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2 / 2)

“大人,虽然王小娟她三番两次想要害我以及我的家人,但我爹从小便教导我要心胸宽广大度,心怀善念,待人和善宽容,所以我不与她计较,从未起过杀她的念头。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王小娟是我杀的,刘根凭着一张嘴就想把罪名往我身上扣,那要大人有何用?他说我杀了他妻子,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说他杀了他妻子,到头来却贼喊捉贼?”

罗县令点点头:“有理。”

刘根胸腔中的心剧跳,“大人,莫要听她信口胡言,我与娟娘恩爱异常,我怎么会杀害自己的妻子?分明是她,杀人之后心虚,随意拉人当替死鬼!”

仵作此时已经验完尸回来,“大人,死者是因命中要害失血过多而亡,手筋脚筋皆以被人挑断。此外,我还在死者的胃中发现残留的有毒肉沫,肉应当是鸡肉。”

刘根大喜,但表情很是悲伤,“大人,果然是她,我娘子果然是她杀死的!我娘子本是用肉去毒老鼠,可却被她妹妹周桃夭误食,她找村长让我娘子偿命,村长并未听她谗言,于是她便用同种手段将我娘子杀害,为她妹妹报仇,请大人判刑!”

罗县令拿起惊堂木一拍,“沈十里,他所说的可是属实?”内心深处老脸皱成一团,祖宗诶,你之前打打架就算了,咋还杀人呢?

“嘴长王小娟脸上,她吃不吃肉,与我何干?你莫要血口喷人!且不说肉从哪来,就单说我如何才能让一个比我高上一个头的妇人心甘情愿将有毒的肉咽下。你又如何能证明肉是我给她吃的?王小娟平日心地善良,许是因差点害死我妹妹之事愧疚难当,将家中还剩余的肉吃下,想与我妹妹承受同样的绞腹之痛,以减轻罪孽。而你,刘根!当你发现你妻子吞下毒肉时,为时已晚,你不愿意从此以后花大量的钱财养一个废人,所以你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她杀害,一了百了。可你又怕被人发现,于是挑断她手脚筋,将此事嫁祸到与你妻子有过节身怀绝技的我身上,是与不是?”

“你……你……”刘根简直就被十里这种歪理气疯,同时也有些害怕,十里虽然是乱说,但的确猜中了一半,吓得他一直没吐出话来。

而罗县令很是认同,“嗯,不无可能。”

“大人,她颠倒黑白,搬弄是非,草民冤枉,请大人明查!”

刘根被迷针迷晕,但应为迷针上的药被两层衣服刮去了一些,让他失去意识一段时间之后便醒来了,只是行动不怎么便,恰好听到十里问王小娟簪子的事。

震惊以及被背叛的愤怒令他本就不清醒的头脑更加糊,所以当十里挑断王小娟手脚筋时他没有做出反应,甚至以迷药为借口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等十里走后才挣扎着起来,看着基本废掉却还有一口气的王小娟,想到她的背叛以及以后如果她活下来他将要面对的现实,恶从胆边生,握着她拿剪刀的那只手插在她心口上。

刘根磕完头,起身时眼泪盈眶,用袖子擦完才道:“大人,昨夜她潜入我家杀我妻子时,我被他打晕在旁边,可我并没有真正晕过去,我听见了她杀我妻子的整个过程!她拿走了我妻子的一根栀子花木簪子,大人大可去搜搜。”

罗县令一愣,看向十里,“这……”

“信口胡言,既然晕过去了,怎听得见人说话?”十里嘴角微勾,真的是自己送上门来,在众人的目光中从怀中掏出木簪,“不过,簪子我确实有一根,可是这个?”

来时的路上她问过她外祖母对着簪子有没有印象,这簪子周丽姝戴了三年,沈春花当然认得,而且沈瀚去北地那两年里,曾经有一个胡商的夫人看中这根簪子,要花一百两买下,当时住在周围的人都被惊得不轻,纷纷上门来看这簪子。

沈春花同十里讲了这一段往事,并且还解释了这簪子上的栀子花和‘水’字。

罗县令心里已经在咆哮了:祖宗,你不把它扔掉就算了,你还把它拿出来做什么?你有一个将军爹,我没有啊!

