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提前打个电话通知一声!”
“前两天你妹妹告诉我,你马上就要回来了,我们还没怎么相信呢,大城市里平时很忙,我们都知道的。”
“没想到啊!”
余昀已经四年没有回来了,余父嘴上没说什么,但是心里还是很想念的。
父爱,总是无言。
“来来来,快进来!快进来!”
这时候他才看见了旁边的安婉妹子。
“这位是?”
“叔叔好!”
“我是余昀的女朋友!”
安婉妹子拎着礼品,露出了羞涩的笑容。
“好好好!”
“小子出息了!”
“都带着女朋友回来了!”
“都进来!都进来!”
“站在外面,像什么话?”
余父赶忙招呼着众人进了庭院。
不过十二叔上了三轮就开车跑了。
“大余!”
“我就不过去了!”
“你们父子俩好好叙叙旧!”
“等明天晚上咱们村里举行丰收大会,咱再好好的喝两盅!”
“走喽!”
只留下一地的灰尘。
“这家伙!”
余父笑着摇摇头。
余昀家的庭院和四年之前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很复古的打扮。
四周用篱笆围住,圈起来很大一片地,一部分用来养鸡当鸡舍,另外一部分种些蔬菜什么的。乡村就是这样,自给自足。
走过镇中央的那条大道,就进入了厅堂。
余昀家里是最早的种果树发家的。早在他还没有上大学的时候就推倒茅舍,盖了这么一座房子。
是砖瓦房,但是没有二层。
一个厅堂,四间卧室,一间书房,一个厨房罢了。
别的杂七杂八的,比如卫生间什么的都在庭院外边。
这种建筑按理来说通电很麻烦,通网更是不容易。但是余父硬生生靠着自己那半通不通的用电常识,解决了家里的用电问题,还在书房装了一台电脑。
八千八,当时可是顶配。
在乡村,男人是家里的支柱。他是最重要的劳动力,也是干那些杂活的最佳人选。乡村里的男人,啥都会一点。
什么修电视,修电脑,修电路,甚至桌子坏了,椅子坏了,锅坏了,他都能想办法修一修。
这是男人的传统技能。
余父也不例外。
厅堂足有五六十平方大小,里面有一套沙发,一台超薄彩电,一件大冰箱,还有一套茶几。
墙上挂着几幅所谓的名人字画,八成都是赝品,用来装饰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小的猫舍。
喵儿。
一只雪白的猫咪探出了脑袋。
脑袋上仿佛有大大的疑惑。
你是谁?你为什么在这里?
这不是我的家吗?
喵儿?
余昀微微一笑。
他去大学的时候,这小猫咪才刚出生没几个月。当时是被遗弃,然后余母不忍心,想到家里孩子走了之后孤单单,就养了下来。
一晃四年过去了,小猫咪变成大白猫了,不知道勾引了多少猫妹妹。
“这就是当时你妈养的那只猫,天天在外面和大黄打架!”
“七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