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不早了,睡吧。”对于许南毅的感恩,花唱晚并没有表示什么,她与许南毅的关系到底能够发展到何种地步,顺其自然就好。
如果不是这个时代对于奴隶以及男人的要求太过苛刻,她也许在最初就会选择将这个男人放走,只是她并没有自以为是的认为放走就是对这个男人最好的选择,自由,很多时候并没有生命来的重要,因为人只有活着才有自由,死了还谈什么自由呢,估计就是连自己的骨灰都无法选择放在哪里。
花唱晚提到睡觉的问题,说完话之后很快的也意识到了这睡觉是真的有些问题,一个房间,一个床榻,一个草席,却要睡三个人,尤其是这三个人并不全是同一性别,还真是有些不太好分配呢。
“咳,这样吧,你们在这睡吧,我出去找个地方。”大不了就是睡空间里,比睡这可要舒服的多。
这一刻,花唱晚还是比较有绅士风度的,虽然她是名女子,但也恰恰是女子才应该这样做啊,谁让这里就是这么不同呢。
花唱晚说着就已经走了,许南毅想要反驳的时候,就只看到门被关上的动作,人却是已经不见了。
“其实她这人也还是不错的,很有眼色,也很有风度呢。”许灼满意的点了点头,对花唱晚的评价又高了一分,其实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评价,原本就该是来自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许南毅沉默不语,但脑海中浮现了许多景象,有以前那女人暴躁阴沉的模样,也有这几日清冷淡然的模样,前后简直是判若两人,对此他很庆幸,妹妹遇到的是现在这个花唱晚,如若是以前的,也许他就不会让妹妹留下了。
翌日一早,花唱晚出了空间就站在了院子的角落里,洗簌完毕,穿戴整齐,而且连带着早饭都准备好了,她先是给天墨喂了草料,就端着饭菜就进了小客厅,将食物摆放好了之后,看了看外面的天色,也不算太早了,这才敲了敲卧室的门,喊道:“醒了没?早饭都准备好了,快点出来吃饭吧。”
“醒了,马上就出来。”回应的是许南毅,说话的时候已经打开了卧室的门,衣服也穿整齐了,只是脸色有些懊恼,他明明记得要早起做早饭的,只是怎么又晚了呢。
许南毅走出来之后,许灼也跟着冒头了,她不如许南毅那般心思复杂,一眼就见到了桌子上的食物,熬的极为浓稠的肉丝粥,让人看着就想流口水。
“吃饭吧,吃完咱们就进城。”
许灼人小,但却一口气喝了三碗粥,肚子撑得鼓溜溜的,放下碗筷的时候才反应过来,脸色红彤彤的不好意思起来,看着挺可爱的,花唱晚顺手就在她的脑袋上摸了摸。
许灼被摸的有些不自在,自己也跟着摸了摸被摸到的地方,脸色更好了。
“你们进城小心些,我等你们回来。”只有一匹马,两人自然是要共乘的,许南毅也就没有提自己也想去的事情。
“我会弄一个马车回来,等你伤好了,就带你一起进城。”虽然马走的快一些,但人多了,准备一辆马车也是极有必要的。
“好。”这人,当真是越来越贴心了呢。
花唱晚带着许灼走到天墨休息的角落里,天墨正在悠闲的吃着草,看到花唱晚过来,立刻就打了个响鼻,像是在打招呼一样。
“吃饱了没,吃饱了就要出发了。”花唱晚这话是对着天墨说的,天墨像是听懂了一样,亲昵的用大脑袋蹭了蹭花唱晚的手掌,花唱晚翻身便上了马,动作十分帅气。
“上来。”花唱晚伸出手递向许灼,许灼拉住手,动作颇为熟练的上了马。
看到这一幕,花唱晚顺嘴问了一句:“你也会骑马?”
