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雷恩这样健全的人格,怎么可能愿意呆在精神病院?所以我知道他最想要的肯定就是获得自由,我帮他实现了。
“要不要这么大阵仗?”
雷恩享受到了只有上刑场的犯人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我的吉普车左右和后面都跟着蓝白警车,所以,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是一个焦点。
第一,这样可以保护他免受凶手的加害,第二,防止他半路逃跑。
我开着车,很不走心地安慰道,“你可是我们重要的证人,万一有个什么闪失……”
“哼,警方真的是拿六·一三案的凶手没有办法呀!”
见他主动谈起六·一三案,我不动声色地接了一句:“有时候破案真的要讲点运气,这一次,老天爷好像站在他(凶手)那边,什么证据指向都没有,我们警方真的很被动。”
“放心,有我在。”他忽然将手按在我手背上。
我问:“你对他了解吗?”
“项警官,你带我去哪里?”
“不是说要配眼镜吗?”
“难怪没女朋友,你没发现我衣服好丑吗?”
我瞅了瞅他,他穿的是凌云木平时穿的t恤牛仔,我说:“不丑啊,青春洋溢。”
“邢警官,不瞒你说,我二十六岁了,还穿得像个学生,跟你站一起都怕给你丢脸。”
“我不嫌弃啊。”
“我嫌弃!”
卧槽,换个人格而已,要不要改头换面,哪来那么多事?
我一打方向盘,带他到附近的商场看了一眼,就只有一眼,他就挑剔得不行了:“宏安怎么说都是个大城市吧,就这么个破商场?”
要不是看在他是证人的份上,我一定会将他按在地上摩擦!
“这里才像话嘛!”雷恩对这栋大厦十分满意,繁华地段的百货商场,都是一等一的名牌商店。
只是,我看着“龙渊”二字有点扎眼,权当开玩笑地问:“行啊你,请问你来这里是要买裙子还是高跟鞋?”
“去你的!”
他看了看身后,五六个便衣跟着,远处还分布着不少眼线,叹了口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来打劫呢。”
“谁让你非要出来逛街呢?是不是在里面憋得太闷了要出来见见世面?”
“是呀,天天听着某人跟凌云木倾诉衷肠,我得出来透透气呀!”
“啪……”
“项哥!小心!”一旁的兄弟仗义出手扶了我一下。
我看着他明明得意得要死还假装正经风度的样子,就很想将他揉搓成面团糊在墙上。
商场是统一收费,顾客们只管购物,最后再去柜台结账即可。
所以他一家家地看,一件件地比较,兄弟们表示,陪女朋友逛街都没这么累!
我们穿得都很普通,看着就不像是逛名牌商店的人。但雷恩这个人,举止十分大度,目空一切,跟一个提着几百万现金出来逛街的暴发户似的,决定买的一点都不手软,完全不担心钱的问题,反而显得大气,何况他身后还跟着一队“保镖”。所以看着很令人放心,受到了店家们的热烈欢迎。
“项警官,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这颜色我不喜欢。这个呢?”
“很适合你。”
“这个适合你!什么眼神,我能穿这么老的吗?”
“谢谢,我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