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来之前给霍瑜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里声音低低的,只是问:“哥哥,你什么时候来英国,我来找你好不好?”
霍瑜连夜飞机赶到伦敦,在酒店的门口撞见了跟流浪汉没有区别的妹妹。他那一刻,只觉得自己真是混蛋到家。因为他的疏忽,霍明朗成为了当初她刚来到霍家的那副模样。
他第二天就将霍明朗带到了波士顿的一个小镇上,从家里调来了忠心耿耿的佣人。所有人都封住了嘴巴,霍瑜决心要把周恪初这个人渣踢出霍明朗的生活。
在小镇上临产前的日子里,霍明朗精神状态越来越差。佣人们常常在私底下为她可怜。好好一个姑娘,就成了现在这幅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霍明朗会在晚上的时候,趁着佣人们都睡着了,一个人偷偷溜到大街上,唱着《ifyouwant》。她唱着唱着就会大哭,一个神经兮兮地又跳起舞来。后来霍瑜才知道她曾经跟周恪初一起看过一场电影,电影的名字是《once》。而她唱着的歌就是这个电影里的插曲。
霍瑜派了三个家庭医生,又调了好几个得力手下过来,霍明朗晚上才没有能够偷溜出去。可是很快的,又出现了新的问题。
霍明朗忘了,她还怀着孩子。
有一次,好好的喝着汤,霍明朗突然拿着手里的筷子狠狠地戳自己的肚子,嘴里还念叨着:“我为什么肚子这么大,这些难道都是脂肪么?”
佣人恨不得扑上来,手忙脚乱地夺去她手里的筷子,甚至连个喝汤的勺子都没有留。
她的一举一动开始全程有人看着。
霍明朗被医生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前兆。
霍瑜国内国外的两地跑,吩咐下面的人首先要保证霍明朗的安全。也不敢给她吃药,怕伤着孩子。于是霍明朗的精神状态就这样一天天的差下去,她陷入了自己的小世界里,无限且不循环。
生产周唯一的那一天,她选择了剖腹产,迷迷糊糊生完孩子之后,霍瑜都不知道大半夜她起来去了婴儿病房,举起刚出生的小孩子就往地上摔。要不是值班护士手脚快,拦了下来。霍明朗有可能成为杀死自己亲生孩子的凶手。
她对闻讯赶来的霍瑜说:“我恨你!”
后来霍瑜才知道,那一天他穿了一件周恪初经常穿的白衬衫。
那个时候,霍明朗已经开始变样了,她变得易怒并且极具攻击性。心理医生和精神科医生轮流看,最后也没有治好她。
终于有一天,大清早起来,霍明朗开始板着一张脸,她成为了另外一个人。她成为了一个精神分裂症病人。她的第二人格完全压倒第一人格,在她的心里和意识里,她有自己的记忆和性格。
她认为她霍明朗一直在美国求学,生活平淡,她最大的理想是做一个好医生。
她甚至臆想出她的同学、老师、朋友,喜欢的人,讨厌的人。而且他们的名字都十分的清晰明白。霍明朗为她自己创造出了一个新的人,一个新的存在。
霍瑜从那一刻成为她的监护人,她在法律上是没有行事能力的。
霍明朗就那么开始上学,工作,按部就班地过着自己的生后。有时候平稳到连霍瑜都认为这样也挺好的。直到,有一天,她回到布桑,又重新认识了周恪初。
霍瑜终于回过了神来,不过他手下的琴键已经被他按住动弹不了,长久一个单音回荡在客厅里。
“她是一个病人,她有精神分裂症。”
周恪初闭了闭眼:“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她根本不是什么失忆,我也从来没有给她催眠塑造过什么记忆,她更没有得过肿瘤。她的病,就是她被逼疯了!”
“我知道。”周恪初紧了紧怀里的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