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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岁岁见自己的食物少了一点,悄悄把钱生华记在小本本上。

乌鸦飞到岁岁头顶站着,眼神睥睨,俯视钱生华,又把黯淡的黑色厄运光环补亮了一点。

钱生华看到乌鸦,本能生出一股厌恶感,蠢蠢欲动,特别想捡块石头砸一下。仿佛记得有人提醒,印堂发黑,必有灾祸,他又忍住了。

“谢谢、谢谢!我明天第一个来你家挑大粪!”钱生华反应慢了不止半拍,收起泡面,感激不已。

“我家没有大粪。”不死守墓人不需要上厕所,也不需要进食,靠圣水维持生机。

钱生华负责挑大粪是因为城里还有一批活人,也是饲养的储备粮。

没有狩猎到足够的猎物时,就杀一些储备粮。

如果狩猎到的活人足够多,就把多余的人当成储备粮,关起来。

这些储备粮也是需要吃喝拉撒的,钱生华专门负责挑他们的大粪。

城里也有人类定居,住在神宫另一边,与守墓人不在一起。那些活人已经被彻底洗脑,信奉大祭司,愿意为大祭司付出一切。

岁岁这样的小孩子,虽然年纪小,是外来的,对外界的一切有模糊的印象,大祭司不要这样的信徒。她只能作为储备粮饲养。城里一般不养小孩当储备粮,不好养,又吵闹,会直接把小孩处理成圣水。

这座城已经有了一个完成的加工链。

外界有许多传说,说云中之城是“吃人的城市”、“住着许多身穿白袍、躯干漆黑”的魔鬼,都很形象。

或许有储备粮成功逃出去过。

不管城中居民热情或者和善,他们都是以外界活人作为食物,才得以存在的,所以林夜白杀起来毫无心理负担。

钱生华因为一脸骆驼粪得名粪蛋,负责挑大粪,竟是因祸得福。总比作为储备粮关起来好,那些储备粮和肉猪没有任何区别。

晚上,陆陆续续有居民过来购买棺材。

林夜白以七折的价格把棺材卖了一些出去。

剩下的棺材,他决定第二天六折出售。

先把棺材全卖出去,再把屋子休整一下,感觉随时都会塌。

也不知道阿特拉斯怎么回事,连住处都不修缮一下。当然,他可能化沙太严重了,没有精力修补店铺。

除了护卫队以外,城中居民可以自己出去碰运气,三个一队,五个一组,要是狩猎成功,既能续命,又不用加入护卫队。

他们一般夜里才会出去,挑软柿子下手,大多数时候只要遇到活人就有收获。地宫是个很危险的地方,伤亡率很高,如果沙化不严重,没有居民愿意加入护卫队。

邻居见阿特拉斯一个猎物都没有带回来,去之前沙化严重,才劝林夜白去护卫队碰碰运气。

翌日,林夜白照旧让二狗照顾岁岁,他去狩猎小队,乌鸦藏在白袍里,很隐蔽。

“收粪嘞——”

“收粪嘞——”

“有没有大粪,有没有大粪五毛嘞——”

林夜白出门很早,正好看到钱生华推着一辆板车出来,上面放着几个黑漆漆的桶,喊着口号很有节奏感。

“好兄弟,上哪儿去啊?”钱生华看见林夜白,觉得亲切,就好像上辈子见过一样。那时候兄弟的脸没有这么黑,具体什么样不记得了,好像很好看,让人嫉妒。

“狩猎。”

“兄弟一路走好!回来我打酒给你喝!”钱生华挥挥手。

“不必了。”林夜白着实觉得很没有必要。

他骑着阿特拉斯的骆驼,与狩猎小队的其他人一起出城。

“阿特拉斯,斗篷戴好,小心不要被太阳晒到。”小队长提醒道。太阳可以加速沙化,如果身受重伤再置身于太阳底下,会瞬间变成一滩黑沙。

“好。”

这时还是傍晚,夕阳很美,林夜白并没有不舒服的感觉。

其他白袍人都因未彻底消失的阳光有些不适。

黑戈壁在沙漠深处,这边游客很少。

况且沙漠里也不止游客,还有走私者、毒枭、穷途末路的匪徒、凶犯、人口拐卖者。

穿过沙漠,可以接近其他几个小国。

白袍人都喜欢走远一点,狩猎小国的人。离他们最近的大国将人民安全看得很重,如果有大量游客失踪,就会出动很多人搜索,平添麻烦。

像扎布勒这种主动带人来黑戈壁的家伙,就是送上门来的肉,不吃白不吃。

骆驼走得很快,这次小队长盯上了一个散居的部落。有个小国十分落后,多民族散居。有的村子里只有百来口人,经常在沙漠里跟着水源迁移,就算抓光了,其他人也只会怀疑他们迁入了沙漠更深的地方。

“恶魔!!”

“白袍恶魔来了!!!”

虽然是一种陌生且混乱的语言,有主神空间自带的翻译功能,林夜白听懂了那些人的话。

在他们眼里,驼铃白袍黑骆驼,就是恶魔的标志。

深夜出没,凡是被抓到的人都会消失。被狼群吃掉还有骨头留下,被白袍恶魔抓走连灵魂都不得解脱!

很多年以前,沙漠里就开始流传白袍恶魔的恐怖故事,最近消失的人越来越多。

“全部抓走,一个不留!”小队长发号施令。

其他白袍人骑着骆驼,开始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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