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口(1 / 2)

咬月亮/余温酒

chapter007

——

陆行云起得很早,准确来说,他昨晚就没怎么睡。

看见那条微博及相关回复后,完全没心情看直播,直接关了手机,开始吃饭。

自然是吃不下,还有点恶心,但在强硬的逼迫下,勉强吃了小半碗。

肠胃中像有什么在翻来搅去,难受得根本睡不着。到了后半夜,他突然干呕,胆汁都吐了出来。

陆行云站在洗手台前,左手摁着胃。里面什么都没,空荡荡得难受。喉道像被灼伤,干涩得发疼。

最近的睡眠一直不好,昨晚一夜没睡,脑袋又涨又疼,好像下一刻就会炸开。

从卫生间出来,陆行云脸色苍白得病态,剑眉因为疼痛而轻锁。他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胃药,就着矿泉水吞下。

放下水瓶时,才记起自己还没吃早饭。

陆行云舔了舔没血色的嘴唇,转身下楼。

走进厨房,他开始熬粥,想了想,放了几粒枸杞。

陆行云站在料理台前,看着从砂锅里冒出的热气,烟雾缭绕间,仿佛看见那条微博,以及锥心的回复。

——

得知小姑娘是他的小迷妹后,陆行云有点惊讶,还有点欣喜,没人会不喜欢别人喜欢自己,包括他。

不过,更多的情绪还是冷静。他入圈这么多年,已经很清楚,粉丝的喜欢很珍贵,也很廉价。

今天是她们的老公,稍有差池,下一刻,可能就会被她们肆意地辱骂。

他清楚,更经历过。

因此,不能更懂这一点。

但,凡事都有例外。

在日复一日的关注后,陆行云发现这个小姑娘跟其他粉丝有点不同。她对他的关注,最早可追溯到他刚入圈时。

这令陆行云相当意外。

陆行云十四岁的时候,通过参加某档少年选秀节目,出现在大众视野。经过三个月的训练,最终以最后一名成团出道。

没错,就是最后一名,且在当年饱受诟病。

男团选的就是能唱、善跳、长得帅,而当年的陆行云既不会唱、更不会跳,至于脸,虽然精致可爱,但气质寡淡,还不苟言笑。在其他选手的衬托下,就像迟暮老人,根本不讨大众的喜欢。

陆行云通过初选时,就引发了较大的争议。因为他完全不会跳舞,唱歌也是勉强不跑调。

他虽然训练十分努力,总是第一个到、最后一个离开训练室,不过依然跟不上进度,表现强差人意,却几乎每一次都以吊车尾的成绩进入下一轮。

次数一多,舆论瞬间炸开,网友们都怀疑他后台操作。

舆论在争吵中慢慢地发酵,最后被爆出,他无父无母,是个孤儿,连学都没上过,被星探发现以后,才步入娱乐圈。

当然,质疑这是炒作的网友不少,但更多的是同情,很快盖过这些质疑。

在各种炒作和操作下,最后,陆行云头顶着“孤儿”“可怜”“努力”等标签,顺利又不顺利地成团出道。

那年,他绝对不是最优秀的,甚至比不上其他早早被淘汰的选手,但,他却是热度最高的。

直到现在,即便他成为影帝,成为超一线,这件事依然是他最大的黑点,稍微提点边角料,都能粉黑大战三百回合。

别人不清楚,但陆行云知道,那个时候,他根本没粉,网络为他发声的粉,不过都是公司雇来的水军。

小姑娘差不多在节目刚播出时,就开始关注他,态度十分狂热,反而是他大红大紫以后,才慢慢地正常起来。

陆行云开始回想当年的他,不禁好奇,哪里值得喜欢?

