那的时候还很年轻,刚过而立之年,那日他睡着后便再也没醒来,我发现之时,他脸上甚至带着笑,我认识他多年,他的笑容屈指可数。

大叔下葬时,一身干净的衣裳,一口薄棺,便入了土。

从头到尾,我不曾落泪。

村里人都当我吓傻了,被那突如其来的噩耗给折腾的忘了何为哭泣。

其实,死亡在很多时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解脱。

这种乱世,寻的不就是一个安生?

入土为安,是为安!

喜儿说我属于贤妻良母型的女子,我约莫是有那种做贤妻良母的潜质,因为这些时日以来我将阿邵伺候的极好。

后来我想,兴许我和大叔一样,天生劳碌命,觉得一个人不够自在,才会捡个人回来给自己做伴。

我又想,我应该比大叔更懂得照顾人些,昔年他可是拿我当儿子那么糙养长大的,直到我来了葵水,他才惊觉不能再那样养下去。

夜里,天上的明月将四周映照的柔和沉静,偶尔有几声蝉鸣在有意无意的提醒着我,夏日到了。

我拎了一小坛自酿的酒在阿邵身旁做下,抬头望月:“明月千里思故乡,我的故乡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想来你也是。”

“金戈铁马,白骨森森,他们都回不了故乡了。”

今夜当真是奇了,从不言语的他竟开了口,那话语之间听着凄凉,可我这人素来乐观向上,无处话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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