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做事不可谓不果断,他对孙诗琪,绝对不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他与孙诗琪在一起,除了因为孙诗琪是个尤物,可以满足对美女的一切想法外,更加看重孙诗琪的头脑,孙诗琪不是个花瓶,还是颇为有些能耐的,只是,现在看来,孙诗琪也有些鼠目寸光,难以成大事。
找个合适的机会,陈旭早晚都会踹开孙诗琪的。
孙诗琪这下有些慌了,她好不容易才傍上了陈旭这个富二代公子哥,还没从对方身上捞到多少好处就被踹开,这绝对是不行的。
当即,孙诗琪就跟小猫一样腻在陈旭的怀里,只是可惜,陈旭很坚决的推开了孙诗琪,并且主动打开车门,“我话不说第二遍,你我的感情,就在此结束吧,”说着,陈旭从钱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扔给孙诗琪,“里面有个几十万,够你挥霍一阵子了,反正你我在一起也不是因为爱情,各取所需,就此分手,对谁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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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点多钟,对于大都市来说,这个时间还很早,都市的夜生活刚刚拉开序幕。
在市郊最繁华的凯歌美娱乐城。
凯歌美娱乐城是东南市郊最繁华最热闹的娱乐场所,凯歌美既然号称娱乐城,自然包括了ktv,舞厅,酒吧,洗浴中心,餐厅,旅店等等一条龙服务中心,在这里,只要你有钱,吃喝玩乐基本上都能满足你的要求。
这样一个场子,吸金能力还是很强的,每天都是日进斗金,而能作用这个娱乐城的,则是一个外号叫龙哥的男子。
在东南市的道上,龙哥都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此时,这个龙哥就在娱乐城的顶层一个豪华大包厢里。
龙哥是一个年过四询的人,这个年纪的人,已经退出道上一线了。龙哥已经有好多年不在道上拼搏了,他利用自己多年打拼的积蓄又拉拢了一些大人物,投资创建了凯歌美娱乐城,这顶层的大包厢就是他的办公室和平时居住的地方。
此时大包厢内,十几个身上纹着纹身的男子一起在那喝着酒,抽着烟,互相吹着牛皮。
作为自小就在道上打拼的龙哥来说,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每天和一堆兄弟聚在一起大吃大喝。
“龙哥,怎么没看红毛那小子,昨天我俩划拳,我输了,让他给我打了好几拳,这胸口现在还隐隐作痛,今天这小子人都没了。”一个矮个子一边喝着啤酒一边问龙哥。
龙哥留着小平头,个子不高,但是长相有些狰狞,他淡淡的道,“出去给我办点事,应该就快回来了。”
他的话音刚落下,包厢的门直接被打开,进来的正是被他派出去的红毛等人。
“红毛回来了,哈哈,办事效率还不错,有我当年的风范,来,喝酒。”龙哥说着,直接就将桌子上一瓶雪花啤酒扔给红毛。
红毛单手接住,脸上却没有丝毫喜悦,他颇为尴尬的道,“龙哥,这次的事情办砸了。”
“嗯?”龙哥喝了些酒,以为自己听错了,他盯着红毛,又问了一遍,“怎么?”
“事情办砸了,这次遇到了个棘手人物,那个人身手实在是太厉害了,我们几个人还没等近身就被他打翻在地,要不是那个人手下留情,我们恐怕都不能活着回来。”红毛心有余悸的道,没有亲身与王小龙对战的经历,是根本体会不到那种恐惧的。
而龙哥恰恰就是没能体会到王小龙的恐怖,也不能理解王小龙给红毛造成的震撼,他想了一下,而后说道,“不管怎样,我龙哥的人对方也敢动,这是触犯了我的底线。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
一听这话,红毛有些着急了,若是龙哥真的不长眼去跟王小龙作对,他有预感,吃亏倒霉的一定是他们这一边。
可是他毕竟只是做手下的,做不了老大的主,只能建议道,“龙哥,那小子太厉害了,咱们犯不着为了出口气大动干戈,现在的日子不是挺安稳的么?”
这句话龙哥不爱听了,他有些恼火了,“红毛,你小子是被人打怕了,在这里灭自家威风,长他人气焰,你他娘的是不是最近过的太安逸,胆子都小了,咱们是混黑道的,现在虽说是做生意,可是也没完全漂白不是,你胆子小,还混个毛,这道上就是这样,今天你被人欺负了一下,你不去找回来,那么明天阿猫阿狗都敢欺负你,骑在你头上作威作福了。”
龙哥直接下了命令,“铁头,红毛,二狗子,你们三个明天带五十个人,都带上家伙给我把这个场子找回来。”
红毛内心苦涩不已,这个龙哥还真是打算大动干戈啊,他也能理解龙哥的做法,的确,道上混的人,就讲究一个面子,今天他们的面子在王小龙身上丢了,那自然要找回来,若是不找回来,光那闲言碎语都够让人受的,而且龙哥的威信和声誉都会受到影响。
铁头,红毛,二狗子,这是龙哥的左膀右臂,其中这三个人,红毛属于最差的,若不是很早就跟龙哥,也做不到这个位置,而铁头和二狗子,都是道上的高手,尤其是铁头,据说就是练铁头功的。
一般混混打架常用的啤酒瓶,砸在铁头的脑袋上,啤酒瓶完全破裂,而铁头则一点事儿没有,而且有次打架,铁头的脑袋被对方用砍刀砍了几下,愣是没看出伤口,这也让铁头名声大噪。
至于二狗子,则是会些三脚猫的功夫,不过,毕竟三天两头的打架,一般所谓的专业武术队的人,还真打不过二狗子。
有这两个道上的高手,在加上五十多个混混,带上家伙,这算是龙哥的放手一搏,就为了找回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