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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被娇宠的人/一个超级甜的结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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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因为病中而胡思乱想的大美人被叶炀一通哄终于哄好了。

在发现自己闹了个大乌龙之后把自己埋进了被窝里,任叶炀怎么叫也不肯出来。

隔了十年他还是这般害羞。

叶炀看的心痒难耐,却不敢贸然动手。

他不敢再将人从被窝里抱出来,亲亲他的脸,吻吻他的眉梢。

他知道自家大美人多容易害羞。

倘若他这时去哄他,原本就将自己羞的晕晕乎乎的大美人会直接从糯米团子变成酒酿团子,并且将自己藏起来...怕是好几天不会理他。

他都知道的。

所以他只好坐在保安室,看着终于不在害羞,从被窝里探出头来,像一只小仓鼠一般的大美人抱着被子左右顾盼。

他在找他。

认知到这一点的叶炀舌尖忍不住舔舐着尖利的虎牙。

暗中窥视的恶狼目光凶恶的盯着屏幕中的人看,用着险些要将人吞吃入腹的目光,扫视着娇弱的大美人。

看着人在房间里转了一个圈,却不敢出去,不敢乱碰的模样,手指不自觉的攥紧了沙发扶手。

他的一切都是杨临的,为什么要害怕呢?

叶炀的眸光暗沉下去,眼中藏着将要倾压满城的风暴,在看见杨临拿起放在床头的相册看的时候目光又变得柔和。

...那是两人为数不多的合照,被叶炀洗出来放在相框里裱起来,假装杨临一直在他身边。

即使他找寻了杨临十年,内心烦躁阴郁,每一次,每一次,都在心内恶狠狠的想,等他找到杨临,一定要将他囚禁起来,就那么困在他的身边儿,哪儿也不许去。

可如今真碰到了又舍不得。

舍不得什么呢?

舍不得看杨临哭。

舍不得看杨临了无生气的样子。

内心藏了满心的阴郁想法,最后被杨临驱散的云开见月明。

杨临是他的药。

是致命毒药亦或是解药都不重要了。

44.

等杨临小心翼翼的踏出了房间,叶炀才将一身衣服整理整齐,从保安室走了出去。

他去,迎接他的大美人。

45.

已是日暮时分,叶炀家采光极好,夕阳余晖洒进来,将室内映的像是一副静置油画。

色彩浓厚又艳丽。

糯叽叽的大美人坐在沙发上,看着门口玄关。

他在房间里转了一圈都没找到叶炀。

垂头丧气的将手上便签放下。

他写了好多话想给叶炀看,可是他人不在。

惴惴不安的大美人垂下了头。

他实在害怕自己是不是做了一场梦中梦,而后自己在梦中捏造了一个叶炀,实际上对方根本就不爱他...甚至厌恶他,他怕是他自己,把自己困进了梦境。

便签纸摆满了茶几。

杨临耳尖通红,夕阳余晖也挡不住脸上的艳丽色彩,睫毛在日光中轻颤了,那一抹轻浅的光影也跟着颤动。

手上拿着写满了情话的便签纸。

他迫不及待的想给叶炀看,但是叶炀根本不在。

室内静谧,毫无生气。

冷冷清清的大美人置身其中,偶尔晃一晃身子,地上的影子也跟着晃动。

梦里也有影子吗?

杨临不知道。

叶炀打开门看见的就是被染了一层金光的大美人。

飘飘洒洒的光在人身外糅杂了一道道温柔光点,将人包围起来。

半长的头发披散至肩头的人,像极了天使。

偏生那人还不自知,抬眸看叶炀时,眸子里装满了星光,跌跌撞撞的向叶炀跑来,到人面前的时候又慢慢停下了步伐,像是不解叶炀为什么不理他....最后还是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身子,撞进了叶炀的怀中。

一张便签被塞进了叶炀手心。

叶炀执起那张便签来看,“欢迎回家”四个大字占据了叶炀的心房,浓烈的欢愉感从内心升起,险些将他的心房撑爆。

他的阿临,怎么能这么乖巧。

怀中人的身躯娇软,叶炀觉得此刻的自己像极了美剧里头拯救世界之后,和女主相拥在一起的英雄。

可是他不是英雄,他也没拯救世界。

只是撒下来的光让他认知错误。

可是那又如何呢?

他可以做杨临的英雄。

46.

