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 / 2)

四片硬邦邦的干面包一碰直掉渣儿,外加一份只能看见番茄和土豆的汤,这特么就是我的早餐!

老子真想把餐盘一巴掌拍翻在地!

塔莎见我半天没动,幽幽地说了句:“不饿的话,可以分给我。”

我立即拿起面包囫囵吞枣般吃起来,噎到时又不得不喝最讨厌的番茄汤。我虽然从昨晚就饿,但吃得这么急却不是因为饿,而是这种东西留在嘴里时间越长,越让人觉得难以下咽。

就当是到贫民窟体验生活了……我嚼着干面包默默地想。

吃完早饭,塔莎带我上工了,工作内容是——扫、院、子。

于是,在一个雨后清新的早晨,一个妙龄少女挥着一把大扫帚在偌大的庭院里打扫。

——不觉得这种画面很违和吗?领主的脑子里都是屎吧?这种粗重的活为什么要由女人来干?花钱雇几个壮汉能死啊?

我一边在心里痛骂那个混蛋领主,一边挥舞着扫帚一下一下地扫着地面。很快,我的额头上就有汗珠儿淌下来,呼吸也越来越重。

对面的塔莎倒是习以为常的模样,干了这么久仍能保持最初的节奏,而且不汗不喘。

我实在太累便停下来歇息一下,同时忍不住问她:“昨晚下过雨了,庭院里很干净,我们为什么还要扫?”

“这是规矩。”她抬头瞥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继续打扫,“嫌累大可以辞职不干。”

卧槽,杂役而已,用不用这么diao?

虽然心里愤愤不平,可毕竟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看她这架势,我若是偷懒,肯定会跟泰莉丝打小报告。我只好暗叹一声,继续打扫。

扫到前院时,突然听见数人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及马蹄声。塔莎立即冲我喊了一句:“待在那别动!”

我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立刻停在原地。

此时大门已经被打开,卫兵分为两列跑了进来,然后分立两侧,随即当中一匹白马跑了进来,马上端坐一人。

那人不到三十的年纪,五官硬郎俊逸,从肩膀的宽度和腿的长度可以推算出个子极高,一身墨绿色军装,一头黑色短发,没戴军帽,足蹬黑色皮靴,腰悬一把佩剑,剑柄与剑鞘皆是鎏金的底儿刻精美的花纹。

——这人好威风啊!

察觉到我在打量他,他突然扫过来一眼,黑色的眼睛射出锐利的锋芒。

塔莎不知什么时候已走至我身旁,立刻拽了下我的袖子,悄声提醒:“把头低下!”

我立即低下头,心想我的举动八成是触犯到这位贵族的尊严了。

特么的,我不就多看了两眼吗?看一下也不行,这是什么毛病?

待到那一行人全部离开后,塔莎白了我一眼说:“下次遇见领主大人时,别再看得眼睛发直!”

我:“……”

有没有搞错,我不过看得仔细一点,怎么就眼睛发直了?他又不是美女,我犯得上吗?

☆、第3章机会难觅

塔莎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我见领主长得好便犯了花痴。

真想呵呵她一脸!

原不想再理会她,但我突然注意到一件事——

那个年轻人是领主?卧槽,跟我想象的不一样啊!我还以为是个中年谢顶的胖子呢,贵族嘛,吃饱了没事做,所以脑满肠肥……

还有,那个领主是黑头发黑眼睛,除了皮肤白些,身材高大些,基本上就是东方人的长相啊。

在这个以白种人为主的国家里,竟然有一位东方血统的人当领主!

我问塔莎:“领主是东方人?”

塔莎白了我一眼,说:“不要打听这些,那不是你该问的。”

我默默撇了下嘴,心说塔莎对我的敌意可真够深的,八成是嫉妒我年轻貌美。

看她不愿与我多说,我也不再问她。既然混进府里来了,早晚我会知道这些事,再说这些事也不重要,只要能拿到圣物,不知道也无妨。

上午扫完院子时,我累得两条胳膊都抬不起来了。本以为午餐也许会有惊喜,结果和早餐一个样,还是狗都不爱吃的面包和素汤。

我抱怨伙食太差,塔莎再次白了我一眼,鄙夷地说:“你以为你是来当贵族小姐的吗?这里的工钱是在别处的两倍,馋的话大可以自己攒钱去买好吃的,府里不会提供给你山珍海味的。”

我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心说她说话能不能别那么冲?我又没说要吃山珍海味,普通的职工餐最差也是一荤一素外加一个汤然后主食任选吧?想不到这么大一个领主府连这么低的要求都达不到,差评!

