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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连喜没有反应,站在原地。

那人察觉到什么,尴尬地看了看曾正鑫。

曾正鑫笑了笑:“他那时候还小,现在可能忘记了。”

那人跟着笑:“我叫方宏,是你的叔叔。”

曾正鑫:“连喜啊,这真的是你叔叔,听说你爸找你找了很久。”

曾连喜对突如其来的陌生叔叔,生出不祥预感。一个不闻不问十几年的人,突然找上门,大概不是好事。

方宏和曾正鑫笑得热络。两个成年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虽然第一次见面,但双方都给了台阶。

只有曾连喜,坐在单人沙发,一直面无表情。

方宏又和曾正鑫唠嗑了几句,进入正题:“连喜啊,你爸爸,也就是我的哥哥,前阵子生了一场病,可能比较危险。他托我过来,请你过去,他想见一见你。”

果然不是喜事。曾连喜冷冷地问:“见我做什么?”

方宏也料到会是这般态度,他搬出了答案:“你是他唯一的儿子。”

“我不认识他。”曾连喜起身,进去房间。

曾正鑫立即打圆场:“这个事吧,太突然了,孩子一时接受不了。”

方宏点头:“是没错。但我哥的病来得非常突然。我就想带人过去,给他看一看,好让他安心。”

方宏没有坐多久,他对曾正鑫说:“麻烦你多劝劝孩子。”

曾正鑫送走了客人,敲了敲曾连喜的房门。

曾连喜只得过去开门:“他走了?”

“是啊。他主要是来见你的,你不见,他当然要走了。”曾正鑫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有些人吧,活着的时候不知道珍惜,一旦失去了,人生就有很多很多的遗憾。可能以前不见,将来有机会再见,但到了现在,听你叔叔的意思,机会不大了。”

曾连喜绷着脸:“如果不是他抛弃我妈,我妈不会过得那么辛苦。”

曾正鑫拍拍曾连喜的肩膀,“见或者不见,都尊重你的意思。”

曾连喜听姥姥说,那是一个人渣。

他不会对人渣有什么眷恋,他甚至没有思念过父亲。

这一个父亲,最后的愿望是见他一面。

过去的十几年,为什么没有想过要来见面呢。

母亲已经去世,如今父亲也将要离开。是不是真的尘归尘土归土,上一代的恩怨就此终结了?

他没有答案,但他不愿去见一个临终的陌生人。

迷茫之际,他想问一问姥姥的意见。

第27章11月12日

11月12日,星期五。

*

这是高晖第二次来安桦县。

山清水秀的地方,未必就是冬暖夏凉。刚刚过去的那一个夏天,这里特别热,而且燥。鸟雀成群,在枝头上没完没了地叫。

村子里,剩下的大多是老人和孩子,正值壮年的人都出外打工了。

他上一次来的,是村里的祠堂。

这一回他问的,是去孙明磊家的路。

胡须大叔戴着一顶草帽,眯着眼睛望了望另一个方向:“孙家啊。你从这里拐上去,竹林边上第三间就是。”

“谢谢大叔。”高晖沿着胡须大叔的方向走。

胡须大叔回头嘀咕说:“现在还有人来找孙家?”他压了压草帽,去自己的田地了。

孙家大门紧锁,锁上还落了灰尘。

高晖敲了敲门。

无人回应。

他仰头看见,屋檐的一角已经结下了蜘蛛网。趴在网上的蜘蛛迅速地爬走了。

他再次敲门。

里面无人,连窗户也是紧锁的。这里贴的是老旧的窗纸,纸张已经发黄,外面的人看不清里面的情景。

这时又一个大叔,扛着锄头走过。

高晖问:“大叔,请问孙家的人什么时候回来?”

大叔听了这话,很是惊讶,使劲打量他。

高晖穿着t恤牛仔裤,戴了顶棒球帽。

这一身行头很普通,但人特别招眼,想来还是气质的问题。

大叔问:“你是从城里来的?”

“是,大叔。我来找孙家,孙明磊的孙家。”

“孙明磊啊。”大叔低了声音,“他在几个月前死了。”

“我知道……孙家有一个奶奶。”

“他奶奶生病很久了。孙明磊死了以后,她悲伤过度,跟着去了。他家现在没人了。都走了,都走了。”

大叔挥了挥手,叹声向前走了。

高晖第一次来安桦县的时候,见过孙奶奶。

老人慈祥又和蔼。哪怕她知道,孙明磊险些被他撞到,也没有责怪什么,说:“小磊不是因为你而走的。”

没想到,她也走了。

村子的一切,很陌生。高晖从小在城市长大,知道有一些陈旧的乡村,但没有亲眼目睹。上次去的祠堂是新建的,而面前的孙家,是这样破败不堪。

门上的锁,可能以后不会再打开。

高晖又敲了孙家的门。

早知,上次见面的时候,应该多安慰一下老人家。他敲了三下:“孙奶奶走好。”

文件袋里的画册,署名是孙明磊。

高晖和孙明磊只有一面之缘。但凭那几张画,他猜测,孙明磊是一个心思细腻很有艺术天分的少年。写起东西来,图文并茂,文笔不错,画却非常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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