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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已经不想管恋爱结婚这种事情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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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什利家位于很普通的街区里,公寓附近是一个公园,背面是一条大马路,偶尔传来喧嚣的喇叭声与喧嚣而过的跑车引擎声。

比依上门拜访的时候是周六,阿什利刚把教案整理好,听见门铃声,去开了门。

“我还怕你找不到。”他让比依进了门,“还在想要不要去地铁站接你。”

“你太小看我了,”比依朝他晃晃自己的手机,上面是地图导航。

“我还是会用这个的。”

阿什利看得出他的手机很旧了,外形比现在的最新款小了两圈不说,屏幕边缘围着细细密密的碎裂痕迹,几道狰狞的划痕横亘在上面——屏保是他女儿的照片,但应该是小一点的时候,那时候小姑娘扎着两个团子头,脸上肉更多一点。

虽然嘴上说得百无禁忌,可今天比依还是穿着平常装扮,一副来拜访的样子来见阿什利的。白色的T恤和牛仔裤,一头蜷曲的头发也被事先用水打湿过而显得服帖。看起来普通而寻常,甚至有点像还未出校园的大学生。

相反,他嘲笑阿什利:

“老兄,你也太居家了。”

阿什利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子,胡子蓬乱得像杂草,脸也没洗,T恤上还沾着昨天吃速食意面时沾到的黑椒汁……在干净打扮的对方面前,纵使他粗枝大叶,也不免有些不好意思。

“那……等我一会。”

阿什利摸着下脸颊的胡子,从房间里拿了件衬衫和裤子,在走进浴室之前指了指沙发的位置;

“你可以先坐会。”

然而等他把自己打理干净,换了衣服出来后,却发现比依并没有坐在沙发上——对方钻进了阿什利的房间里。

书桌上一片乱糟糟,两摞文件像小山似地堆在电脑两旁,速溶咖啡袋干涸在杯子里,眼药水,圆珠笔,写满字的纸散落其间。比依正饶有趣味地看着桌上的稿纸,意识到阿什利来了,转头问:

“你是教什么的?”

“可以算是语文吧。”

阿什利将桌上乱七八糟的纸张叠在一起整理好,塞进一旁的文件夹里。

“不过也不完全是,我自己也说不上,就是为了糊口……你知道光靠写作赚不了几个钱的。”

“怎么会,那个小青年的故事我很喜欢。”

“你别奉承我了。”

阿什利没想到的是,自己不过随口一说,竟让比依认真了起来,他有点严肃地看着自己,连语气也变得沉了一些。

“我认真的!”他重复了一遍,“我是说真的,老兄,你不应该看轻自己……”

阿什利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那本半年就进打折区的平庸之作有哪里让对方“喜欢“了,只是比依突然的认真令他有点手足无措。由于不知如何应对,便很快把话题转到别的地方:

“你女儿呢,今天不用陪她?”

“今天她学校有活动,我要在她回家之前赶回去。”

说着,比依就从书桌前转移到阿什利的书架前,看着里面的书,一副比刚刚更有兴趣的样子。

阿什利就这么看着他将书拿出来,这本看一下那本看一下,甚至比较枯燥的论文也一样,比依照样认真看了几页,然后就像实在不懂一样,耸耸肩将它放回去。

当看到书架第三排的时候,比依就像想起来什么一样,迅速跑到客厅里从自己的包里拿了什么出来,又跑了回来。

“你有这本书吗?”他问。

那是一册平装本,作家阿什利还算熟悉。

“这人啊,我见过,在书展上。”

“你见过?真好啊——”

比依神情中不乏羡慕,他摩挲着自己那本平装书的封面——那是本中篇小说,阿什利记得,内容大概是一对兄妹如何逃出亲生父母魔掌的,好像是那年的小说类年亚,还拿了几个分量挺重的奖。

“你这本也是从旧书摊买的吗?”

“嗯,”比依耸了耸肩膀,“你知道,新书很贵,我舍不得。”

他手上的书确实已经很旧了,纸质的封面上印着一大块墨渍。被夹着的书页也松松散散,摇摇欲坠,好像下一秒就要掉到地上,宛如老人家的牙齿。

“我……我办公室有精装的签名版,如果你需要的话……”

顿时,阿什利看到比依的眼睛亮了起来,他满怀希冀地看着他,仿佛一个求知若渴的大学生。

“是真的吗?太好了!你确定,确定要给我哦?”

“当然,反正也是出版社送的……我对题材不是很有兴趣。”

比起看同行的作品,阿什利更偏爱有些年代的作品,比如雷蒙德.卡佛一类的,因为一他不会因为对方“太过优秀”而产生焦虑不安,二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作品在他看来更有价值。

比依的高兴出乎他的意料,虽然对方上次和阿什利说在旧书摊看过自己作品时他已经看出对方对书的兴趣了,可没想到的是居然那么强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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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突然就想叫我来你家了?”