他完全想不到。

但陆行云觉得,小姑娘应该是真喜欢他。

从一开始,到现在,喜欢了整整十年。

他失意时,会思考,还有人喜欢我。

比如她。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小姑娘不仅仅是他的本命,也是他的精神支柱,至少是之一。

但这一切,在昨晚,被那条微博和回复打败了。

——

想到这里,陆行云的肠胃突然搅动,疼得他快站不稳,单手撑住料理台,太阳穴也突突地跳起来,似乎要刺穿皮肤。

砂锅已经白烟滚滚,不停发出响声。

陆行云没管它,拧着眉头,扛着疼,继续思考。

那条微博和回复没半点问题,他很清楚。

喜欢是一件很虚无缥缈的事。

从一而终这个词只存在完美的童话中。

而生活,只是一颗毒苹果,外表鲜艳,内里肮脏。

十年,已经足够漫长,足够让人对一个人或一件事生厌。

再说,喜欢能分成很多份,再分给很多人。

尤其是像他们这些艺人,粉丝来来又去去。今天可以喜欢你,明天也能喜欢你的对家。

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他明明最清楚,却从没设想在小姑娘身上。

或者说,小姑娘对他的喜欢原始,又漫长,让他忽略了这件事的存在。

现在,它猝不及防地来了。

——

陆行云的额前已经出了一层细汗。他闭眼,再睁开,眸底闪烁的复杂全没了,只剩下一片漆黑。

砂锅里面不停地传出咕噜咕噜声,粥不停地漫出来,滴在火中,发出更大的声音,更难闻的味道。

陆行云缓了几秒,伸手去揭砂锅盖,被高温烫得缩了下。

脑子清明了刹那。

他慢吞吞地立直身体,盯着滚烫的砂锅盖,走神了半秒,眼睫闪了闪,缓慢地伸手,捏住盖子,慢动作地放在料理台。

松开的刹那,陆行云动了动指尖,抬起手,漆黑瞳仁盯着烫得通红的指尖,眼神直勾勾,像是彻底放空。

过了好一会,他转了转眼珠,看向跳动的火苗,近乎失神地探出手,指尖即将触到那份可以令他头脑清醒的热度时。

耳边传来模糊的门铃声,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陆行云被吵醒,眼睫缓慢地忽闪几下,侧头,看向声源。

好像是谁在摁门铃?

——

他很早就搬来这里,因为通告多,基本住在酒店,很少回来,但门铃一直没响过。如果是何晏,会提前打招呼。他不喜欢家里有其他人,何晏很少过来,一般通过电话交流。

陆行云关掉火,整理了下表情,转身往外走。

他站在玄关处,通过猫眼看外面,表情一顿。

是那个小姑娘。

陆行云对她有点印象,刚回北城那晚,在电梯遇见的,似是不舒服?好像认识他,口齿不清地嘀咕自己不是私生饭。

有点小可爱。

昨晚又在电梯偶遇,她没跟他打招呼。应该不追星,或者说不追他,他松了口气。

令他困惑的是,小姑娘似乎住在顶楼?但到顶楼时,却没出电梯?身体没好,没反应过来?

陆行云视线下挪,见小姑娘捧着个草莓蛋糕。

他不解地轻拧了下眉梢。

已经过了一会。

小姑娘脸上露出忐忑,紧张地舔了舔唇。犹豫片刻,又摁了下门铃。嘴唇动了动,似乎在嘟囔什么。

陆行云偏头,借鞋柜上的水晶瓶看现在的自己。头发有点乱,脸色和嘴唇都很苍白,瞳仁漆黑得没半点神色。

整个人都很颓靡,哪里还有荧幕上的从容温柔。

陆行云收回视线,随手抓了抓头发,又揉了揉脸,直到出现淡淡的粉色才收手。熟练地勾起眼尾和唇角,像已经演练过无数次,稍一念想,就能立刻做出这个表情。

他深吸口气,握住门把,缓慢打开。

玄关没开灯,光线有点暗。但今天天气不错,走廊挺亮。

听见开门声,小姑娘面露惊喜,杏眸弯成小月牙,眸底闪过细碎的星芒。

她双手举着蛋糕,声音甜美:“陆先生,早安。”

那一刻,陆行云以为此刻不是深冬,而是初春。

春光明媚。

——

从自家客厅到行云哥家门前,只有十几米,走路两分钟不到,但江昕芸边走边默念注意事项,还三步一回头,竟然花了十几分钟。

然后,又站在门前,打了好一会气,才摁门铃。

深冬的清晨,空气中的寒意像是凝成冰,强硬地往骨子里钻,再加上紧张,江昕芸开始浑身打颤。

她强硬地压住,心道,小仙女加油鸭,你是最棒哒!

等了一会,门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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