“会啊,我和哥哥都会。”许灼肯定的点了点头,能文能武那可是作为一个皇室子弟必须学的东西,莫要说是她,就是哥哥也都会呢。
“既然如此,那我就多买两匹马好了,以后你们想出门,可以自己骑马,如何?”这个时候的马就相当于现代的车,人手一辆还不需要驾照,多方便。
“你给妹妹买一匹就行,我不需要的。”许南毅再次拒绝道,这几天花唱晚似乎很是热衷给他买各种东西,最初收着是惊喜,但收着收着可就是忐忑了,转变太快,实在让人不安呢。
许灼看了看拒绝的哥哥,又看了看面色从容的花唱晚,懂事的插言道:“哥哥是心疼钱了呢,我可以和哥哥共用一匹的,谢谢唱晚姐姐。”
“走吧,早去早回。”
花唱晚笑了笑,没有再多说什么,挥了挥手,驾着马带着许灼远去,送礼物这种事情,也不一定非要收礼者本人同意的,拒绝也不代表是不需要,多买几匹马回来,正好可以弄一个马场,那一片地方很大,她已经想象着骑着马在田园中看风景的样子了,一定很舒服。
……
☆、【033】钱不够用啊
到了县城,花唱晚先去了牙行,和老板商谈了好一会,找了数十名精通各种技能的工匠,像是铁匠,像是木匠,还有各种砖瓦匠,尤其是会建造石桥和修葺房屋的,在这其中雇佣的多达二十五六人,这些都是自由平民,只是在牙行挂个名字而已,需要花唱晚按日结薪,而除此之外还有十多人是被买断终身的奴隶,花唱晚想了想,便直接将这十二人都买了下来,她那么大的庄园,总是需要人打理的,正好现在一起买齐了。
这十二名奴隶之中,八女四男,八名女性之中,有两人是会功夫的,有两人是识字的,有一人善于管账,有一人善于管家,还有两人是农民,可以用来管理田地。
而四名男子之中,两名较为年长,两名较为年轻,既可以负责打扫庭院楼阁,也可以负责照顾众人。
实际上花唱晚还想再买几个人,像是厨师或者是饲养员之类,而且就算是普通照料庄园的人也是有些不够的,但这牙行里都没有合适的,不过好在牙行的老板已经答应帮着她在凌云城的总店调一批合适的奴隶过来让她挑选,大概需要三五天的时间,从青云县到凌云城,骑马的话最快需要半天左右的时间,要是马车或者是步行,就需要更久了。
而除了工匠,花唱晚也购买了一大批建筑材料,造桥修路修缮房屋所需要的砖石泥瓦与木材等,全部都是挑选的最好的,这也多亏了这里的牙行业务内容颇为广泛,让花唱晚省了不少的事。
花唱晚付了两百两的银子,有工人们半个月的工钱,也有奴隶的卖身钱,还有材料的费用和二十两定银,这笔钱花费出去,修缮庄园的大头便也算是解决了,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
让牙行的人负责将工人和材料送到庄园里,花唱晚便带着许灼去了一家县里颇有名气的书斋。
“去看看吧,有需要的就买下来。”花唱晚拍了拍许灼的肩膀,让许灼自己去看,同时自己也逛游起来,打算买一套合适点的笔墨纸砚。
花唱晚在很小的时候,是学过书法的,那是孤儿院里的一个老师,教了她一年有余,只是后来老师走了,她也就渐渐的荒废了,直到她退役之后,在一次探险活动之中又遇到了一个考古学家,古文化研究者,在书法上很是有造诣,是国内极为知名的书法家,两人无事的时候在一起聊天,这位老学者教了她很多,其中就有书法上的一些见解,让她渐渐的对书法再次有了兴趣,时不时的也会练上一会,虽然不能说有多深的造诣,但书写还是没有问题的。
花唱晚挑选了一套颇好的笔墨纸砚,价值三十五两,许灼也挑选了一套笔墨,还有五六本书籍,两人加在一起花费了八十两,花唱晚爽快的付了钱,心里却在感慨着,这钱似乎还是有些不太够花啊,两天的时间都不到,她手里的银子就只剩下了三百多两,估计她还得跑几趟当铺,不然庄子都要修不好了。
出了书斋,两人又去了布行和成衣铺子,这一趟又花了四十多两银子,因为买的太多实在是拿不了,就雇佣了布行的马车直接送到了南山村去,而两人则接着去了马行,也就是花唱晚买下天墨的那间,虽然是马行,但也有卖现成的马车,两人刚到门口,就看到上次卖给花唱晚马的那个店伙计。
店伙计先看到的不是花唱晚,自然也不是许灼,而是两人身后那悠闲自在逛游着的大黑马,身材壮硕,四肢有力,双目炯炯有神,高昂着头很是骄傲的样子,与不久前的骨瘦如柴相比,简直就是判若两马,看的店伙计都有些不太敢确认了,最后疑惑的看向了花唱晚,这才有些不太确定的问道:“客官,您看着眼熟呢,这马,这马不会是小的前两天卖出去的那匹吧?看着有那么点相似呢。”
前两天卖出的那匹,五十两,与本钱相比,那简直是亏的吐血,因为曾经马匹健壮的时候,就是五千两也是卖得的,但那天卖了五十两,汇报给东家的时候,她却还是得了一两银子的赏银,足以见那匹病马的不好卖了,只是,两天的时间都不到,这马怎么就病好了呢?
“小伙计的记性不太好呢,明明是一样的,怎么就认不得了?”花唱晚有些坏心的调侃着店伙计,同时也在等着店伙计心疼的样子。
是啊,能不心疼吗,五千两转手就变成了五十两,然后五十两再一转手,又变成了五千两,如此大的落差,不心疼才怪呢,不过最心疼的自然也不是店伙计,而是现在还不知道情况的店东家。
“真,真的是一样的啊?可是,可是怎么就好了呢?”店伙计不敢置信的像是自言自语一般的说道,样子看起来傻兮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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