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早已遗忘在那十七岁的那无月亮的夜晚里,呼吸中充满了仲夏的气息,但我现在一个人窝在废弃的公寓,那唯一完整的沙发里,轻抚着刀鞘上的纹路。
轻灵的脚步声响起。
刀,在一瞬间出鞘。
「嘿!刀剑不长眼啊!」一个跟我差不多修长的身影,举着双手,一副我投降的模样,但不一样的点是,他拥有一头火红色的长发,喜欢穿极度骚包的衣服,而我染了一头淡粉色的长发,而且我只喜欢穿黑色的衣服,略为有庞克的味道。
所以我想我们是不同风格的朋友,遗憾的是,他是我为数稀少的朋友之一,杰尔斯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那他是什么?亲人?主人?哼!我才不会认那老头当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