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狗这个名字如果出现在六七十年前,或是更早的时候,似乎没有什么不妥,即使是四五十年前,一个农村人取这两个字作小名,也是很正常的。可这个名字,偏偏出现在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学生身上。
李二狗本不叫这么二狗这个名字,他本名李二苟。只因为他他出身农村,父母偏生是个文盲。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这一丝不苟的苟字。为了买弄学问,于是乎,他大哥叫做李不苟,依照排行,行二的他也就得了二苟这个名字。
也许是因为名字的关系,李二苟的长相实在龌龊——看完第一眼,一辈子忘不了,因为做噩梦的时候总是出现。体重又实在惊人,而且和个头成反比——一米六的个头近一百八十斤的体重。
李二狗是个男人,而且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有着所有正常男人的通病——好色,而且这个家伙不是一般的好色,因为个人原因,属于闷骚型。
如果好色这个毛病长在一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英俊少年郎身上,想来绝大多数美少女都会心甘情愿的依附于他。
如果好色这个毛病长在一个虽然称不上英俊,但家世不俗,年少多金的二世祖身上,美女更不会在意,通常会一边骂着“纨绔子弟”,一边带着一脸幸福加兴奋的笑容主动靠上去。
如果是一个长相粗鄙,但一掷千金的大富翁,哪怕他身材和体重再不成比例,那些向往奢靡生活的青春少女也会如同扑火的飞蛾,不顾一切的飞上去。
事情的关键在于,李二狗一没有英俊的相貌,二没有显赫的家世,三没有足够他挥霍的金钱,于是乎,他只能作为一个望着美女干咽唾沫的可怜虫。在班上,他没有一丁点的女人缘,即使是班上那个比他长得还恶劣的史前恐龙,见到他也退避三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