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226节</h1>
精灵公主咬着下唇,道:“我想,我得提醒你。小心我哥。兰洛特·夜歌。”
“你哥?兰洛特·夜歌,精灵王子殿下?我为什么要小心他,难不成……你哥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成天叫嚣着要打倒人类,让精灵族称霸亚里斯大陆?”
“不是。”星芭黛摇头道:“精灵对地位,声望什么的虚名不敢兴趣。绝大多数精灵又爱好和平,没有什么种族独霸,称雄亚里斯这一说。”
“那我干嘛要小心他?
“这个……”星芭黛小心翼翼地想着合适的措词,最后才道:“你知道的。每个族群都会出那么一两个另类。比如你,就是人族里面的妖怪。”
另类,还有妖怪一词都是出自徐铮的嘴。精灵公主的学习能力相当的不赖,已经真正把握到了它们比较现代的用法,用得那是相当的精僻。只是徐铮听了难免一头黑线,我怎么就另类、妖怪了?他自己也不想想,就他重生到亚里斯大陆后所干的这些事,除了他以外,别人根本就没法做得到。以前徐铮自己看过一本叫做《三国演义》的古书的时候,上面评论书里一位智者诸葛亮时就形容:多智而近妖。他顶着个人机合并后的脑袋来到异世,一脑子稀奇古怪的主意,不是多智而近妖是什么?活脱脱就是一妖怪!
徐铮现在就郁闷的看着星芭黛,道:“说说吧,你哥是什么个另类法,又妖成什么样子?”
通常会形容一个男人妖的话……瞬时间,素未见面的精灵王子在徐铮的想象里摇身一变成了一只孔雀,正站在那里展现着自己华丽的尾羽,藏着自己后面光秃秃的屁股在那里搔头弄姿。唔……怎么像形容百合花男爵吉米那个美人脸?
徐铮心里毛毛地:“你哥很变态?”
“胡说八道!你才是变态!你全家都是变态!”星芭黛瞪眼道。
得……下次不要随便说别人哥哥的坏话。也不要随便再在人前说前世的用语。瞧这小姑娘学得多顺溜……另外,得让露琪和精灵公主保持距离。丫忒能带坏人了!连你全家都是变态这种话也能教得堂堂精灵公主说出口来……
“好吧,好吧。”徐铮举手投降:“我在听你说。”
星芭黛顺了口气,道:“每个族群都有那么个另……”
看到徐铮不怀好意的眼光看来,星芭黛连忙改口道:“例外。我哥就是。他比我大五十岁。”
我的妈……大五十岁,按人族的观念,已经该叫爷爷了……突然想起,星芭黛好像有上百岁吧?汗,好老的老的姑娘……还长着一张少女的脸,真是水仙不开花——装蒜!
徐铮心里腹诽着,明智不敢开口发表谬论,听星芭黛继续道:“他小时候刚生下来的时候,跟我一样,由于是人族与精灵族的混血,体质相对要弱一些。他跟我不一样的是,我是亲魔法体质,出生就可以练习自然魔法强化体质。他却是亲战技型的,没有办法一出生就开始练精灵的箭术。
听父亲说,那时候他体弱得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搞得全族都头痛不已,生怕这个精灵族的王子就这样夭折了。”
这样啊,听上去挺让人同情的。徐铮自己在病床上呆的岁月就悠长得可怕,最是同情这种多病体弱的人。
星芭黛继续道:“后来,父亲想到一个办法,让哥哥去修习人类的斗气。因为这个技能和岁数没有关系,再小都可以练。”
斗气还有这个好处?奥森可没有说。徐铮突然想,这是不是就叫做从娃娃抓起?从出生就开始练,难怪什么什么武圣,又是什么什么武神,人族里出得最多。靠!武圣也好,武神也好,有什么了不起的?按徐铮的理论,让他们从小就累死累活的练这些东西,剥夺了他们精彩的童年,当诛!
心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听星芭黛道:“这样练着练着,身体倒是好了。但毛病也练出来了。”
啥?走火入魔?还是练成神经病了?
“你知道的。精灵的箭术在整个亚里斯大陆都独居一格,虽然这样说好像有点自大,但精灵的箭术确实能非上亚里斯大陆第一。偏偏族里出了个怪胎,一练人族的斗气就练上了瘾,完全无视的精灵世代传承的箭术,非要学习斗气与剑术。”
徐铮怔了一下,道:“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吧。人各有志,也不一定非要精灵族就必须学精灵族的箭术。你哥哥有自己的爱好,那也是好事。要是因为这样而反对他,我只能说你们的目光还是太狭隘了一些。尤其是你父亲,在这个时候更应该支持自己的孩子。”
星芭黛叹气:“没有不支持啊。精灵族比较自由散漫,无论爱好什么,只是不影响到别人,没人管你自由散漫……”嗯,徐铮暗自点头,非常有自知之名,一帮懒骨头!
