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话上课铃就响了,下午还剩两堂课,正好是语文课,老王夹着教案和语文书简直走路带风,像是后面有大狼狗追一样,火速推门进来走上讲台,然后翻书嘴里的话跟机关枪一样又快又多,“我昨天发下去的卷子都做了吧?我们现在对一下答案,有不明白的直接提问,没有就过,卷子讲完然后我们接着昨天的复习,好了,现在把卷子拿出来……”
贝甜甜听到老师的话,在陆星珩的怀里动了动。
说实话,在没想起来记忆之前,她在学习上确实没有什么太大的难度,基本上老师一点就透,一学就会,遇到不会的,自己看两遍答案随便推导一下也差不多了。
哪怕是有她学起来很费劲的部分,她也不着急,反正她不会,别也不会是不是?就抱着这种心态,学习完全就不被贝甜甜放在心上,但是因为想要让贝爸爸看到她的优秀,她还是会注意一下自己的成绩,努力想成为一个会让贝爸爸骄傲的孩子。
直到高二的时候,贝甜甜意外在爸爸的书房里面找到了他的一本日记。
那个时候,她才知道无论她多么优秀,在她爸眼里,她都是那个害死妈妈的罪魁祸首。她爸在笔记本里无数次的写到:如果早知道会失去自己的挚爱,他宁愿一辈子没有孩子。
贝甜甜有多骄傲,在看到这个笔记本的时候就有多么心如死灰。
她是一个被父亲记恨着的孩子。
她颓废了很久,在她爸回家那天,拿着笔记本去找了他。
然后他们吵了一架,她崩溃到什么都没带,直接跑出了家门。
他们家别墅区在半山腰,平时根本就没有什么车,她跑了很久才跑到了公路上,鞋子跑丢了一只,脚底全是石子硌出的血。
那天的雨很大,她茫然地走在路上,像是整个世界都崩塌了。
然后陆星珩让司机递给了她一把伞。
就是这把原小说中根本没有提及过的伞,带着她走上了恶毒女配之路,然后逼着她跳进早就准备好的巨坑。
贝甜甜心疼地抱住自己。
渣爹和男人都是不靠谱的,靠谱的还是知识跟老王。
当初她成绩下滑,一落千丈,老王的头发都急秃了一片,天天把她叫到办公室去给她做思想工作,连连给她爸打电话,每天用一双怒其不争的眼睛盯着她,指望哪天她自己突然想开了。
面对这样不抛弃不放弃的班主任,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所以恢复记忆之后,原本她的打算是重回知识的怀抱,让老王省点心,结果坑爹的她现在缩水成了拇指大小,还得捆绑陆星珩才能续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