“对,就是这根!”刘根很激动,可激动完之后又发现不对劲,她竟然不将簪子藏起来,而是这么大大咧咧拿出来,肯定有阴谋!

十里徐徐说道:“这簪子是我父亲亲手刻出来送给我母亲的。我母亲最喜栀子花,而这上面的字,则是我父亲在罗阳镇生活那三年所用的化名“临水”中的水字,大人可以仔细看看。若是大人不信,可去镇上稻米巷那家胭脂铺附近的人家问问,看我娘是不是有这么一根簪子,这簪子被胡商看中过,我想他们应该还是有印象的。”

没有印象也得有印象,罗县令将簪子交个衙役让他去查。

十里出声提醒,“这是我娘唯一的遗物,还请小哥妥善保管。”

衙役拿簪子的手的力道又轻了几分。

刘根本以为只是一根普通的木簪子而已,没想到有这么一出,顿时浑身冒冷汗。

十里转头冲他发难,“这簪子是我娘的,我娘从未去过杏园村,你没有见过我娘,你是怎么知道木簪子上面刻的是栀子花?”

刘根嘴边的话在脑中过了三番,才吐出来,“我见过你娘,而且这你娘同我娘子是闺中密友,这簪子是你娘给我妻子的,我妻子时常拿出来看,我自然知道。”

“你见过我娘?”十里神情一肃,将陪他玩的心思收起,直接使用庞大的精神力朝他压去,令他的头阵阵发疼,“你怎么会见过我娘?我娘的东西又怎么会在你妻子手里?我是不是有理由怀疑当初我娘的死并没有那么简单?”

刘根迷迷糊糊将当年的事情说出来,他一次去镇上赶集,遇上了王小娟,两人渐生感情,后来有一次王小娟约他在迎春河的桥上见面,时间还是晚上,他虽然奇怪但并没有怀疑,甚至还有些激动。

冬天的夜里比较黑,那天还没有月亮,他看到一个女子往桥上来,以为是王小娟便上去抱住,没想到不是,恰巧此时王小娟出现,他急忙将人推开,不知怎么的就将人推到河里去了。

王小娟说这人是她手帕之交,她会照顾她,让他不必担忧,他怕王小娟误会,就没再关注过,后来周中举他们搬到村子里才知道她是他们家的人,因为感染风寒死了。

沈春花在一旁听得眼泪直流,等刘根说完后冲上去大哭着对他拳打脚踢,“你还我女儿!你还我女儿!”

周中举从衙役那抢过刀就要朝他捅去,被拦下,场面一时有些喧闹,罗县令也不好呵止。

就在此时,齐大夫姗姗来迟,带着一个包裹上堂,将包裹摊开在地,是一件衣服,刚从泥里挖出来的衣服,“大人,这是草民在刘根院子中发现的,正是昨晚他身上所着衣物,村子里的人可以作证。”

刘根感觉头不疼了,晃了晃脑袋,清醒过来,看到地上的衣服,各种心情涌上头,白眼一翻,彻底晕过去。

衙役也回来了,说那簪子确实是沈十里她娘周丽姝的。

罗县令诧异于这次真的不关十里的事,大手一挥将刘根打入大牢,择日问斩。

齐大夫昨天晚上去救人的时候正巧遇见刘根动手,默默观看完,想着天色太晚明日再跟十里说也是一样,便回去睡觉了。

一觉醒来,十里已经跟着众人去了衙门,匆匆忙忙将刘根埋掉的衣服挖出带来。

十里知道后悠悠叹了口气,早知有此物,她何必费那口舌与刘根逼逼,又何必浪费精神力去让他口吐真言。这具身体太弱,精神力往外这么一动,她得头疼上个两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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