“麻烦就出在这里。以人族与精灵族的混血体质,练斗气剑术不是不行。只是精灵的血统占了大半,就注定了我哥的体质力量不足,敏捷有余。如果勤练箭术,肯定会成为一名好的弓手。但练斗气与剑术……就像人类学箭术,先天不足,总是会差一些。虽然不能说百分之百的都这样,但绝大部份情况都是。我哥就是绝大部份中的一员。”
“偏偏他又志气得很,总是不服气。练斗气剑术练得非常努力,这就是最麻烦的地方。”
徐铮怔然:“勤奋努力是好事啊。有个这样的精灵王子,应该是全族的骄傲。你烦恼什么?”
星芭黛摇头:“他勤奋努力得见人就找架打,成天拿着剑蹲在精灵王城大门口守着,见人就眼里冒绿光,强拖着别人比斗。而且这样一干就是一百多年,成了拦路一霸,是人都受不了啊……”
一百多年!狂汗……这确实让人受不了。这精灵王子兰洛特·夜歌真是造孽哦,真练成神经病了!
36 精灵族的祸害王子 02
“整整一百多年,全族都被他祸害得不轻。”星芭黛头大的又道:“真要放开手打,谁会白痴到和他比斗气剑术?当然是他打不过别人,因为他的精灵主导体质的原因,练斗气剑术再用功也没多大长进。可他是王子啊,大家都只能让他三分,放弃最强的箭术和他去比近战,就没几个人能打过他。他这人又执着,这样一干一百多年,真是族里最大的祸害!”
这个精灵王子倒是相当的有趣!徐铮嗤的一声就笑了出来。花孔雀的形象变成拦路虎,徐铮想象着俊美的精子抱着剑,眼里冒着绿光,虎视耽耽的瞪着每一个过路的精灵时的情景,忍不住暴笑出声。
“笑什么笑?”星芭黛没好气的道:“大家又不愿意伤他的心,只好让着。结果搞得他越演越烈,对斗气与剑术的学习更是执着。”
徐铮更想笑了。如此说来,这个精灵王子兰洛特·夜歌还蛮可爱的。
星芭黛道:“等他差不多把族里的人快要打遍了之后,发现族里没有对手,就扬言着要到人类的社会里去寻找强者。”
徐铮睁大了眼,道:“这还了得?那根本就是找死!”
“是啊。”星芭黛道:“所以我父亲严令禁止他离开精灵王城半步。这不,他就只好守在门口打人打架……”
徐铮终于有些懂了,道:“你的意思是,他肯定会遇上我,也肯定会找我打架。因为,我就是个人族。额……对于你哥来说,说不定就是人类的强者……估计他就没见过几个人类,凡是见到人类。就都以为是所谓的强者……汗……你哥脑子有问题。”
星芭黛点头,道:“强者嘛,我看着你不像。吃喝玩乐,出稀奇古怪的主意没有人能赶上你。至于打架……你多半没有我哥强。你是族里贵客,我真怕他把你打伤了。你要去精灵王城的消息全族都知道,不可能不会遇到他。就算不会遇到他,他也会想办法堵你,想办法找着你打架。真让人头疼。”
徐铮道:“你是担心我,是担心你哥?”
“两个都担心。我怕他打伤你,又怕你让他失望。好像练斗气与剑术就是他唯一地爱好了,失去了这个,哥哥肯定活得不开心。”
靠!担心来担去,就是怕自己被打伤或是让兰洛特发现自己并不是什么所谓的人类的强者而失望。这丫头也太偏心了!枉自己对她那么好,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给她留着。
星芭黛还在小声请求道:“请看在他是我哥哥的份上。忍耐他一下好不好?算我求你了。以后有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见到他就跑快点,千万不要被他打伤。”
打伤?徐铮微一楞神。突然想起星芭黛好像没有看到过自己动手揍人。就连在风寨上自己的出手也是昙花一现。精灵族又是在远处提供火力支援。星芭黛根本就没瞧见自己与维克过手的那几招,所以才会让自己跑快点。
虽然自己不敢自吹自擂地把自己摆在人类强者的位置上。但打架嘛……跑快点?开玩笑!在帝都的时候天道之术四层时就敢和吉米·雷欧决斗。大剑士怎么了,不用斗气自己照样修理得他满地找牙。最后连调动全身斗气的弦月斩都给逼了出来才迫退自己。而自己天道之术才五层初阶的时候就敢提着剑跟奥森·崔维斯这个西大陆最杰出的魔剑游侠拼个你生我死。当时奥森有着强大的斗气和魔武双修资本,凭着自己学自古武的精妙剑术。照样让他头大。现在天道之术已经进阶了第六层中阶,你个小精灵王子还敢让我跑路?靠之!你哥算哪棵葱?
星芭黛还在道:“好不好嘛?小铮子烦你让让他。顶多让他打几下。哥哥也不是没有分寸的人。割两剑又残不了死不了。啊?行不行?帮帮忙啦!”
行。怎么不行?徐铮邪笑:“你的意思是,不被他打伤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