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云霄笑眯眯的说道,可落到众多马贼的眼中,确实那般邪恶。刚才动手,他可一点没有留情,虽然没有让马贼受伤,但那分筋错骨之痛,让众人终生难忘。现在一看这家伙又露出这种眼神,让他们如何不怕。
一番威之下,他总算让这些桀骜的马贼老实下来,同时他也知道了四个马贼的真正的名字。天盗的大当家叫着楚天,二当家叫着付强,群狼的大当家叫着刘一生,四当家叫着司空。
齐云霄让四人成为首领,各自带领一百人小队。至于马云铁石等人,他有让他们从其他的马贼之中,选出二十人,做他们的下属。于是,整个队伍一下子暴涨到四百三十人。
为了进一步收买楚天四人,齐云霄也下足了本钱,不但将一部分财宝还给了他们,同时还给了他们一些“保命”的丹药,还有一段残缺不全的口诀。
一连串的东西,也让楚天等人心头大为高兴,特别是宝贝丹药,还有那段口诀,更是让几人心潮澎湃。特别是楚天和刘一生,他们两人实力最高,在得到那段口诀之后,隐隐觉得自己许久的瓶颈,有一丝突破的可能。原本对于齐云霄还略微不服的他们,心头也升起了一种想法——跟着这个家伙,也许真的不错。
做完一切,齐云霄也觉得是该上路的时候,大手一挥,一只结合了所有马贼精英的队伍,缓缓的朝着千重山的方向而去。
翻过千重山,下一个地方就是天云宫!
“哇哈哈哈,我们终于翻过千重山。”
“我们成功了,千重山算个鸟,还不是被我们征服了。”
“这种感觉真是太爽了,真想在走上一次。”
越过千重山,所有人都异常的激动,虽然如今他们说得豪气干云,但是在千重山中,当真是九死一生。如今原本四百三十人的队伍,减员差不多一半,目前仅剩下不到两百五十人。而且人人带伤,就连楚天,刘一生,甚至齐云霄也不例外。
刚出千重山,每个人身上都沾满了血迹,衣服破碎,仿佛乞丐。
差不多半年,经过千辛万苦,遭遇无数的危险,当走出千重山之后,重人感觉全身仿佛轻了几斤,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那个地方,就是我们的目标。”
齐云霄指着前方,那不能目测的地方,就是让在场人为之敬畏的天云宫!
当然,相比天云宫,大家对于眼前这个个不高,但拥有鬼神只能的年轻人,才是真正的敬畏。这一路上,如果没有他,可能就算他们的人数在多上一倍,恐怕在偌大的千重山之中,也是全军覆没,连一丝涟漪也不会掀起,更别说走出这个地方。
直到现在,大家对他身上那神奇的丹药,层出不穷的符篆,诡异莫测的阵法,等等一系列手段,所深深的折服。
原本桀骜的马贼,对于这个矮小青年,不再有一丝瞧不起,有的只是无边的崇拜。
特别是刘一生,楚天等人,他们当初只是想从齐云霄这里拿回他们的东西,然后在杀掉他。但是现在,这种想法,早已经被他们丢到了九霄云外。虽然他们的实力比之以前,都有了长足的进步,甚至可以说突飞猛进,但是对于齐云霄的敬畏,他们甚至比其他人多更多更多。
这并不是齐云霄实力强过他们,而是他那种层出不穷的手段,无尽的底牌,让你根本不敢去挑战。而且,当他们实力进步的时候,齐云霄不但没有嫉妒,反而给他们更多的口诀,让几人打心底感激。作为他们这样的人,钱财只是身外之物,只要拳头够硬,要多少就有多少,但是齐云霄给他们的,是他们可能一辈子都追求不到的。
“老大,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天云宫我们肯定暂时去不了,所以我们首先是安定下来,然后徐徐图之。”
天云宫,我来了。
望着前方,齐云霄的脑海中,闪烁出一个妖娆的身影,她一眸一笑,妩媚动人,勾人心魄,巧笑倩兮,动人心魂。
师姐,我来了,你是否在那里等我?
繁华的街道,人潮涌动,车来车往,街道的两旁,小贩卖力的吆喝。酒楼,客栈,店铺,各种建筑鳞次栉比,蜘蛛网的道路,将它们连接起来,构建成了一个庞大而繁荣的大城。
在经过了长达半年的野外生活,整天与野兽厮杀,时刻处在危险之中,在进入永安城的瞬间,所有的人都欢声雷动,高声咆哮着,发泄着这些日子的憋屈。
“老大,前面那是酒楼,咱们去那里喝两碗吧。”
看着前方巨大的招牌,所有的马贼,眼睛一下子红了起来,呼吸也变得急促。作为马贼,除了打家劫舍之外,他们大部分的时间都呆在山寨之中。一天最多的时间,就是吹牛。吹牛的时候,在喝上两杯,那简直在正常不过了,所以,几乎所有的马贼都是酒鬼。
千重山的半年,大家都在危险之中度过,那有心情去管什么美酒。可现在来到永安城,不再危险,听到酒馆,顿时勾起了所有人肚子里的酒虫。
“出发,目标前面的酒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