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2 / 2)

她只觉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在隋旭初又一次问“can you y the piano”时,她可怜兮兮地道:“旭初哥,我头疼,你摸我是不是又发热了?”

隋旭初觉得这个余当当虽然并不是他上一世便认识的余当当,但自己仍旧像认识她很长时间似的,可以瞬间洞悉她的内心。

就像现在,他抬手摸了摸她的额头,不动声色地将七年级英语课本翻到最后的单词汇总页,指着头两页敲着课本道:“今晚之前把这些全部记熟,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会告诉爷爷你还没有退热不想吃饭。晚饭之前我来抽查,背不出的话,我还会告诉爷爷你仍旧没有退热仍旧不想吃饭。”

这个时候,正午的阳光斜斜照进了窗子。他站了起来,少年单薄修长的身影,闪着金色的光晕倒映在她瘦小的身影之上,压迫感十足。

她认命地撇了撇嘴,只听他欢快地道:“好了,我要下楼喝鱼汤了。”

隋旭初乐哉乐哉地下了楼,余当当一下子倒在了床上,半晌才摇摇头悠悠地道了一句:“非人哉,兽也。”

中午吃饭的时候,果然没有人来请她这余家二小姐下楼吃饭。余当当摸着自己空虚的肚皮,跟随着点读机在那里乱哼着“so easy”。

下午两点多钟,安雨晴端着一碗白粥,两样小菜来到了她的房间。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的她感激涕林,雪中送炭的人可是比亲妈还亲。

余当当的娇柔表现的极为恰当,多一分造作了,少一分则不够震撼人心。她眼眶红红(这是饿的(﹃))地道:“三婶,这个家里除了爷爷,就属你最疼我了。”

可给安雨晴乐的,非要亲自喂她吃饭。

余当当半推半就,斯文地张嘴含下安雨晴送到唇边的白粥,挑衅地看向随后而至的隋旭初,心道:竖子!汝饿不死吾。

隋旭初的眼里似乎藏着笑。

一碗白粥很快见了底,安雨晴端着碗筷下楼。临走的时候,嘱咐了余当当好好休息,又亲的发腻拍打着隋旭初,叫他赶快回去歇着。

这个孩子真是越来越让人满意,若不是有他提醒,她又怎会想的起来亲自熬上一碗白粥给余当当!

想着他的好处,这会子安雨晴倒是真真切切关心起他来了。

隋旭初扬扬下巴,扬起的方向正是余当当藏着英语课本的贵宾熊抱枕,一言不发地跟着安雨晴出了门。

余当当虽心有不满,但到底不敢犯浑,心里又拧了股劲儿,逼迫着自己摊开课本,认认真真地背了起来。

晚饭之前,隋旭初果真上来抽查,余当当也算争气,对的内容十之七八。隋旭初的心里是很满意的,可面上没有露出分毫,又存了分逗她的心思,便慢条斯理的说:“后半晌喝得白粥,约莫着你现在是不太饿。”

这一回余当当表现的出乎寻常的硬气,赌气似的往床上一躺,闷闷不快地道:“不饿不饿,你快走。”

隋旭初知道安雨晴专程为她准备的白粥已经熬上了炉,笑笑不再说话,就下了楼。

作为一家之主的余老太爷已经端坐在餐桌的主位之上,余家唯一的文化界名人—wv经济二十分的知名主播余兰芝破天荒地出现在余家的餐桌之上。

初下楼的隋旭初自动弱化着自己的形象,等走到餐桌向众人一一问好的时候,一个毫不张扬周身寻不出一丁点儿特色之处的继子形象已经完美出关。那种隐身的状态,若不是有心之人,谁也不会注意到他是从二楼余当当的房间走出来的。

余兰芝和善地笑着正同老爷子说着什么,瞧见隋旭初,像不经意一般问:“旭初,当当好些没有?”

