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1 / 1)

楚知意出生名门,又在国内的芭蕾舞界有一席之地,一向自恃清高。

若是在普通的酒店餐馆,她不会做出如此无理的行为自降身份,甚至蛮横硬闯。

但那是瑾瑜公馆,她不得不这样。

那位管家口中的馆长,就是时怀瑾。

也是安之一出生就定下婚约的未婚夫。

而这所谓的婚事,不过是两位老人的约定,作为安之的母亲,她至始至终,都不同意。

没人比她更懂安之的天赋。

安之是少有的芭蕾天才,她有着好看的脸蛋,柔韧的身材,坚毅的心智,和对舞蹈无限的热忱。

这样为舞蹈而生的人,就应该活跃在世界舞台上,发光发亮,而不是重蹈她的覆辙,因为家族的安排嫁人生子,还没爬到最高点,就跌落神坛。

于是她这二十几年来,想尽办法避免安之和时家有接触。

她做到了,安之到目前为止,连自己的未婚夫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但是现在,一不小心,就会功亏一篑。

……

瑾瑜公馆,六楼。

灯都熄了,只有厨房亮着,从外面上,整层楼都是昏暗的。

安之站在时怀瑾的身后,看得太过认真,连门外因她而起的争吵她也忘了。

刚做好的珍珠煮二十分钟,焖十五分钟,反复过凉水洗净,置于熬好的黑糖中,40度恒温。

水烧沸放入红茶,搅拌过滤,冰浴锁住茶香,再倒入牛奶……

时怀瑾不急不缓,每一个动作都很精细。

他的手非常好看,指甲被修剪得很整齐,手指修长白皙,精致到每一个骨节,每一个细节。

这样的一双手在做食物的时候,会让人下意识的觉得很好吃。

安之觉得,看他做美食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渐渐的,安之的视线送他的手上往上移,移到他比手还要精致的脸上。

喉咙不自觉动了一下,吞咽下口中分泌过多的口水。

……

空气中奶香味越来越浓郁,还夹杂着焦糖的甜腻和清新的茶香。

终于,奶茶做好了,时怀瑾在杯子里插上一根吸管,转身将奶茶递到安之眼前,扬眉示意她喝。

安之小心翼翼的接过,双手很虔诚地捧着,低头喝了一口,细细的品尝着。

吸管很粗,一口奶茶总能吸上几颗珍珠,安之鼓着嘴巴,小口小口的咬着珍珠。

茶香浓郁,奶味醇厚,珍珠圆圆的,软软糯糯,很有嚼劲,又带着黑糖的焦香,一口下去,层次丰富。

她从来没有吃过这种口感的东西。

难怪南桑会说珍珠奶茶是所有女生的最爱,还说她没喝过很可怜。

她也觉得之前的自己很可怜。

安之抬头看向时怀瑾,含着奶茶赞叹到,声音有点含糊,“好好喝,不过好像不是特别甜。”

她咬着吸管浅笑,一脸满足。

时怀瑾分明看到她连眼睛都亮了。

“甜品不是越甜越好,刚刚的草莓慕斯够甜了,一天吃太多糖不好。”

“牛奶用的是脱脂牛奶,适合你。”

珍珠也没放太多。

闻言,安之一愣。

这话和楚知意说过的话类似,但是又很不一样。

他说吃太多糖不好,却会做好吃的甜品给她吃,然后在下次少放一点糖,做出适合她吃的东西。

而楚知意也说吃太多糖不好,于是从来不让她吃糖,连含糖分太高的水果都控制得很严格。

小时候,就为了不让她吃糖,楚知意甚至会拿她最害怕的事和人来恐吓她。

那些刻进骨子里的恐惧,就是这么来的。

很多事都是小事,但是只要做到极致,积累的次数过多,就会变成心里的阴影,把人困住一辈子。

安之眼底一热,而后迅速地下头 ,狠狠吸了一大口奶茶咽下,抿着唇笑,“嗯,我很喜欢。”

她的长发披散在脑后,头顶翘起几根,透着虚金色,毛绒绒的。

和呵呵挺像。

时怀瑾不自觉抬起手,指尖触碰到她的发丝,指腹微痒,他马上反应过来。

手在空中转了个弯,划过一条顺滑的曲线,最后落在吧台上的另一杯奶茶上。

握住杯腰递到嘴边吸了一口,而后随手放在一边,转身继续切水果,不再看安之。

安之适应了和他单独待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比之前自在了很多。

她咬着吸管从时怀瑾背后探出头看了一眼,透明沾板上赤橙黄蓝青蓝,他手上还握着紫色的火龙果继续切。

“你这是要做什么?”

