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感觉有点对不起梅洛呢。她什么亲人也没有,就指望小洛活着。要是知道小洛要走,不知道有多伤心。”
“伤心就伤心吧,总比浪费了小洛的天赋好。”
“我也这么觉得!梅洛是个善良的好女人,但小洛不能一辈子呆在这个吃喝玩乐的星球,他应该去首都星,应该是科学院,应该得到好老师的教导,培养他成为最优秀的科学家!”
“所以,签署吧!小洛的命运,就在这一刻发生逆转!”
第二百一十四章监护权
星际人极度自由,甚至可以说是散漫的婚姻理念,以及非常淡薄的家庭观念,导致出现一个问题——关于孩子的监护权问题。
所有未成年孩子,从呱呱落地,到成长的每一个过程,都需要漫长的呵护,需要无数的心力培养。所谓的监护权,不仅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项强制性的义务。
想一想,联邦专门立法,让成年的男女双方必须繁衍后代,提供精子和卵子,培育成受精卵。为了让女性从生育中解放出来,在每个星球都安置了人造子宫和培育所等职能部门。
这个时候,再让已经履行繁衍责任的男男女女们,必须当父母,承担监护的义务?说不定大批人情愿承担相应的惩罚,也要追求自己的自由了!
不能因小失大。
因此联邦立法,不强制要求生物学的父母,必须承担监护责任。正式一点的,如克劳迪娅,将卵子拿到人造子宫交给工作人员,明确签署协议,放弃一切权利。
这种放弃是永久性的,等于割舍了亲权。她可以不用承担任何义务。
当然,克劳迪娅也是为自己考虑,她不主动放弃,那么法律就会强制要求她履行监护的义务,身为母亲,每个月要陪孩子多少时间,金钱上的花费倒是小事,主要会耽误她很多事情,而且一旦不执行,天网上就有了不良记录,代价是她不愿意承受的。
这是正式的放弃监护协议,还有其他情况。比如到了成年期,自己也不确定要不要放弃监护权的,犹犹豫豫,怕自己以后会后悔,要求“宽限期”的。甚至干脆就玩失踪的,捐献生殖细胞后,再也找不到人的……
面对经常找不到“父母”的孩子,联邦还是非常人性化的,先一步承担了监护义务。所设置的培育所等育儿机构,都是最先进的,拥有最完善的机器人保姆系统,饮食衣物,也是专人负责。所有官方的非官方的捐款,第一时间送到这里。毕竟,孩子才是未来,才是希望。
多亏联邦设置了合理的制度,让追求自由的人,可以完全的自由;也让崇尚家庭的可以享受家庭温暖。
真正要惩罚的,是那种优柔寡断,迟迟不肯决定的。这也想要,那也不愿意放弃的,这才让联邦厌烦。所以,才有“放弃亲权”协议一说。
可实际上,律法是律法,一旦签署了放弃亲权的协议,联邦会主动承担监护权的义务。问题是等孩子长大了,不可能把联邦当成自己的母亲,他或者她,还是会好奇的去找寻创造自己生命的父母。
而不少人,就会以“当年年轻不懂事”“我不相信自己能做个好母亲”等等缘由,骗小孩和自己相认。
这种情况,联邦还能阻拦人家亲生的父母子女断绝关系吗?
律法也是人制定的,而只要是人类,大概没有办法完全斩断和父母至亲的关联吧?就是制订法律的人他能做到,可他要是推广出去,强迫别人也这么做,那迟早会被人推翻的。
联邦综合各种情况,最终只能在法律意义上做出说明——父母没有履行相应责任,那么联邦会把孩子视同“孤儿”,主动承担监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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