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掸寨(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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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慢慢地黑了下来,在静静的夜色里,弯弯曲曲的山路象一条土红色的蛇,贴着山脚向前延伸。

往前走,山路便进了绿汪汪的田埂之间。四周都是当地人种的稻田,空气里仿佛都有着稻苗的清香。

稻田的尽头是一片凤尾竹林,在月光下呈现暗暗的绿色。外来者们要去的寨子就隐藏在山林的背后。

看着近,实际上走了很久才到。不过因为有着盼头,倒是没几个人喊累。

十几个年轻后生妹子浩浩荡荡地进了绿竹掩映下的寨子,引来狗的一片乱叫。掸族主楼错落有致地散布在寨子里,下面一层是牲畜住的地方,因为是雨季,路上混合着动物粪便的污水,空气不怎么好闻。狗叫声惊动了村民,纷纷从竹楼里走了出来。

“曼恩艾龙!”

高风瞧见了其中一个,便大声喊了起来。

“那一位是这里合作社的社长,你们喊他曼恩艾龙就好了,艾龙是掸话,大哥的意思。”

他又对知青们嘱咐道。

“记得等下子进去的时候,要脱鞋之后才能上楼,还有,屋子里头的火塘,不要直接跨过去,掸族老乡忌讳的。”

知青们点头会意。

曼恩是个个子矮小的中年汉子,袒露的胳膊上还纹着青黑一片,瞧不太清楚。他快步走过来,向来客们微微躬身施了一礼,含笑用带了浓重口音的汉话讲到:“帕拉宾召(佛、菩萨)赐福给我们,把贵客引导了我们家!请,请,到我们楼上去!”

来的路上,知青们已经听高风说过。掸族是当地少数民族里日子过得相对最好的一支。他们都在坝子(山间盆地)立柱,周围是山,山下有水,生活条件比住在山上的寻传、拉祜纳、禾泥等族要好得多。

这一点从吃食上反应得很明显。知青们虽然来得晚了些,却正好赶上掸族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来了客人,弄了一张极大的桌子,足足摆了十多个大海碗的菜:炒鸡蛋、炸花生、炒螺狮、酸鱼、酸茄煮青菜、羊角豆、芭蕉叶蒸豆腐、竹筒烤牛肉、苦肠丸子、鱼眼睛菜、酸笋煮鸡、蚂蚁蛋、韭菜炒马蜂、青蛙汤等等。主食则是大米饭和饵丝。

“软里金弯!软里金弯!(好吃好在)”

知青们早就饿得两眼发昏,虽然有些菜看起来实在颇具挑战性,但在食欲的诱惑下,几乎都是一扫而光,连韭菜炒马蜂和蚂蚁蛋都被吃得干干净净。

宴席还备了许多酒。饭吃饱了才开始正式喝,就着新上的下酒菜和甜食糯米粑粑,一碗一碗地喝。

酒是甘蔗酒,寨子里自酿的,装在土罐里。土罐很大,一手提不起。曼恩社长的老婆一边嚼着槟榔,一边往知青的碗里倒酒。伺候得很周到,哪个菜碗低下去了她就会给加满。特别是几个穿着旧军装来的的知青,碗里的酒几乎就没少过。

“碧发(大嫂),只加一点点。”

高风是被劝酒劝得最多的,社长带头劝,掸族的年轻汉子和少女们也劝,实在有些头晕,忍不住说道。

“好好好,西(吃)饱饱。”妇女嘴上这样说着,双手抱着陶罐,一个晃荡就是满满一碗,脸上还带着憨厚的笑容。

“比宰(哥哥),高风比宰,我也敬你,你喝不喝?”

楚汝成也凑了过来,他嫌这酒怪冲的,没怎么喝。不过掸族的这种热情倒是帮了他许多忙,连别的手段也用不着了,只一心想着灌醉高风,学着掸族汉子的样子,举起满满一碗,对着高风喊道,

“敬我做什么?你吃饭就是了。再讲了,你就是学掸话,也该喊我龙宰(弟弟)。”

高风已经有些醉了,但见到是他,并不太愿意喝。

还防着我呢。

楚汝成心下不爽,便对方鹏使了个颜色。自己嘴里也嚷嚷起来:

“好喽,高风龙宰,你喝不喝我的酒嘛?还是说小多哩(漂亮姑娘)敬的酒你就喝,猫哆哩(帅小伙子)敬的酒你就不喝,这可就是差别对待了啊。”

“对嘛,对待少数民族同志和知青同志要一视同仁,不要搞分化喽,我方鹏也想敬你一杯,不,一碗嘛。”

方鹏附和道。

“方文书,高风想喝就喝,不想喝就不喝,莫要上升到这个地步吧?”

