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人的队伍分坐在几辆马车上,大胡子与小胡子则各乘一匹马,这是队长才有的待遇。
白色的队伍浩浩荡荡地行进在往西的大路上,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干回老本行,替商人运货。
大胡子观察着四周的动静,对小胡子说:
“奇怪了,你说这一路上咱们过了多少关卡,有很多好像都是临时加设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把气氛搞得这么紧张?”
小胡子说:
“估计是抓逃犯用的吧,你管它做什么,只要不影响咱们回去做生意就行了。”
“说起生意……”
大胡子边说边往四周看了看,像在找人,
“你说这都过去这么多天了,那天晚上的那个人怎么还不出现?咱们不会是被他骗了吧?”
“切,骗?兄弟,你没拿到钱吗?既然拿了钱就不叫骗,那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小胡子拍了拍大胡子的胸口,
“再说,他出不出现又何妨?你还怕咱们没生意做吗?别的不说,单凭咱们帮蓝衣运了三年的货而没出现过任何意外,这一点,就会让那些商家蜂拥而来。”
小胡子的眼中现出得意的神色。
大胡子点点头,若有所思地说:
“我真是不得不佩服这个小丫头片子,你说她到底什么来头?上到国主,下到沙匪,都把她当菩萨一样供着,这话说回来,这些年咱们都是托了她的福啊!”
“是啊,这一点我也是不得不承认。”
小胡子感叹着,
“不过今后她可不是咱们的东家了,以后虽然还是可以打着她的旗号,但咱们还是小心为上啊!”
大胡子认证地点头:
“我倒是希望那天晚上的人会再出现,不管咋说,他有钱,何况我看他谈吐不凡,应该不是个凡人,跟着他,说不定咱们还能赚大钱。”
小胡子看着他,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
“只是不知道那人现在在哪,还会不会再出现啊!”
话音落下,队伍里一个白布遮面的人抬起头,精锐的眼中闪过一丝邪恶的光。
“前面是个镇子,今晚咱们就在这里歇息吧。”
大胡子指着前方的小镇说。
进入镇子,这支白色的队伍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因为异域的打扮,还因为人数众多。
百姓自然地给他们让出一条路,主动退到两边,对他们议论纷纷。
在人群当中,两个黑衣人的眼神看起来与众人大为不同,两人一边谨慎地审视着这些人,一边低声议论道:
“你说南宫绝会不会混入到商队中?”
“这个……”
另一人思考片刻道,
“当时这支商队虽然是国主亲自放行,但是依国主的命令,已经对其中的人一一检查过了,并没有问题。何况南宫绝带着孩子,一个四岁的孩子,想要藏起来也并非易事。”
“这倒是,我看他们的马车简陋,就算有孩子也没办法藏。”
“走吧,不要在这些人身上浪费时间了,找孩子要紧。”
两人嘀咕着往远处走去,没有人注意到队伍当中那双邪恶的眼睛,此刻正得意地笑着。
就像大胡子与小胡子说的,南宫绝并非泛泛之辈,他聪明、狡诈,为了达到西去的目的,他先是游说商队出走,自己则在暗中观察,待商队经过重重关卡,离金坦越来越远后,他才混入队伍,一路同行至此。
商队的打扮特别有利于他隐藏身份,一件能遮住脸的披风再好不过。
至于七七……他暗自冷笑,如果把七七带在身边,他自然走不了多远就会被发现,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分开走,就像现在。
他坐在马车上微抬目光,望向队伍后面的一辆马车,那是一辆由一位老者和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所赶的马车,破旧的车帘里是一位抱着患有天花病儿的母亲,只是……那个孩子在几天前就已经死了,可惜因为他得了天花,所以没有人敢靠近,也就不会有人发现他只是个摆设。
那老者很听话地依照他的吩咐,每天用烈酒和凤仙花浸泡孩子的尸体,所以即使在这样温暖的春天,孩子的尸体依旧不会腐烂。
七七……想到她,就会让他不由自主地想到林铃儿。
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她不仅长得像母亲,就连个性也是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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