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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动往往是莫名其妙,防不胜防。

玄柘这趟,来的不亏,又亏极了。

亏是因为这颗守了二十载的和尚心,如今被个男人夺了走,这个男人长的分在好看,他也不算太亏。

若以刀杀他,便死前也要偏头吻上尖刃,引颈送命。若以鸠酒送他,便饮前也要窃玉偷香沾叶惹草,玄柘此生,甘之如饴。

从未想过自己爱人时会是如何,可便是周峰要他的命,也是肯给的。

有风吹动那黑衣刀客的薄衫,却吹乱揉皱凌虐玄柘胸腔之下,一颗活生生的真心。

诏安失败,玄柘却放他走。

黑衣刀客满眼写着奇怪,倘若真要开打,这三千兵甲于他而言,其实并不算什么,只是如今这种局面之下,要白白欠下一个人情。

“萍水相逢,你我不必如此。”在周峰眼里,黑白分明,他既然不投降,便不会和狗皇帝那边的人有什么瓜葛。

“便是我留下你又如何,不过是损三千兵甲反而让你脱逃罢了。”

大家都是聪明人,远不及敞开天窗说亮话来的痛快,还能博个好感。

周峰提刀要走,却对上笑意盈盈一双含情目,像是刚瞧见一样,周峰发现这公子哥眼下,竟然还有颗点墨小痣。

“周壮士,哦不,小周。你当知,萍水相逢,也可一见如故。”

这话说的虽看似普普通通的客套,可咬字气息里,皆是轻浮。

“啊?”直男周峰并不懂他在说什么,敷衍一拱手,便消失在玄柘的视野里。

社稷飘摇,义军纵起,大火绵延千里。

带头的人是周峰。

没能完成使命,按理说玄柘当受罚,可那高高在上的老皇帝叹一口气,目光复杂,道。

“朝堂无可用之人,玄家世代忠君,那周峰又不是个好相与的,无妨。”

玄柘无所谓忠君与否。

为将者,抛头颅洒热血太过激昂,既然玄家忠君,他为人子,也当从父之命,不需要多么尽心尽力,但只要死在这片沙场山河,也便无愧于心了。

多么遗憾,和那人的立场不同,纵如此,不改忠君之志。

仅有的几万铁蹄,老皇帝珍而重之的交给了玄柘,纵使他心不在领兵打仗,而在江湖。

昔日里的侠剑也换银枪,百姓组成的义军将要推翻朝堂,领兵打仗伤的人也是百姓。玄柘不期凯旋,只盼有朝一日能够马革裹尸,葬于青山。

好巧不巧,死到临头,对战的还是那把刀,悬高又落,黑衣刀客的眼里尽是冷漠。

“我放过你,你走。”

玄柘是败北。

民心向明月,奈何玄柘身不由己,身在沟渠。

改朝换代,河清海晏之局在对的领头人之下缓缓铺开。玄柘是旧臣,本应同这社稷一同故去,旧日君主却拼死也要换他活。

虽有千千万的疑问,也随着旧主故去而埋葬在一抔土里。

既然江山已定,周峰也无意君位,便归隐山林。

未曾想还有再见之时,也未曾想,周峰会娶妻。

快马加鞭也不够,横刀只来及削下一片夕阳来贺,晚来天欲雪,是姗姗,是急也不得。

玄柘赶来时,正是大雪天,他的眉尾染峭雪,鬓发也霜白,提嗓还是清爽奕奕,喉腔里的沙哑哽咽全吞肚里,不曾展露分毫。

“古人诚不欺我,是我来迟,待黄昏过,黎明起,还能祝你共佳人红披,春宵帐暖纵是一朝好时。”

梦回年少,又轮上几个好时?

无非只有周峰,是他苍白人生里唯一一点波澜。

对上那双冰冷双目,岂会不知,他从始至终,都是不相干的陌生人。

当年的提刀又放,无非是一命换一命,哪里有分毫情爱。玄柘苦涩之余,还要贺他,既然无备礼,就寻挽霞光,还要笑得几欲流泪。

人非木石,周峰也觉这前朝的小将军,怕是对自己有意。

情深一场,还是能换得一句“周峰此生,志在护国。此番娶妻,不是为我,而是为故去的兄弟行代之礼。”

周峰所活,无非是为的这片土,待到岁月埋骨,化沙相融,是不是也能自嘲得他一护佑?

只可惜,岁岁年年人不同,可道理确实一致,高位者纵使安居,也总会怕来之不易的位子,坐的不稳。

又或者,死亡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结局。

周峰毙于鸟尽弓藏。

作者有话说:

——二更——

第32章蓬莱大荒(十四)

——神王——

玄柘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大漠游历,自己出身名门望族,不曾踏入江湖,也全然不能理解,常人眼中的情爱,是否同自己一般,不可说就被拒绝个彻底。

他还想看看杀手眼中的风霜,到底同自己眼中,有何不同,是否经历他所经历的痛,去他游历过的地方,就能从中窥探到丁点儿来不及表达,便湮灭在时间洪流里的情义呢。

正巧,正巧。

终此一生,葬在沙堆,埋在一处,也能得他魂灵护佑。

——

某刀之魂历经和大世界相汇聚的小世界里的小世界臻于圆满,周峰出来的时候只顾着看自己的刀,自然也就没有注意到那向来话多又活跃的剑仙,已经沉默了俩钟头了。

还是姜姚小心翼翼的同这冷面的,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剑仙搭话。“喂,剑仙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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