下午的工作是去花圃里拔草。

七八月的天气,烈日高照,我却撅着屁股在花丛里拔草。

我这是得罪了哪路的神仙,才会变得这么凄惨?如果这一切都是梦,谁特么赶紧来叫醒我,我一分钟都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

有塔莎在一旁盯着,我连偷懒都很难。终于熬到日落西山时,我才得以跟着她回返。洗手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的手变糙了,唉,我那曾迷倒众多女生的纤长手指呦!

晚饭过后,眼看要到熄灯睡觉的时间了,我义正言辞地跟塔莎说了她脚臭的事。

她面无表情地盯着我看了很久,就在我以为她即将恼羞成怒揍我一顿时,她低声说了句“抱歉”,然后起身去了洗漱间。

我:“……”

原来她也可以这么讲理的吗?早知道,我昨晚就应该跟她说的。

她洗了脚刷了鞋,将鞋子放到门外通风处后,熄灯上了床。

虽然她没有理我的意思,但我还是轻声说了句“谢谢”,不管怎么说,人家还是照顾了我的感受。

这一夜,因为没有了刺鼻的气味,没有了持续不断的雨声,外加劳作了一整天,我直接一觉睡到天亮。

觉是睡得不错,可我本打算夜探领主府的!看来,只好将计划移到下一个晚上。

第二天的工作和第一天大同小异,我还是觉得累,但是已经不抱怨了。想要逃离这些,我只能尽快找到想要的东西。

第二天夜里我还是没能起来。没有闹钟真是一件悲哀的事。

就在我吃得不如狗、干得比牛多地熬了一个星期后,因为适应了这种工作强度,这天半夜,我终于在自己强烈意志的感召下醒了过来。

“塔莎。”我轻轻唤了她一声。

见她没有回答依旧轻轻打着呼,我悄悄下了床。为了怕被人抓住不好交待,我还是将女仆装仔细穿好,然后出了门。

这一个星期,我已经把整个庭院的地形都记住了。现在,我要观察一下寝宫的情况。

我藏身在一丛矮树后面,看着不远处的宫殿。此时宫殿的大部分已陷入了黑暗,只有三楼的一处窗户还亮着灯。如果我没猜错,那里应该是领主的寝室或书房。这个时间,除了他的贴身随侍,基本都睡下了,亮着灯一定是跟他有关。

是寝室还是书房呢?若是书房的话,等哪天晚上不亮灯了,我就可以翻进去看看。若是寝室,进去了八成要惊动他和侍卫。

我还得多观察一下才能做决定。

顺着原路返回时,我倒霉地碰上了巡逻队,领头的那个冲我喊了一声“站着别动!”,我只好乖乖举起了手。举起手后我才想起,他们拿的又不是枪,干嘛要举起手来,随后又默默地放下。

领头的是个金发的年轻人,身量略高,看起来不是很壮,但却给人一种很有气势的感觉。就好像一头猎豹,个头虽然不算大,但你敢动的话,它会立刻扑过来咬断你的脖子。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问道:“你是府里的女仆?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我冲他欠身施了个礼,答道:“你好,我叫唐妮,现在跟着塔莎工作,已经来了一个多星期了。”

这时队伍里有人出声,说是白天巡逻时经常能看到我。

那人点点头,转而又问我:“半夜不睡觉,出来干什么?”