本来在这种氛围下,孙一恒倒是也想敬高风酒的。但是楚汝成和方鹏这一唱一和抢了先,他就生出一种强烈的不满和危机感。这两个,肯定是在打什么主意。便忍不住出声阻拦。

“哎呀,就是就是,高风哥哥,你想喝就喝,弟弟我是先喝了啊。小孙,你也喝,也喝。”

袁知乐不知道是不是喝多了,娃娃脸绯红的,说话也软声软气,他自个儿咕哝咕哝干了一碗,就势倒在了高风怀里头,还伸出空碗,对着孙一恒示意。

更像是在示威。

孙一恒恨恨地想。他见其余知青也凑了过去,一个接一个地轮流劝起了高风的酒,便发泄般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也跟社长老婆要了个满杯,加入了劝酒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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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本来酒量是不错的,但这样一碗一碗地被灌也有些承受不住。他只觉得喝下去的酒好似从喉咙一路烧到了胃里头,又烧到了脸上、身上,烧得他头脑发胀,昏昏沉沉,眼前的人影都重重叠叠,看不清楚。

他放下酒碗,试图站起来,到外头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缓解一下一阵赛过一阵的眩晕,却发现自己四肢绵软,空有一身力气,却摇摇晃晃,站也站不稳。才走了几步,脚下不知道踩着了什么,膝下一软,人摇晃了几下,就要摔倒,幸亏早跟过来的的楚汝成早有准备,一把将高风重心不稳的身体搂住,却是有点没料到对方的重量,一脚踩在了已经醉乎乎倒在了角落的袁知乐脸上。

“哎呦!谁踩我!”袁知乐惊叫了一声,被踩醒了,看见楚汝成,骂了一句。

“姓楚的你个王八蛋,居然敢踩我的脸。”

“谁让你躺在地上的?”

楚汝成毫无愧疚之意,他略有些吃力地扶着高风沉软的身体,靠在竹楼楼身上。

“方鹏,过来搭把手。”

“唉。”

方鹏也凑了过来,两人左右抬起高风的手臂,半扶半拖地把人夹在中间。高风的头深深地垂在自己胸前,脖颈处的蜜色肌肤坦然地暴露在人前。楚汝成心跳了几下,努力控制住自己想要俯下身咬住那一块儿的冲动,对着社长问到:

“曼恩艾龙,我记得你们这里有些空闲的小楼,高风同志醉了,这边看着也住不下,我们几个带起他到空的楼上住吧。”

“好嘞,好勒,你们放心,女娃娃们就让你们玫恩碧发带起到玉温咪涛(婆婆)那里住,男娃娃就住这里和寨边的那栋小楼。梅莫,你带起这几个娃娃,去你舅妈家那个楼去。”

女知青们喝得都少,此时多半还都是清醒的,闻言便站了起来,跟着倒酒的社长老婆一个一个小心地下楼。男知青们就多半喝得东倒西歪,特别是第一次尝到甘蔗酒的新知青们,不知道这东西后劲十足,傻乎乎地灌多少喝多少,早就躺在了地上。楚汝成很满意地看到经常来找高风的那个小鸡崽子孙一恒也睡在了人堆里。他不太放心地装作试探,用力踢了他好几脚,都没有一点儿动静。

“好。你们,跟我,走。”

一个裹着黑色包头,穿着黑色对襟短衣和黑色宽管长裤的青年人闻声走了出来。他个子比社长高不少,人却精瘦,五官明丽,说的汉话很是生硬。

方鹏和楚汝成看他明显不是掸族的打扮,都有些不明所以。

社长见状解释道:

“这是我们寨子的亲戚,那边山上的寻传人,他舅妈是我们的侄女,这回有事过来。你们放心,他舅妈屋里人都没在家,这边楼里只放起待客的新被褥,放心住。”

两人都“哦”了一声,便不再多言。架起高风就跟着那青年下楼。突然,楚汝成又想起什么,回头看了一眼袁知乐。

“嘿,小袁子,你来不来。”

“你们先去,我等会儿先去木媛媛那里看看。”

啧,小色鬼,一天到晚尽想着勾搭女知青。不过这样也不错。楚汝成心想。那今天享用高风的又少了一个。

想到这里,他不知怎么地,突然高兴起来。又去看高风无知无觉的侧脸。不得不说,高风长得真是很好看,很有男人味儿。这鼻子,这眉毛,啧啧,长得叫一个精神,估计印在大字报上,那些妇女少女都少不了得偷偷拿回家藏起来。

