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310 这个女人是有多得瑟</h1>
可是他们错了,他不需要三头六臂,他只需双拳双脚便足矣。
率先一拳击倒第一个冲上来的官兵,夺过他手里的长刀,接下来的时间里,只听密林中惨叫声连连,兵器的撞击声不时地响起,偶尔会听到女人的尖叫声,然而只是片刻,这些杂乱无章的声音便都汇成了一声接一声的申吟,在密林中回荡。
有些路人远远望去,只能看见鲜红的血飞溅到草叶上,如盛开了一朵朵红花,没有关卡盘查,路人也都如蒙大赦一般,赶紧溜之大吉,没人在意这里到底发生着什么,毕竟在这样的年代,多管闲事的人最后的下场都不咋地。
林铃儿仍安安稳稳地坐在树上,望着地上或躺着或趴着的一群官兵,瞠目结舌。
那些血液让她作呕,可是这些人的不自量力更让她扼腕。
“啧啧啧……”
她不住地惋惜起来,
“好好的一群人,为什么要当官兵?当了官兵也就算了,为什么要不自量力地来抓我们?你们不知道冥王是谁吗?不知道吗?不知道吗?唔……”
见她臭屁的样子,他只能无奈地摇头,一只手捏住她的两片唇,将她聒噪的小嘴给捏上了,这个女人是有多得瑟?
“好了,下来吧。”
他说着,便伸手将她从树上抱了下来。
而这个女人呢,偎在他怀里,看着地上那些哎哟哎哟的男人,仍是一脸的得意洋洋。
他拉着她继续往北走,她又回头看了被打伤的官兵几眼,虽然这些人已经被他打得很血腥了,但她还是忍不住问:
“老公,你为什么没杀了他们?这好像不是你的风格吧?”
“哦?那我的风格是什么?”
他挑眉望向她。
她眼珠转了转,说:
“你的风格应该像对付哈木朗那样吧,只要是敌人,绝对不会手下留情,唰唰唰,大卸八块!”
“你喜欢那样?”
听他这样问,她才回过神来,开始频频摇头。
“不不不,不喜欢,那样的场面太恐怖了,我经历一次就够了。”
他微微笑了一下,说:
“在遇到你之前,我的确是那样的风格,可是在遇到你这个连颗鸟蛋都要跟我争得面红耳赤的女人之后,本王的风格似乎有所转变。”
她瞪大眼睛,眨了又眨,不可置信:
“这么说,你不杀他们,是因为我?”
他看了她好一会,这个天真的女人,他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她好,一颗鸟蛋成为了断手的罪魁祸首,她的生命之说又逼他不得不救下斯南的世子,还有那个威胁了她几个时辰的大蟒蛇,申城,南宫绝……不管是人是兽,她都成功地用“生命最宝贵”这套理论将他打败,如今,他还敢在她面前随意杀人?还不被这小妮子给吃了?
他无奈地捏了一下她的鼻子,道:
“这是其一,其二,我只是打残了他们,并没有要了他们的命,这样一来,他们不能回去通风报信,如果后面有追兵,不仅有怯敌之效,他们还要分一部分人来照顾这些残疾的官兵,如此必然会拖慢追兵的行进速度,于我们而言百利而无一害。”
天呐,他竟然想这么多,是她太单纯了吗?
“可是,如果这些人被发现了,那就说明我们也已经爆露了吧?”
“这是迟早的事,凌水河边必然会有官兵布防,只是这几天我们声东击西,已经将他们的人员打散了,想要再集中起来很难。再者,他们现在搜索的重点不在北面,所以凌水河虽然有布防,但必然薄弱,想要突破应该不成问题。”
突破?她的嘴瘪了下来,弱弱地道:
“可是,到时,我又会成为你的大包袱了……”
又摆出这副可怜巴巴的样子,让他恨不得把她揉进身体里好好护着,可是当前他也只能把她拥入怀中,尽量放轻声音,道:
“放心,会有人接应我们。”
他拥着她往前走,顿了顿,又长叹一声,
“你注定会成为本王一辈子的包袱,根本不分这时那时。”
她愣了一下,回味起他的话,虽然气,心里却是甜的。
他说她是包袱,可他却愿意一辈子将她背在身上,这算不算是他的承诺?
只是,现在的她,根本没想过未来,来自现代的她,眼里没有什么身份地位之说,她想两个人只要相爱就应该在一起,却不知,这里,完全不同……
往前走了一会,山下的路边稀稀落落地出现了几座草房,大概又要路过一个村子了。
拓跋九霄一直观察着下面的情况,再往前不远出现了一个简陋的粥铺,几根柱子支撑着一个茅草房顶,好像一阵风刮过就能吹倒似的。
见前后都没有官兵布防,他拉着林铃儿往那间粥铺走去。
“把斗笠戴上。”
他低声叮嘱道。
“哦。”
林铃儿应着,遂戴上斗笠低下头,随着他往粥铺走去。
粥铺是一对老夫妇开的,两人花白的头发,衣衫简朴却很干净,没有人的时候,两人会并排坐在长凳上,边说话儿边看着风景,平和而安祥。
这里的客人很少,大概也就偶尔会有一两个过路人过来喝碗稀粥解解渴,每当这时,老夫妇就会赶紧忙活起来,脸上的笑容也增添了不少。
这时,恰好粥铺无人,拓跋九霄牵着林铃儿的手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