时怀瑾头也没抬,淡声回答:“芋圆。”

安之恍然大悟,睁大了眼,“彩色的?”

“嗯。”

这些都不在自己的认知之外,安之不再多问,又变回了安静的小尾巴,一边小口小口的吸着奶茶,一边默默地看着。

她喜欢这里,希望时间变慢,希望这杯奶茶永远也吸不完,希望他一直切下去,直到把大冰箱里所有能切的东西都切完。

可是纵使她喝得够慢,一杯奶茶还是见底了。

时怀瑾的彩色芋圆也做好了。

五颜六色的小园子裹着一层薄粉,圆溜溜的一颗一颗放在透明的大圆碗里,非常可爱。

墙上的挂钟匀速走着,“哒哒哒”,时钟指向富有艺术感的九字,显示着时间已经很晚了。

见安之没有离开的意思,时怀瑾不得不出声提醒,“不早了,要回去吗?”

这是逐客令。

“嗯。”安之没好意思再继续待下去,低低应了一声,转身走向大门。

出门前,她犹豫片刻,摸了摸太子抬得高高的大尾巴,仰头看着时怀瑾小声询问道,“我能带一点你刚刚做的东西走吗?”

“我想送朋友。”

“可以。”

……

最后,出门的时候,安之怀里多了一个很大的纸袋。

出于地主之谊,时怀瑾把人送到了楼下,顺便让时英把司机叫了过来。

只要婚约还没结束,她就还是他的未婚妻,确保她的安全,是他最起码要做到的……

车稳稳地停在门口,安之门外迈了一小步,而后又放下袋子,突然转身,像的小炮弹一样冲进时怀瑾怀里,抬手轻轻抱住他的腰。

“谢谢。”

小脸埋在他胸口,声音被衣服挡住,闷闷的。

安之仔细感受了一下,确认了,她不反感和他亲近。

或是气质使然,或是磁场相近,和是否太突然无关,和太过紧张也无关,她就是不排斥他。

“我还能再来吗?”她问。

拥抱很短,从猝不及防被抱到撒手,大概只停留了半秒。

快到时怀瑾刚抬手想推开她,她就已经退出了他的怀抱,对他轻浅一笑,转身提起袋子走向了车子。

屋檐下的灯大亮,可时怀瑾依旧看不分明。

他微眯了眯眼,没看清刚刚她是笑了,还是没笑。

也忘记了,自己刚刚是点了头,还是没有。

……

车很快被黑夜吞没,时怀瑾转身准备上楼,时英走到他身侧,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出了口:

“老板,我送你上去?”

时怀瑾脸色冷淡,“不用。”

“可是,老板,五楼的灯坏了一盏……”

“没关系。”时怀瑾打断了她的话,抬手揉着眉心往楼梯上走。

时英看着他的背影,目露担忧。

保安踱步过来,在时英肩上拍了一小,笑声爽朗地开玩笑,“时管家,你可真是大惊小怪。”

“坏了一盏灯而已 ,又不是完全看不见,老板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要你一个女人送?”

时英收回视线,狠狠拍开肩上的手,瞪了保安一眼,厉声道:“你懂个屁。”

“我还没说你呢,一个大男人,连个女人也拦不住。”

听了这话,保安张开双臂,夸张地比了个手势:

“那是一个女人吗?那是一个身后跟着五名壮得像熊一样的保镖的女人哪!”

时安嗤笑了一声,“不是退伍兵?不是只身和黑熊战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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