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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1 / 1)

秦琰一觉睡到半夜一点。因为身上出了很多汗,所以他感觉身体轻松不少。

他习惯往旁边伸出手臂,却扑了空。

“阿璞?”他赤脚冲出房间,跑到玄关,她的室内拖鞋被放在鞋柜上,她穿过来的小靴子不见了。

他知道,她已经离开了。

他瞬间失去一半力气,地板的冰凉直接透进脚底。

原来被别人不告而别,是这样的感受。

没有彻底的痛苦,只有彻底的空虚,身体好像被掏空一样。

他快步走向房间,要拿手机给她打电话,无意间注意到原本什么都没有的茶几上多了一支笔和一张便条。

我先走了,给你做了面条,清汤在锅里,把清汤加热,再把旁边那碗面条和生菜一起放下去煮就可以了。ps:生菜已经摘好洗干净了。

钟璞的字很干净,端端正正,就像她的人,循规蹈矩,连一撇一捺都不会随意扬起。

那年暑假,他给她补习,看她做题慢吞吞的,连数字都是一笔一划慢慢挪出来。

“你是高中生吗?写的字跟小学生似的。”他当时嘲讽道。

“这样不是可以给改卷老师留个好印象嘛。”她弱弱地反驳,不过她也承认,自己的字偏圆润,别人乍一看都以为是小学生写的。

和她同居后,秦琰发现她竟然会在闲暇时间练字,后来还练上毛笔字了。

他走进客房,按照记忆在书柜里找到好几本中国风的裸装笔记本。

她过一段时间就会买新的笔记本来练字,她偏爱《飞鸟集》,一抄就抄了两本,还喜欢抄写李清照、纳兰容若的词。

他还记得,去年她买了一套水写布练字帖套装,还在他面前开心地炫耀,说这样可以节省墨水宣纸之类的。

当时他随意地听着,认为她太无聊。

她说这叫陶冶性情。

可惜她握毛笔时手会发抖,写的字都软绵绵的,没什么气势。不过她长年累月地练习钢笔字下来,写字风格变得偏瘦,但不狂狷。

秦琰翻开她的那些本子,一页一页的,通过这些字迹仿佛能感受到她的存在。

他发现,她在每一本写完以后,最后一页除了标明日期,还有一句“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心悦君兮君不知。

“你天天就在这里练字,不嫌闷吗?”秦琰认为与其做这些浪费时间事,不如出去打一场篮球。

“不会。”钟璞没有抬头,翻过一页继续写,“很有成就感。”

他不予评论,反正他管不着。

当时她还补了一句:“等我把字练到最好的时候,我要重新写一本送你。”

他不太在意地笑了笑:“行啊,不过我可能没那种能力欣赏而已。”

心悦君兮君不知。

他的心,似乎被里面的每一个字渐渐盈满。

她用几年时间去练习,练习怎样向他献上自己的爱。

他竟然一笑而过。

她最爱他的时候,他不知道。

她已然放弃之后,他才醒悟。

秦琰啊秦琰,你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说明:练字引用个人现实习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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