隋旭初正视着她,连带着将她身旁的蒋晔也看在了眼里。余兰芝很美,这一点蒋晔倒是遗传了不少。她属于那种走到哪里都会被镁光灯聚焦的风头人物。她艳光四射,她的美不同于刘真芹大家闺秀似的端庄秀丽,也不同于安雨晴的妖冶迷人,她是自信自强的职场女性,她的美丽里带了两分野性,八分干练和知性。

隋旭初以成年人的眼光审视着她,却在心里冷笑着,为了弥补将私生子送进孤儿院十年的亏欠,不惜一切代价想要将整个余氏送进原本没有继承权的私生子手里,这样的母爱真是伟大至极。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嘲讽,紧接着很是紧张地斜眼看着正紧盯着他的余叮叮,一副心虚被抓的表情,支支吾吾答不对问地解释道:“姨妈让我上楼去叫当当吃饭,当当说她不想吃。”

余叮叮的心里咯噔一跳,难道是昨晚她的戏做过头了,隋旭初怎么会示好余当当?怎么可能!她能给的余当当绝对给不了,她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

余兰芝一副了然于心的姿态,她实在是搞不懂蒋晔有什么好担心的,余叮叮和余当当两人,一个鲁莽,一个弱女,怎能担当起继承余家的重任呢!另外这个完全不被余家承认的继子,不过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

作者有话要说:求,求,求

8梦遗的

晚饭过后,安雨晴继续留在大宅里做孝顺媳妇,脑袋被开了瓢的隋旭初拜别了众人,准备自己先回了冬霜馆洗洗睡觉。

裁缝起家的余老太爷是个没什么文化,但挺有雅兴的一俗人。当初建造这个半山别院的时候,一共建了四套房子,春馨馆就是老太爷本人住的主宅,又在春馨馆的东南北建造了夏桑馆、秋落馆和冬霜馆。现在的夏桑馆和冬霜馆各住了余天民一家和余江民一家,秋落馆原本是余海民的,自从他出事以后,便成了空宅。

五年前,余兰芝和蒋邦结婚的时候,曾经打过秋落馆的主意,不知余老太爷是出于什么考量,最终没有同意,而是叫他们住进了主宅。

哦,对了,余兰芝的丈夫蒋邦是余氏的律师,他本人是余老太爷发家之后从老家接过来培养的内定女婿人选。谁知,余兰芝十八岁那年跟个弹贝斯的小子跑到了加拿大,后来不知怎地,两个人分了手,余兰芝从加拿大回来的时候,已经怀有5个月的身孕,也就是现在的蒋晔。

余老太爷本来是想弄个收养证明,唬弄唬弄群众的眼睛,将蒋晔养在身边。但是余兰芝却死活不同意,非说看见蒋晔就会想起那个伤透她心的贝斯手。余老太爷没有办法,只能将蒋晔送进了孤儿院。

兜兜转转了一大圈,余兰芝还是嫁给了她父亲为她选定的丈夫蒋邦。

等到余兰芝怀着蒋甜甜的时候,可能是受孕激素的影响,又哭着去求老太爷说她想儿子了。

余老太爷又没有办法,和蒋邦谈了两个多小时,不知道许了蒋邦什么,只知道他一出老太爷的书房便直接去了孤儿院。

从那时候起,余家便多了个蒋晔。

隋旭初走在回冬霜馆的必经小径之上,放眼望去满是荒芜。现在是冬天,寸草不生,就因为宅子的名字带了个冬,除了种植了数棵腊梅,整个园子并不像其他园子那样有四季常青的绿草。这也是余老太爷的恶趣味之一,像夏桑馆的前头挖了坑放了点水种了不少的莲花,秋落馆则是被无数的枫树包围着。按他的意思,四季就得有四季的样子,冬就必须得荒着。

这么说来,余家第三代的奇葩性情,皆是遗传了老太爷的。

隋旭初不由自主地扬着嘴角,却被突然跳出来的余叮叮,吓得将笑容凝固在嘴边。

“旭初。”余叮叮一上来就想献上拥抱。

隋旭初不动声色地躲了过去。

余叮叮很是不满,却晓得不能逼的他太紧,否则适得其反的道理,便强压着性子,温和地说:“旭初,昨晚我是气过头才会说叫你选边的混账话,我知道再怎么说她都是你的继母。不过,她的行径实在是……”

余叮叮瞧了瞧隋旭初面无表情的脸,又下起猛料,眼泪刷刷地往下掉,“旭初,你知道的有哪个做子女的不爱自己的父母,不想有个圆满的家庭。三婶她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是啊,有哪个做子女的不爱自己的父母。”隋旭初上一世便不明白这个道理,好在这一世终于醒悟了过来。谁亲谁疏,已然有了定夺。

隋旭初不再言语,而是绕开了余叮叮大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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