杨临写的便签实在太多,叶炀一张拾起来慢慢阅读,看着人后知后觉羞红的脸颊,红透的耳垂,忍不住想去逗一逗他。

终究没舍得下手。

他怎么能欺负他。

便签上写的每一句落入叶炀的眼中,都能将他溺毙,明明只是普普通通的情话,土土的,又或者是各种抱怨,像是杨临的随笔——或者也不能说是抱怨,只是一句句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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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话。

“二十分钟了,我还没看到你。”

那时他在干什么呢?他在门外,偷听室内的动静。

他舍不得打扰到里面的人,却不晓得杨临在里面等他等的焦虑不安。

因为太过羞耻而要逃离的大美人,又被叶炀抱进了怀中。

47.

最终两人还是说开了。

说什么呢?

问杨临为什么要逃,又或者。

问他这十年过的累不累。

问他想不想自己。

再问到最后又变了味。

被大美人一字一句哄的得寸进尺的叶炀,压着杨临问。

在这十年里有没有想过他给自己手淫。

被这孟浪之词羞的脸红的大美人,最后还是羞答答的点了点头。

有的。

他有想过叶炀。

也想过叶炀还在自己身边的时候,装作不经意的揽住他的腰肢。

手法色情的摸他的大腿。

又或者把他压在墙上,带着一股青涩的少年味的人凑过来吻他。

将他撩了一身的火又退开。

杨临并非真的人间仙子,他也有欲望的。

每次想的狠了,看着两人年少时的文字,或是想着叶炀的一举一动,一边在内心唾弃自己,一边为自己纾解欲望。

他好想,好想叶炀。

每次每次,隔着屏幕抚摸那些文字。

都忍不住想回复他。

他也想和叶炀比肩。

最后又泄了气。

他哪儿敢呢?

包括现在也是。

羞羞答答的窝在叶炀的怀中。

享受着和人待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内心的不安涌动着。

温温柔柔的注视着叶炀。

你会再爱我多久呢?

他忍不住会这么想。

每次冒起这些念头都会觉得自己卑劣又贪心。

可叶炀每次都能察觉他的不安。

吻吻他的眼睫,揉揉他的脸。

无奈的看他一眼。

把他宠的无法无天。

于是杨临又很好的被安抚了。

为什么要想那么多呢?

叶炀真的很爱自己呢。

室内也泛着甜味呢。

48.

两人视线碰撞在一起,这时却没避开了。

柔柔弱弱的大美人被叶炀圈着腰肢,叶炀像是在圈领地的大狗狗,将身上的气味蹭到杨临身上。

泛着甜味的大美人被带着古木香味的大狼狗抱在怀里,那人还在他身上乱摸,身子敏感的大美人不争气的软了身子。

叶炀又问他。

“那你恨不恨我呢?”

恨我不来找你,任由你单方面斩断我们之间的联系。

杨临不解的看他。

“为什么要恨呢?”

他这次没用便签了,说的是唇语,他以为叶炀看不懂。

“明明是我太懦弱,为什么要恨你呢?”

“如果我自信一点,或者对你自信一点,我们也不会这么久不联系。”

“而且,如果你不能找我的话,我也能来找你呀。”

就算是穿越千山万水,就算不知何路,就算你也躲着我,如果我真的很爱很爱很爱你,想你想到疯魔,我也会来找你的。

不需要你一味的付出,不然我不是太自私了吗?

....

叶炀看着杨临张张合合的唇瓣,觉得自己又受到了一个甜蜜暴击。

他家阿临怎么能这么可爱。

杨临柔柔的注视着叶炀,看着人的目光变得危险,脸又被叶炀捧住,慢慢俯身下来的人,在堵住杨临的唇舌之前,叹谓着道:“我看懂了哦。”

我都看懂了哦。

他家阿临并不是不知道,爱本是互相的。

他也在心里想过要找他,只是后来因为自己太过不自信而放弃了。

并不是自卑,而是缺乏了安全感。

可是他也知道的,他现在知道了叶炀多爱他,所以他原意埋在心底的情感剖析出来,又因为害羞,只敢用唇语对他说。

可是,阿临以为他用唇语,他就看不懂了吗?

不是哦,他看得懂的。

他可是,为了阿临特地学了唇语和手语啊。

就为了再次遇见杨临的时候,能让阿临少受一点累......用便签写字有多累呢?

可他舍不得让阿临总是随身携带便签,只为了在有突发情况的时候,只能用便签言语。

他是阿临的护花使者啊。

被吻住的青年,还没来得及思考叶炀最后一句是什么意思,就因为太过害羞回抱住了叶炀。

大美人的唇瓣软软甜甜的,明明已经吃过很多次,但就是忍不住再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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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口。

撬开他的唇舌,攻入他的城池,听着人鼻腔中溢出来的喘息,毫不留情的掠夺他口中的空气。

最后将人吻的身子都瘫软,睁着乌润的眸子看他,才摸摸人的发顶。

“我看得懂唇语哦,所以阿临说什么我都知道的。”

他如此恶劣,想看杨临羞耻的要崩溃的样子。

原本还晕晕乎乎的大美人,被叶炀一句话炸醒,又似乎是不相信的,问:“真的吗?”