这样的男人中的男人,居然是个二椅子,有个女人的逼,还被自己睡了那么多次,真是想想都觉得了不起。

他想起高风被他干得又惨又骚的样子,胯下那根东西也不由得抬起了头。索性本来架着高风就微弓着腰,倒并不是很明显。

他心里暗骂了一声,想着一会儿一定要狠狠操弄高风一顿,又忍不住去看他,结果这一看,就撞上方鹏也看向高风的眼神,两人都是一愣,随后别扭地扭开了头。

楚汝成心想,都忘了还有这个臭老九了。不该多嘴喊那么一句的,高风虽然个子沉点,但自己扶着他,看起来也是可以走得,又喝了这么多酒,就是不要方鹏,一个人也能吃进嘴里。

虽然高风的确是被他们几个人合伙占有的,但除了袁景,他们三个几乎吃不上独食。眼下就是一个属于他的机会,偏偏自个儿多嘴,招了方鹏来。

提出来寨子是他,带头灌高风酒的也是他,方鹏啥也没干,凭什么也来蹭这块好肉!

他脑子里转了一转,突然就有了主意。

一路上几人都没说话,有些沉闷。走了大约十分钟后,领头的青年才停了下来。

“到了。”

那名叫梅莫的寻传青年打着手电,停在一栋小竹楼的院子前。掸族向来没有锁门的习惯,他随手打开竹门,走了进去。

这楼确实没住人,一楼都是空荡荡的,一点牲畜的痕迹都没有,反倒干净。梅莫在楼下脱了鞋,转过身来,对着三人伸出双手。

“给我,你们,上楼,不好。”

方鹏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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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下,才明白他意思是让把高风交给他,便和楚汝成一起放下。高风的身体便自然地往前倒,梅莫虽然沉默寡言,手脚却很利索,力气也大,方楚两人还没看清动作,就见梅莫已经把高风给扛在了肩上,轻轻松松地往楼上走,不由咂舌。

要知道,高风的个头看起来可是比梅莫看上去高壮许多,而且喝醉了的人,身体还要更沉一些,梅莫却这么轻松地扛起来了,眉毛都没皱一下,看来多半是书里头说的那种怪力人士。

两人倒也乐得轻松,跟着上了楼。梅莫轻轻地把高风放在,让他半躺在楼角里。

原本昏昏沉沉的人大概是因为刚才被人扛在肩膀上,正顶着了肚子,上楼时候难免一颠一颠的,虽然动作很轻,但也难受得醒了过来。高风只觉得酒精混合着消化后食物的味道一股脑要往外冒,但本能地硬是挪到了窗户边,对着楼外一阵狂呕,只吐得胃里面一点东西都没有了,才把头伸了回来。

在他吐的时候,梅莫从内室里拿出几床被褥,一一铺在客厅里——掸族的内室客人并不能进,即便是睡觉,也只能在外面的客厅。

几人倒是也都在寨子里歇过,知道这个习俗,并不意外。方鹏还走过来帮忙。梅莫见他们自己会铺,便下到院子里,去水井里打了些水,提了两桶放在屋里,拿了几块帕子和脸盆,想了想,又找出几个喝水的竹筒,放在了墙角。倒了一脸盆水,丢了快帕子在里面,又拿起一个竹筒装满水,一起拿走走向了高风。他把脸盆放下,先把竹筒递给高风。

“漱口、喝。”

“谢谢。”

高风转过头,虚掩着嘴接过竹筒点了点头。他其实人还是晕沉的,深邃的黑眸上蒙着一层泪雾,看什么都还朦朦胧胧,根本不知道站在眼前的人是谁,但长期养成的习惯刻在了骨子里,早就成了本能。

“梅莫老弟,这里有我,你回去歇着吧。”

本来瘫在一边装大爷的楚汝成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坐不住了,一个鲤鱼打挺冲了过来,一边从脸盆里捞起手帕拧干,一边对着梅莫反客为主地下了逐客令。

“好。你们,起夜,小心。野猪,乱跑。手电,留下了。”

梅莫倒对楚汝成这样反客为主的行为全盘接受,又哑巴似的蹦出几个字,又把手电筒交给楚汝成,沉默着就要下楼。

“唉,梅莫老弟,你等等。”

楚汝成又看向方鹏。

“方鹏,你也跟着梅莫去一下老社长那里吧。”

“为什么?”

“方鹏同志,你还记不记得你自己是队上的文书,也要管纪律工作的。袁知乐刚才说了什么,你没听见吗?要是他今天真去了木媛媛那里,这影响可就不太好了吧?你没听社长说吗?女知青们,可没有单独住的。”

“这……你说的也对……”

方鹏看了看还在窗外漱口的高风,又看了看楚汝成。心里头有些嘀咕。

“不过,我一会儿还能回来睡不?”

他在“睡”上刻意加重了音。

“这是什么话,腿长在你自己身上。”

楚汝成笑着回答。

“行。”

方鹏迟疑地又看了几眼高风,终于不情不愿地跟着梅莫下了楼。

哼,你当然能回来,反正,我又没说,你还能进这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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