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连喜没有反应,站在原地。
那人察觉到什么,尴尬地看了看曾正鑫。
曾正鑫笑了笑:“他那时候还小,现在可能忘记了。”
那人跟着笑:“我叫方宏,是你的叔叔。”
曾正鑫:“连喜啊,这真的是你叔叔,听说你爸找你找了很久。”
曾连喜对突如其来的陌生叔叔,生出不祥预感。一个不闻不问十几年的人,突然找上门,大概不是好事。
方宏和曾正鑫笑得热络。两个成年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虽然第一次见面,但双方都给了台阶。
只有曾连喜,坐在单人沙发,一直面无表情。
方宏又和曾正鑫唠嗑了几句,进入正题:“连喜啊,你爸爸,也就是我的哥哥,前阵子生了一场病,可能比较危险。他托我过来,请你过去,他想见一见你。”
果然不是喜事。曾连喜冷冷地问:“见我做什么?”
方宏也料到会是这般态度,他搬出了答案:“你是他唯一的儿子。”
“我不认识他。”曾连喜起身,进去房间。
曾正鑫立即打圆场:“这个事吧,太突然了,孩子一时接受不了。”
方宏点头:“是没错。但我哥的病来得非常突然。我就想带人过去,给他看一看,好让他安心。”
方宏没有坐多久,他对曾正鑫说:“麻烦你多劝劝孩子。”
曾正鑫送走了客人,敲了敲曾连喜的房门。
曾连喜只得过去开门:“他走了?”
“是啊。他主要是来见你的,你不见,他当然要走了。”曾正鑫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有些人吧,活着的时候不知道珍惜,一旦失去了,人生就有很多很多的遗憾。可能以前不见,将来有机会再见,但到了现在,听你叔叔的意思,机会不大了。”
曾连喜绷着脸:“如果不是他抛弃我妈,我妈不会过得那么辛苦。”
曾正鑫拍拍曾连喜的肩膀,“见或者不见,都尊重你的意思。”
曾连喜听姥姥说,那是一个人渣。
他不会对人渣有什么眷恋,他甚至没有思念过父亲。
这一个父亲,最后的愿望是见他一面。
过去的十几年,为什么没有想过要来见面呢。
母亲已经去世,如今父亲也将要离开。是不是真的尘归尘土归土,上一代的恩怨就此终结了?
他没有答案,但他不愿去见一个临终的陌生人。
迷茫之际,他想问一问姥姥的意见。
第27章11月12日
11月12日,星期五。
*
这是高晖第二次来安桦县。
山清水秀的地方,未必就是冬暖夏凉。刚刚过去的那一个夏天,这里特别热,而且燥。鸟雀成群,在枝头上没完没了地叫。
村子里,剩下的大多是老人和孩子,正值壮年的人都出外打工了。
他上一次来的,是村里的祠堂。
这一回他问的,是去孙明磊家的路。
胡须大叔戴着一顶草帽,眯着眼睛望了望另一个方向:“孙家啊。你从这里拐上去,竹林边上第三间就是。”
“谢谢大叔。”高晖沿着胡须大叔的方向走。
胡须大叔回头嘀咕说:“现在还有人来找孙家?”他压了压草帽,去自己的田地了。
孙家大门紧锁,锁上还落了灰尘。
高晖敲了敲门。
无人回应。
他仰头看见,屋檐的一角已经结下了蜘蛛网。趴在网上的蜘蛛迅速地爬走了。
他再次敲门。
里面无人,连窗户也是紧锁的。这里贴的是老旧的窗纸,纸张已经发黄,外面的人看不清里面的情景。
这时又一个大叔,扛着锄头走过。
高晖问:“大叔,请问孙家的人什么时候回来?”
大叔听了这话,很是惊讶,使劲打量他。
高晖穿着t恤牛仔裤,戴了顶棒球帽。
这一身行头很普通,但人特别招眼,想来还是气质的问题。
大叔问:“你是从城里来的?”
“是,大叔。我来找孙家,孙明磊的孙家。”
“孙明磊啊。”大叔低了声音,“他在几个月前死了。”
“我知道……孙家有一个奶奶。”
“他奶奶生病很久了。孙明磊死了以后,她悲伤过度,跟着去了。他家现在没人了。都走了,都走了。”
大叔挥了挥手,叹声向前走了。
高晖第一次来安桦县的时候,见过孙奶奶。
老人慈祥又和蔼。哪怕她知道,孙明磊险些被他撞到,也没有责怪什么,说:“小磊不是因为你而走的。”
没想到,她也走了。
村子的一切,很陌生。高晖从小在城市长大,知道有一些陈旧的乡村,但没有亲眼目睹。上次去的祠堂是新建的,而面前的孙家,是这样破败不堪。
门上的锁,可能以后不会再打开。
高晖又敲了孙家的门。
早知,上次见面的时候,应该多安慰一下老人家。他敲了三下:“孙奶奶走好。”
文件袋里的画册,署名是孙明磊。
高晖和孙明磊只有一面之缘。但凭那几张画,他猜测,孙明磊是一个心思细腻很有艺术天分的少年。写起东西来,图文并茂,文笔不错,画却非常逼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