“真的哦。”

得到答案的大美人,还是变成了鸵鸟,把脸埋进了叶炀的怀中。

啧,他家阿临宝贝,为什么这么可爱呢?

张张合合的唇并发不出声音。

但是能传递出情绪。

大美人说话时眼神那般悲伤又坚定。

于是叶炀也明白了,原来他并不是一个人在付出。

他也曾在脑中恶劣的设想过,或许杨临和他在一起也是为了“玩玩”呢?

年少时的人并没有那么多心思,或许是因为叶炀对他太好,又或许是少年太过寂寞,刚好叶炀撞上来,于是杨临也愿意和他玩玩。

于是在知道叶炀要走的时候,忙不迭的和他断了联系。

可再想想,阿临又怎么能付出那么多心思和他“玩玩”呢?

毕竟,他是粘人的小狼狗啊。

每次的每次,阿临看自己的时候,哪次没有带着爱意呢?

如若说少年人的爱恋奔放而热烈,那么成年人之间则更加含蓄一些....当然,这都是骗人的话,小孩子才会信。

时隔十年两人再次相恋,比起年少时还更加奔放了些。

当然,奔放的只有叶炀罢了,毕竟杨临很容易害羞啊。

羞答答的大美人用尽了全身的勇气,在两人相遇时跟上了小狼狗,从此解除误会,让叶炀迎娶大美人...

痞帅痞帅的小狼狗,整日都想黏着大美人,奈何公司事物繁忙,偶尔才能得闲和大美人出门约会...但是由于他空闲的时间太过阴间,所以更多时候还是他跟在大美人身打转,像是等待主人恩宠的大狗狗。

偶尔也跟大美人一起制作糕点,但是,8好意思,叶炀心不灵手也不巧,除了在床上时那双手灵巧的不行,次次都能把人把弄到点,但是对于糕点这种需要耐心和技巧的食物,他只能看着干瞪眼。

偶尔来了顾客去招呼招呼啊,顺便炫耀炫耀自己手上的戒指。

——那是什么戒指呢?

新顾客不知道,但是蛋糕店的熟客是知道的。

他们的店主手上也戴着和青年手上同一款式的对戒。

bilingbiling的,闪闪发光的对戒。

你说素戒?那不符合叶炀的审美。

他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和杨临在一起了,所以和人告白的时候,特地选了闪亮亮的对戒,也不管杨临有没有答应,直接执起他的手,将戒指一戴。

大狗狗标记了他的主人。

然后呢,就是一夜欢晌了。

压着大美人左边Mua一个,右边mua一个。

最后从脸颊吻到喉结,锁骨,红缨,腹部,再吸吮人的大腿内侧。

一点一点。

把人吞吃入腹。

他极爱给大美人身上中下痕迹。

或轻或重,一点一点,点缀在大美人白皙的肌肤之上。跃然于叶炀眼中,最后白衬衫一拢,工作服一穿,没人知道大美人身上被大狗狗种满了红印子,偶尔白皙的腕臂没能被衣袖及时遮掩住,也会露出一点殷红痕迹,又被大美人慌慌张张遮去。

再一看大美人无名指上戒指。

客人这才知道大美人已经有对象了。

温柔似水的美人也不知是被谁拱了去。

然后偶然某天,又在店里看见了个极帅气的大狼狗,那一身打扮,气质雍贵不凡,偏偏脸上带了笑颜,遮了一身凌凌气势,看见客推门而入之后又迎了上来。

笑脸一收,矜贵的不行。

开口说话又很礼貌,腔调让人很是舒服,只是总爱将目光锁在自己的手指上,示意客人去看。

你看这bilingbiling的对戒,你不心动吗?

这时候客人就会化身懂王,来一句恭喜恭喜,把叶炀哄得极为开心,心情舒畅,给客人的蛋糕打了九折。

...你说八折?

