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见得?”
“伤了心的男人,总是会快速地决定自己的婚姻,用新的情感取代旧的情感。”
“我不是。”
“是吗?”我幽幽地看着他。“我们打个赌,过几天,没准沈念一就会告诉我们,他结婚了。”
“结婚了,是好事呀?”骆维森反问我。
“是好事,只是我替他的妻子默默祈祷。如果他真的结婚了。”
“宋窈,沈念一的确大男人主义了一点,但也有吃他那一套的女人。总之,我希望他的婚姻是琴瑟和谐的。”
“我也希望。”
还真的让我妈说中了,一个月后,沈念一真的给骆维森打电话,说他结婚了。女方是他家在印度的世交,但信仰的是印度教。我搞不懂印度那许多繁杂教派的派别。沈念一是无神论者,他的妻子一家却是忠实的印度教徒。别的不说,仅饮食上就有很大不同。印度教不吃牛肉不吃鸡肉。可沈念一开的印度餐厅却是荤素不忌。仅仅一个月,也算闪婚。“新娘是印度人?”我问骆维森。
“应该是吧。”
我的心里倒是充满期待了。印度沿袭种姓制度。都是印度人,但因为种姓的不同,彼此之间的肤色容貌差距很大。最高种姓的是婆罗门,这些种姓的印度人相貌上来说,皮肤白皙,蓝眼睛,高鼻梁,卷头发,外貌更接近欧洲人种。而种姓越是低贱,于外表上也就越黝黑,越瘦小,地位也就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