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其实我最开始不是自己想进这个圈子的。”龙西泽说, “是因为我比较倒霉,被人卖进了演艺公司,别的都不会,只好唱歌了。”
“后来在现场唱歌的时候, 我发现很多观众会随着我的歌声或笑或哭, 我自己好像也在笑在哭, 大家都被歌曲的情绪感染了。”
“果然,好的音乐是饱含情感的。”他说,“像那些伟大的音乐人、伟大的乐队,能够将情绪变成歌声, 能够通过音乐把力量传给全世界。”
“让跌入低谷失意绝望的人重新振作,让坠入黑暗的人重新抓住光明, 将焦躁的人抚慰,失眠的人安睡。”
“所以……说出来你不要笑话我,”他脸一红,“我想成为那样的人。”
“我想我的歌声能传达到各个角落, 让大家一起欢笑也好、感动也好,希望能给别人带去些什么。”
“你是不是觉得我傻里傻气的?”他捂起脸,自己也觉得有些羞耻。
“没有,你一点都不傻气。”宋天安慰他,“你特别有理想。”
“那你呢?”龙西泽也反问回去, “你是怎么开始搞乐队的?”
“我?”宋天垂头随意拨了两下琴弦。
“我最开始接触这个,大概是因为叛逆吧。”
“搞乐队多酷啊,张扬又个性, 招女孩子崇拜。那个时候我就是和朋友随便玩玩,乱七八糟地搞。”
“后来有一天,一个一起玩的朋友因为事故死了,火化掉之后,除了一捧灰,什么都没能留下。”
“人死了,变成一缕青烟,倏地就没了,找不着了,一点痕迹也没。那天我们大家喝醉了,甚至忽然开始怀疑,这个人真的活过吗?”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会不会也是这样?”
“不甘心啊。”宋天说,“什么痕迹都没能留下,被世界就这么遗忘了。”
“后来我就想,好好做音乐,出作品,死了以后还能留下自己活过的证据,今生今世的证据。”
“嗯。”龙西泽点头。
“可是再后来,真的组了乐队之后呢,我才开始发现,也许自己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块料。”
“我以前也总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来说是特殊的,觉得自己一定会出人头地,被人铭记。”
“结果事实并非如此,我根本不是特殊的,而且不是什么人都能在世界上留下痕迹的。”
“可能还是没有天赋吧,就像我参加《ROCK ON THE MOON》海选第一轮就被刷下去了。”宋天向他笑笑,“你看你,看杜基拉,你们俩,天赋型选手,天生就是该站在舞台上发光闪耀,受万人崇拜的。”
“然而我呢,只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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