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怡辣红了眼睛,脸蛋红扑扑的,额头更是出了一层细密的汗,她一边吸溜鼻子一边吐着舌头哭着说过瘾。
反观男人脸不红气不喘,优雅十足,愣是一滴汗没看见!
啊,他还有闲心给她拍照留念,太没天理了。
大鼻涕扭扭的有什么好拍的,也太损形象了啊!
不许拍啦!
江慕白笑出一口大白牙,舔舔辣麻了的唇,五脏六腑着火般,烧的他出气都是热的,恨不得从头顶喷出去一团火。
他这人唯一的好,就是能装,特别特别的能装。不仅喝酒不上脸,吃辣同样如此,为了看老婆崇拜不可置信的小眼神,他忍了。
吃完虾,淡定的擦擦嘴,一口气闷了一壶茶。
洛怡用了一包纸巾,呆呆愣愣的看着对面的男人,竖起两只大拇指,“老公,你是我偶像!”
男人的眼底浮现一抹柔软的弧度,他绝对不会告诉她,他已经辣成内伤。
既然从公司出来了,也便没在打算回去。
吃完午饭,两人相偕着从酒楼出来,打算去压压马路,或是去看场电影。
刚进停车场,男人眼皮直跳,凭借直觉,他搂紧娇妻加快了脚步。
洛怡几乎是在被他夹着小跑,她不解,抬头便看见他冷硬的脸部线条,不难猜测肯定是男人发现了什么。
“有坏人?”
江慕白摇摇头,这里是闹市区,想必对方在大胆也不会明目张胆的行凶。
事实证明他想错了,对方想杀他的心从未有过的浓烈,两辆面包车不分前后堵在他们后面,豁然打开了后车门。
江慕白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他把车钥匙塞给洛怡,“老婆,你听着,一会儿什么都不要管,只管上车,知道没!”
洛怡不用问也知道了原因,从面包车上被放出来三条凶神恶煞的杀人犬。每头都有半人高,明显是被注视过药物,状若疯狂,一得到自由立刻眼冒红光的飞扑向最近的猎物。
面包车上的人并没有露头,放完狗立刻开车走人,他们的目的只是放狗咬人,至于能不能咬死人,不在他们的任务范畴内。
酒楼的最高层,大扇的落地窗前,站着一个手拿望远镜的年轻男人。
“你就那么有把握此计能成?”
“姓江的不会不管的,他的良心不允许他那么做。他要是自己跑了,这三条恶犬可以血洗一条街!再说,世人都知道白少宠妻如命,怎么会看她命丧狗腹呢!”
说话之人明显对江慕白有过深入的了解,甚至找专业人士进行过层层剖析,不然也不会说的那么笃定。
年轻男人转身露出一张斯文俊秀的脸,他笑的别有深意,“沈丘,你可是比那王子桓中用的多。”
“那个废物,出趟国也能吓出个失心疯,亏得我为他牺牲那么大,若不是有厉少相帮,哪有我今天。”沈丘面目狰狞,好在他善于隐藏,经过前些日子的打击,他已经重整旗鼓,又重新抱上了一条大粗腿,“还请厉少爷信守承诺,助我夺得王家大权。”
“你放心,只要你够能干,当然会得到我们家族的培养。”
沈丘阴沉的抓着栏杆扶手,恨不得附身在那几条狗的身上,狠狠的咬下那人身上的所有血肉!
他永远不会忘记那日男人淡漠的眼神,看着他就像在看着蝼蚁般不屑。
姓江的,我一定让你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有眼无珠,小虾米也可以跃龙门。
等着吧,我一定要打败你!
沈丘的豪言壮志被枪响声击的粉碎,他居然漏算了一点!
“妈的,他居然有枪!”
“别担心,他枪里只有五颗子弹。”
这位厉少爷对枪支很有研究,只听声就知道对方使用的是什么手枪。
恶犬身上的皮很厚,全身没有痛感,又经过特殊训练,经药物激发,就像穿着铠甲的凶猛野兽,比饿狼还要恐怖,它们嘶吼着从三方扑杀而来,简直是比正规军人还要悍不畏死。
江慕白连开三枪才算是击中其中一只天灵盖,那只中枪的恶犬瞪着凶煞的眼睛倒在血泊中,另外两只露出半指长的犬牙,居然有了狼性,呲牙嘶吼,威猛凶悍异常。
口中流涎,腥臭无比。
洛怡被男人护在身后,她看出其中焦灼,忍着害怕,提议道:“老公,我往车上跑,你有没有把握击中一只。”
江慕白的枪速虽快,在杀人犬快速移动中却很难一击即中,这种犬类生命力非常顽强,除非你一击毙命,不然再重的伤也不耽误它行凶。
所以,他不能冒这个险。
“不行!”
路边的行人早已躲得远远的,有好心人帮忙报了警。
远水解不了近渴,洛怡不想男人因为顾及她而和这两头失控的杀人犬肉搏,哪怕男人拒绝了她的提议,也没有关系。
说时迟那时快,从恶犬开始攻击到其中一只倒地,所有的事情只在几个呼吸间发生。
一只同伴的死亡彻底激发了另外两只的凶残嗜杀本性。
江慕白拒绝的话刚刚出口,洛怡已然跑出去,并按下手中车锁,声音特别的冷静,“开枪!”
当其中一个略显无害的猎物开始高速移动,立刻吸引了两只畜生的注意力,它们很聪慧,分得清谁有攻击力,谁好欺负!
嘶吼着,撇开江慕白全扑了过去。
江慕白血液倒流,心跳到嗓子眼,他不敢想象她要是被咬上一口,他该怎么办!
“洛洛!”
好在内心足够强大,他也追了过去,枪里仅剩的子弹瞬间出膛。
洛怡什么都没有想,自从上次车祸事件后,她已经做好随时与他并肩的准备,她是他的命,他何尝不是她的心肝!
脊背发麻,她似乎能感受后面有腥风扑了过来。
这半学期住校她一直有跟着项楠晨跑,十几米的距离并不远,可她疏忽了开车门上车的时间。
“趴下,快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