公园里,二人坐在长椅上,热狗上的番茄酱与黄芥末相交,滋滋冒着热油。

刚聊了一堆关于作家和书的问题,阿什利借机和比依抱怨了一堆类似实体行业不好做,临时讲师想转正很难一类的。这些他在平日并不好和同行或者同事说,因为阿什利知道大家都面对着一样的烦恼。

而等他说完,二人都感觉有点饿,于是阿什利提议到公园的餐车买东西吃,比依爽快地答应了——顺便付了两份的钱,照比依的话来说,“不想让你再破费”。

“就……突然想到的吧,“阿什利搔了搔自己脸颊,“既然都这么了解你的生活了,感觉有点不公平。”

如果真要他说“为什么要邀请对方到自己家来”的话,阿什利真说不出什么理由,也许是因为小时候他就喜欢叫同学来家里玩,到工作后编辑会来,同行会来,炮友也会来。“自己家”这个词对阿什利来说比起私人场合,更像一种社交场所。

“好像在约会。”

比依哧哧地笑起来,而阿什利没回答,只撇了撇嘴,接受了他的调侃。

吃完了热狗,阿什利转而将吸管捅进碳酸咖啡的塑料盖里。

噗哧一声,自杯子底部冒出细小的泡沫,金黄色的柠檬糖浆被吸管搅匀。吸一口上来,苦涩与酸甜一起在舌头上跳起舞来。

阿什利边吸着咖啡,看着不远处才被他们光顾过的餐车。

“你不打算找份正常的工作吗?”

比依将吃了一半的热狗放回纸盒子里,将盖子盖回去。

“我认为我现在做的挺正常的。”

阿什利明显并不满意于他这近乎于插科打诨式似的回答。

“我是指……和那个餐车店员一样的工作。”

餐车店员是个棕色头发的姑娘,扎着高马尾,穿着红蓝相间的围裙,戴着同样配色的鸭舌帽,正微笑着将一个甜筒递给一家三口中的小孩。

“你以为我没想过吗?”

比依那杯饮料一直被放在他身边没动,因为树荫缝隙的阳光而周身滴满了水。

“……也是。”阿什利想到对方住的那片街区的状况,意识到自己刚刚问的问题多少有点不食肉糜。

“虽然我已经不想管恋爱结婚这种事情了,但有时候家里有个人总比没有好。”

“嗯,同意,我现在想的就是到时候随便找个人过日子就算了。”

阿什利并非没有谈过恋爱,当然每次都是和女Omega。只是恋爱给他的感觉更多是累而不是欢愉。当然热恋的时候双方都是快乐的,可当充满多巴胺的那三四个月过去后,迎接他们的只是老套的猜疑,恐惧与疲惫。

他当然这么说了,顺便还给比依描绘了一下他们吵架后前女友的不可理喻,比如摔碎了好几个碗盘一类的,阿什利刻意地将事情描述得戏剧性了一些,以为这样能让对方也感同身受,或者作为对话的调剂,一起笑一笑就完事了。

可他没想到的是,比依很快就不耐烦地摆摆手,表示自己不想听这个。

“给我讲讲你们好的时候,吵架太没意思了。”

这……阿什利一时舌头打结。

他已经空窗一年了,前女友长什么样子,阿什利早忘得差不多了,和她一起生活的时候是什么样,更记忆模糊了。

“她……很喜欢那些彩绘的盘子,一直很想买一套已经绝版的,后来我托别人好不容易才买到,她收到的时候开心得直接抱着我就亲了好几下。”

比依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还有我们纪念日的时候,我会给她做吃的,虽然味道不怎么样,她也知道,但还是会夸好吃,然后我们整个下午都在做爱。”

而相应地,比依也给他讲自己的情感经历,阿什利认为他说的那些和自己的甜蜜经历大差不差。比依自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最后还补充了一句:“感觉好的东西都是相似的。”

相对地,坏的却各有各的狼狈。

——

“那时候我脾气不好,看什么都不顺眼,但他对我很温柔,渐渐地我就依赖他了。

“我几乎以为要结束这种狗屎日子了,你知道吧,就是那种,妈的终于到头了的感觉,但当然,结果你也看到了。”

到了下午四点半,比依说实在熬不住了,便在地铁口和阿什利分开,自己走入了黑漆漆的地下。

从治安正常的地方回到自己的世界去会感到失落难受吗?阿什利不知道对方会不会有这种感觉,他当然无法想象每天睁眼就听到枪响的日子,因为他一直生活得普通正常——当然这想法更加“何不食肉糜”,他自然没和比依说。

只是,刚和对方分开没几秒,阿什利就有点开始想念白衬衫牛仔裤,干干净净的比依了。

你正正经经的时候挺好的,他当然坦率地对他这么说了。

而比依很快吐吐舌头,就像平时一样,语气里带点挑衅地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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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高高在上的时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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