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达到剑圣境界,初期是[炼气合神],意思是将这种外泄伤人的剑气能转化柔和的内息温养经脉和内脏,甚至凝聚成精神信念和内在修为,巩固自身精气神,收发自如,返璞归真!
龙天羽在迸发那一刹那,领悟了这些东西,身体和神经全部放松了,他似乎感觉到,自己更能融入自然山水之中,静听松风溪水,气息绵绵。
蒂丝娜闭着眼,从未想过,这种感觉如此的让人沉醉,片刻后,玫瑰色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雪白如玉的皮肤,闪着淡淡的光晕,像是被一股柔和的神光笼罩住。
此时无声胜有声,山涧的清泉汩汩,鸟语花香,夕阳西下,相思人在天涯!
过了半响,蒂丝娜睁开了美眸,眼角两行清泪历历在目,不知是因为适才过于疼痛,还是因为她觉得愧对项云而流下的情泪,刚才无悔,并不代表着她的心不想另一个男人。
“云哥,当你知道娜已经把自己献给另外男人的时候,你会为此而难过吗?会像草原上的男人把娜抢走吗?”蒂丝娜光着身子,平躺着望向天空,心中乱想着。
龙天羽从那股玄奥的境界中退出来,虽然隐隐触摸到一股无形的壁垒,但他知道要捅破这层屏壁,还需要太多的苦功和机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挫就的事,他低头看着怀侧的佳人,面如敷粉。
“蒂丝娜,随我一起回到汉中吧,做我的王妃。”龙天羽柔声说道。
蒂丝娜闻声身体一颤,旋即摇头道:“我们虽然有了一合之欢,但并不代表我要嫁给你,做汉王妃,我要回草原上,那里才是我的家,我还要去见云哥,如果他仍肯娶我,我还会嫁给他——”
龙天羽完全愣住了,忽然觉得这个少女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啊,刚才那么疯狂炽烈,完全把自己放开,现在又要嫁给别人去了?
其实匈奴的祖先是夏后氏的后代子孙,叫淳维,住在北方蛮荒之地,随着牧畜活动而迁移,他们追逐着水草,没有城郭和经常居住的地方,不搞农业生产,但各有各自的土地,没有文字和书籍,用语言来约束人们的行动,传统中,父亲死了,儿子则以后母为妻,兄弟死了,活着的兄弟就娶他的妻子为妻,违反中原的常规伦理。
后世还常流传着一句对匈奴人嘲讽之语:“兄弟妻,可骑!”,在草原上,为了继承父兄财产和女人,各部落经常出现杀父弑兄,骑弄嫂子的悲剧,屡见不鲜,总之草原上的戎狄胡虏,习俗和伦理道德与中原大相径庭,对这第一次,自然看得不重,即使在战国秦末的中原,也不甚重。
“你没想过留在汉王宫吗?”
蒂丝娜摇头叹道:“你是我匈奴的敌人,将来冒顿单于率领大军进攻中原,肯定会与你汉族对抗,我不能留在这,而且,适才我已经把身体交给了你,任你享用,现在已经没有关系了。”只见她目似凝黛,说话间脸颊微红,如三月桃花般鲜艳。
龙天羽算是无语了,这是它妈的哪门子道理啊!
蒂丝娜不等他回复,忍着疼痛站起身来,完美的身躯暴露在空气中,夕阳沉落,雾气蒙蒙,冰肌玉骨在这莽莽丛林山涧清幽中,显得超尘脱俗,顺其自然拾起了亵衣,对着他道:“起来吧,外面的将士都在等着我们——”
龙天羽吞了一口唾沫,心想不知以后还有没有再次享受的机会了,既然玉人执意选择了离开,自己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只好跟着起身穿衣,反正回到汉中前,还有很长一段路,找机会再好好开导劝留她。
铠甲、战袍、披膊、盆领、手甲……一件件为他穿戴起来,蒂丝娜恍惚间觉得自己就象一位小妻子,侍奉着自己的男人,为他披甲着衣,心里有种难言滋味,今日由少女转变成了小美.妇,有些不适应,似甜似苦的感觉流淌心田。
蒂丝娜为他把束带系紧,轻拂他英气蓬勃的额头几绺黑发,然后踮起脚尖把头盔端端正正在为他戴上,手触摸着他的脸颊,想到自己和他的关系,粉腮上慢慢透出一种粉酥酥地红润,心中默念道:“这是我第一个男人,不知是不是最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