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珩与孟初一交换一记视线,两人在傅钧对面坐下,没有椅子,只有一张条凳,两人坐了多少有些局促,却也不嫌挤。
傅钧扫一眼挤在一起的两人,微微勾唇,神色却淡,“雍王殿下,可是要去救犬子?”
容珩也不回答,先擦了筷子试吃了几样小菜,为那粗糙难咽的口感微微皱眉,才想吩咐周行寻些精致可口的饭菜,就见孟初一已经捡起一个发黑的馒头撕了起来,他赶紧阻止,“这怎么能吃……”
“这是荞麦的……”
“这是黑麦的……”
孟初一与傅钧异口同声,两人相视一眼,都从眼底看出几分诧异,只是傅钧的诧异里,隐隐还添 了几分激动,“孟姑娘如何知道这是黑麦的?”
孟初一微怔,首先看向容珩,“你不知道荞麦……嗯,黑麦?”
容珩摇头,“我长这么大,确实没听说过黑麦的说法,麦子不该是白色的,怎么还有黑色的?”他也捡起一个黑馒头,咬了一口,细细品味,“似乎比普通的精面更有些韧性,入口虽不算细致,却不算难入口。”
“这是粗粮,产量颇高,虽然不那么细腻,但很能填饱肚子,吃惯了精致食物的人多吃些粗粮,也不是坏处。”孟初一细细吃了一口,“不过这荞麦粉里好像有点涩味,吃的也粗糙,应该是没磨好,若是再仔细加工,口感该更好些。”
“可以量产?产量很高?”容珩起了几分兴致,“虽然如今大雍国力日胜,食物总是越多越好的,也不知这店主是从哪里寻来的种子,倒是可以试一试。”
一直没有的说话的傅钧淡淡开口,“老葛已经死了一年多了,他虽有妻有女有子,他们应该也不知道他有这么一家小店,那种子,怕也没了。”
“葛?”容珩眸光一锐。
“没错,便是纪王葛理。”傅钧平静的道,“他不知哪里得了这种子,每年亲自种了方寸之地,不过他着实不是个种田的好手,连连折损,这黑麦又制的不甚干净,连带着这家小店生意也惨淡的很,如今纪王已去,也无人知他将那种子收到何处去了,这三个黑麦馒头,怕是这世间仅剩的馒头了。”
孟初一与容珩交换一记视线。
纪王何等人物,即便他如今获罪身死,当初也是赫赫有名的铁帽子王,若他想用那黑麦做什么,无论是种植还是磨粉成食,又或是将这小店经营的红红火火,自然是有最顶尖的人助他,他故意如此,为什么?
容珩淡淡一笑,“傅帅知道的倒是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