那怎么可能?这是他媳妇的店,他媳妇也是要赚钱的。

——

十一月三十号是杨老太太的忌日。

老太太没有专门的葬身处,他被杨临装在精致的骨灰坛里,祭在了家中灵堂。

台面上摆着老太太生前最后一张黑白照,干巴巴的老太太对着镜头笑啊,眼里倒映的是杨临。

叶炀第一次来杨临家的时候就看见了老太太,险些没落下泪来。

这么说吧,在叶炀心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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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排第一,杨临排第二,老太太和杨临齐平,而后才是他爸妈,还有那个便宜妹妹。

非得说的话,叶炀小时候并没有收到来自家庭多少的关心,唯一关心他的就是他爷爷,健朗又健谈的老头子最爱的事情就是钓鱼,一得空就带着叶炀出门,拿着一大一小两副渔具,他钓鱼,叶炀就守在边上,数他爷爷的白发,摸他爷爷的皱纹,又被老爷子嫌弃太好动,最后扭着小腿子跑去大树底下数蚂蚁。老头子守着两副渔具钓鱼。

老头子其实不会带小孩,但是对自己这个孙子是打心里疼爱,那时候叶炀的爸妈是事业上升期,忙到连看他老头子都没时间,他一个老头子牵着叶炀这个小奶娃,别人都是爸爸妈妈送小孩上幼儿园,叶炀就是被爷爷粗糙的大手牵着,好奇的打量着新世界。

他连“为什么我不是爸妈送我上学”都没问,乖乖巧巧的和爷爷说再见,最后撒丫子冲进了小孩的天堂。

滑滑梯。

集老爷子宠爱于一身的叶炀,对他家老爷子尊敬有之,亲情更有之,被他爸妈带走的时候哭的惨兮兮的小娃子,拉着爷爷要一起走。

他小时候把他爸妈当成坏人,坏人要把他带走,老爷子无动于衷。

实际上转过身偷偷抹泪。

老爷子不肯去城市。

于是在往后几年里,被学业压了满身的叶炀,只有过年的时候,或者老爷子想孙子想的紧了的时候才会来看看他,平常根本没法见面。

在极长一段时间内,叶炀的爸妈在他眼里就是坏人的角色。

被领回“家”的叶炀被保姆照看着,几次想偷偷溜回乡下,没成功。

而老太太,是叶炀人生中,除却老爷子以外最疼他的长辈。

虽然叶炀总想着法子去逗老太太笑,但是老太太对于这白捡的孙子也爱惜的不行,常常摸着人的狗头喊乖孙。

几次想亲自下厨给叶炀做饭都被叶炀拦了,百无聊赖的老太太也就只能捏着叶炀送她的各种小玩意,拆了家里不用的毛衣抽出细线,学着做那些奇奇怪怪的毛线玩偶。

再回赠给叶炀。

....

祭奠了老太太,叶炀心中心绪万千,又与杨临十指相连,两人一起给老太太鞠了个躬。

戒指闪着细碎的光。

...

两人相恋,其实没必要和叶炀他妈说。

那个女人自从上次算计了叶炀之后就对人十分纵容,现在又有个不省心的女儿,压根管不了叶炀。

于是叶炀也理所当然的没说。

他说不上多讨厌他妈,但也不会去压着自己,让自己去敬那些孝道。

他能帮他妈打理公司已经是最大的让步,至于他自己的事儿,他妈管不着。

他妈也很识趣的没和他打探这些。

精明的女人从来不会染指叶炀的生活。

于是叶炀和杨临的热恋,就真的只是他们两个人的世界。

甜甜蜜蜜凑一块,又在某一天两人得空之后,叶炀掏出了两本小红本本。

当然,那不是结婚证。

但是胜似结婚证。

是他订做的结婚证的本子模型——好吧虽然这样做实在太过幼稚,但是叶炀还是忍着羞耻,把写了杨临名字,盖了叶炀专属印记的小本本递给了杨临。

大美人一怔。

接过本子时又红了脸。

他才知道叶炀拉他出来干什么。

拍结婚照。

但是,两个人穿的都不是正装。

就那样穿着休闲服装拍好红底的一寸照片,最后珍而重之的贴在了小本本上。

好,结婚,稳了。

南方没有雪。

两人乘着冬季的寒风相拥在一起接了个湿热的吻。

“在乎路人的目光干什么呢?你只需要在乎我就够了”

在叶炀窥见杨临心中对于同性恋的“认知”之后,就开始给人树立新认知,把大美人碎了一地的自信心一点点的捡拾起来,最后拼凑成一个完整的圆。

他和杨临之间,不就是一个破镜重圆没有破镜的故事么?

拾捡起来的不过是他们爱情的边角料,是两人感情中的助燃剂。

开着蛋糕店的大美人,最后遇见了他的矜贵的小狼狗。

虽然中间也有误会曲折,更是空置了十年才重新见面。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大美人不在乎这些,小狼狗更不在乎这些。

为什么要在意这么多呢?

能够重新在一起已是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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