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江湖的侠客佩剑出行,他的剑锋三尺肯把月光震碎,也许还有私交甚笃的知己,配刀,是个络腮胡子硬朗的汉子,闲暇之余就把酒言欢,醉时还要争论刀更锋还是剑更利。
也许他们的武功都不如玄柘,可又都比他快乐。
纨绔子弟心却有英雄梦,偷溜出家门又栽倒温柔香,埋在楼里姑娘水袖,还要度几重春宵。
采花贼男女不忌,看上这个揩油,那个也窃玉偷香,若是哪个看得英俊面容非他不可,倒是要被拒绝了。
卖糖葫芦的和隔壁温柔小姐私奔了,县令家的羊丢了几只,河边垂钓的摆渡翁年少轻狂时做过很多错事,改邪归正只等心上人,可他不知,那貌美姑娘等不到他跳了河,就是他每天摆渡的那条。
话本子里的故事,总是那么诱人。
如今尘埃落定,玄柘想,他的缘分是天定的,不比那些有故事的人差。某刀从来不曾吸过谁的血,只有他和周峰有此待遇。
佳偶天成,不外乎此。
没有龙凤红烛,也无高堂清辉,玄柘便同已经醒来的周峰在破庙里拜了堂。
周峰原本想召来个打手,却莫名其妙同别人拜了堂,说鬼迷心窍算不上。
倘若非要和这头栓不住缰绳的野狼打交道,非亲友父母,也就伴侣的牵绊最深。
一切都是顺从天意罢了。
周峰不知道玄柘为什么非要娶他,但知道结果尽如人意,也就心满意足。
从未想过在这破烂的时局里娶妻生子,夜行多了,哪里懂得人味儿,婚姻大事在特定的人眼里也是小事。
再说,周峰觉得玄柘很好,三庭五眼,五官端正,剑法又高超,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毛病。
“玄柘,你为什么抱刀使剑?”成亲之后,周峰好奇的问。
“某刀从我出生起就在身边,我只知道要替人守着它,死了也要护着,到底是为什么,我却不清明。”
玄柘垂下眼皮,那墨点小痣有发些痒,令他忍不住挠了挠。
“小周,不如我教你练刀吧,随然我的刀术不比剑法,可总归是会点儿。你懂点武功,也好自保。”
“好。”某刀给了周峰。
总算是物归原主。
好景不长,周峰同他相处也有把月之余,短短的时日也令玄柘心生欢喜。
周峰是什么人,玄柘心里并非不知道,他只是觉得,无数个梦中人的模糊面孔,自从碰见了这个人,头一次开始具体化。
这是「命数玄因」。
其他的什么,都可以不用在乎。
玄柘总算知道,那些酸掉牙的穷秀才说出口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不是瞎话。
作者有话说:
本章引用。
乐府诗集:积石如玉,列松如翠。
屈原: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尤未悔。
牡丹亭: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第11章上林苑(七)
——离开——
可能,美好的时光大都短暂,就显得那点儿须臾也弥足珍贵。
玄柘在月色下望向眼前人被酒气熏红的眼,往日里喝酒总是一个人,这一次,周峰开始陪他。
两个人对杯一碰,发出清越的脆鸣。
也许事情到了要摊牌的时候了。
“玄柘,如今山河未定,当今圣上非名主,我当居庙堂之高以济世。”
周峰目的总也是为此,鬼魅行之人也不愿眼前的这个人误会他,到底是为什么,他也说不上来。
也许玄柘会把这句话,当成蛊惑人心的谎言,但却从不会点破。
周峰知道玄柘不傻。他只是,不管自己说了什么,玄柘都奉为圭臬。
还来不及心头苦涩,就望进玄柘宽阔如海,剔透如玉石的温柔眼眸。
其实玄柘最爱周峰这番清洁碧血姿态,他根本不在意如今朝堂之上,是多么的民不聊生,哀鸿遍野。
那些人的生死,同他何干?
他只是喜欢,所有样子的周峰罢了。
玄柘能触摸得到,周峰那把嶙峋的傲骨。
“我想帝王能克勤为治,以德化民,以义待士,虽不求能绵延国祚无僵,但只求百年无恙。”
海内兴礼仪,懂得何为道,何为德。
武将镇四海,仁法并济修天下。
周峰渴望,有人能理解他。
玄柘的手掌握住那节梦里也在摇摆的洁白腰肢,俯下身,亲吻周峰的眉目。
不论周峰说什么,他都低低的应声附和,音色里透着沙哑。
周峰原本一片漆黑的瞳孔,在玄柘劈头盖脸的吻里,终于缀满了星光。
“即是我妻邀许,我便为你杀干净这些魑魅魍魉。”
大楚三百一十八载春秋,山河破碎飘摇,国祚耽于佞臣当道,妖妃祸国,民智未起。
大厦将倾的时候,总有人避之不及,或是寻求安逸,或是绝望度日,所有的忠臣都死干净了,在朝堂上的,都是披着人皮的鬼。
尤其是最顶头的那只厉鬼,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设计谋拉出隐于江湖的玄柘,让其成为他手中,最快最的一把刀。
丞相帝王都以为周峰是一只左右摇摆,但是好用的哈巴狗,都说会咬人的狗不叫,他俩谁也没把周峰放在心上。
没想到这条整日里鞍前马后,替他们收拾烂摊子,干脏事的「衷臣」,竟然是一头蛰伏已久的豺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