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350章 商议</h1>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不可否定“至淳至罡”的名头在网文界十分好使,但并不代表着资本们会愿意在一本刚发的新书上面去赌一个未来,别以为是新书就能够捡漏,那是不存在的!
日月乾坤:“我想问下,多少钱能够买下这本《剑来》的影视剧版权呢?”
说真的,如果是买至淳至罡的影视版权,价格上面溢价贵点也是完全无所谓的,毕竟李淳罡自身名气就摆在那里,只要操作妥当,绝对亏不了的。
“......”
这个问题反倒是令李淳罡有那么点犯难了,说实话对于自己作品目前影视版权的市价还真不太清楚,唯一可以作为参考的《鬼吹灯》影视版权价格也有点不太适宜了,别人或许不太清楚,但是他作为看完七百多万字《剑来》的人,心里门清的很,两本小说之间的价值天差地别去了。
完全不可沦为一谈的!
最接近的可能要数《雪中悍刀行》的影视版权了,奈何的是这本书都已经完本这么久了,那些有足够实力的影视娱乐公司一个个岿然不动,至于抱着捡漏心思找上门来的那些小公司的胡乱报价,别说汇报到他这里来了,在林梦那一环节的时候就已经被否定掉了。
抛开价格不谈,日月乾坤能在《剑来》发书的第一天便专程找上门来求购影视版权,至少证明了对方眼光不错,也侧面证明了“至淳至罡”这四个字的影响力。
于是他就回复说:“我很好奇,《剑来》这才不过刚五章,为什么你会想要购买影视剧版权呢?”
日月乾坤:“理由我前面也说过了,其实也没有太多的原因,如果硬要说一个原因的话,那就是我喜欢淳罡大大写的这一类风格小说,在看完《剑来》之后我就知道自己喜欢上这本书了。”
这下子李淳罡还能说些什么呢,只能说这个理由很好很强大,有时候女人的直觉就是这么一种神奇而又玄幻的东西,说不清道不明偏偏很多人又愿意去跟随着这种感觉。
之前亲自参与过一次《鬼吹灯》的剧本改编,应该也算是将“触手”伸进娱乐圈的一次尝试吧。
李淳罡之前也不是没有想过就此以编剧的身份一举进入娱乐圈的,只是当时觉着时机还未成熟,再加上他那会用网文界这边的话来说正是神格未稳之际。那么问题就来了,转型踏足娱乐圈不是他想就能够顺遂的。哪怕他在网文圈已经算得上顶尖大神,但网文这个圈子相比较娱乐圈而言,还是太小太狭窄了!
在没有踩场涉及到人家利益的时候,或许人家娱乐圈还会尊重你一手,但是当得知你要插进一只脚进去分一杯羹,恐怕就没有那么客气了。
蛋糕就这么大,进来一个人分享也就意味着其他人获得的利益就要减少,换了是你会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