理由还不有的是?我能张口就来:“半夜起来上厕所时,突然发现我戴的项链不见了,我觉得应该是白天在这里劳作时掉了。因为睡不着,就想着过来看看能否找到。”

“项链?”他微皱起眉头,显然有些不信。

“是条镀银的链子,不是很值钱,”我不慌不忙继续说道,“但那是我妈妈过世前留给我的,对我来说很重要。”

要想瞎话编得像真的,一定要能博取别人的同情。遗物什么的,最好用了。

他听后果然缓和了神色,劝我说:“今晚连月亮都没有,那么黑你怎么可能找得到,还是天亮后再来吧。”

就坡下驴前,我得把全套演完了。

“我怕天亮以后被别人捡了去……”我迟疑着说道。

“放心吧。”他微微笑了笑,“明天换班前,这一带都是我在值守,我会帮你留意的。”

“太谢谢你了!”我感激地说道,“那我先回去了,晚安。”

“晚安。”他冲我点点头。

我刚要离去,就听他说了句“等一下”,我的心立刻提到嗓子眼儿,这是要被看穿了吗?

他笑了笑,似乎还有些腼腆,轻轻开口道:“那个,你叫唐妮是吗?我是阿尔杰。”

他身后的队伍发出哄笑声,有人甚至低喊了一句:“好样的,副队长!”

我:“……”

卧槽,我这是被男人搭讪的节奏吗?

我冲他点点头,然后故作羞涩地跑开了。

嘛的,就让这个阿尔杰帮我找那个链子一直找到天亮吧!

因为那天夜里遇见了巡逻队,所以我不敢再半夜跑出去了,毕竟我这种“穷人”没有那么多首饰可以丢。

这天,塔莎给我放了半天假。我最惦记的东西就在领主的屋子里,所以我哪也没去,就坐在寝宫不远处的一个花坛上,眼睛在寝宫的各个窗户上仔细搜寻,想以此判断窗户后都是什么人的房间。

“在看什么?”

一个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吓了我一跳。扭头一看,是个身穿军装的年轻人,好像还在哪见过。

“是你?”既然他跟我说话了,定是认识我,我也得装作认识他才行。

他在离我不远处坐下,然后问道:“项链找到了吗?”

啊,原来是他,好像叫阿尔杰。

既然他这么问了,我只能接着演:“找到了,原来是掉在被褥里,早上起来叠被子才发现的。”我冲他笑了笑,“谢谢你还帮我想着这件事!”

他看了眼我的脖子,不知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问道:“怎么不戴了?”

我低下头故作难为情地说:“本来就已经严重脱色了,戴上也不好看,而且搭扣松了容易掉,索性就收起来了。”

尼玛,能不能不要再问我项链的事了?我在心里不停地咆哮。

他点点头,终于不再纠结这个话题,转而问道:“你坐在这里半天了,在看什么?”

又开始查问了!我简直要被他烦死。

“我在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进到里面工作。”我故作向往地看了宫殿一眼。

“你一定有机会进去的。”他轻声安慰道。

这话甚得我心!

我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叹口气说:“也不知道我还要干多久才能转为室内杂役。室内杂役薪水很高呢。”

“的确,”他点点头,“级别越高薪水越高,只要你干得好,一定会晋升的。”

哎呦我去,女仆还能升级!我忍不住暗自翻了个白眼,心说,给我个管家我也不稀罕哪!

不想再跟他聊下去了,我站起身冲他歉意地行了个礼,说:“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去了,要不塔莎会等急的。”

“好。”他也站起身,“改天见。”

“再见。”我转身往回走,刚走了两步就听见他喊“等一下”。

又来!能不能一次性把话说完?

我回过身看着他,他笑着望过来,问道:“你是不是不记得我叫什么了?”

这家伙不是真对我感兴趣了吧?

“阿尔杰,副队长。”我尽量保持着微笑。

他用手指搓了下鼻尖,似乎有些羞赧,语音也变得轻柔:“再见,唐妮。”

我点点头,毫不迟疑地迅速离去。

☆、第4章是福是祸

这天早上,我正在洗漱间刮胡子——虽然我的胡子很绒并不算重,就听见有人敲门。

“等一下!”我连忙开口。

塔莎的声音传进来:“唐妮,让我先用一下洗漱间,我肚子不舒服。”

那可不行!我腿毛还没刮呢!

“你先忍一下,我一会儿就好!”我赶紧将脸上的泡沫都洗掉。

“不行,我忍不住了!”

我:“……”

想了想,还是决定让她先用,毕竟不能让她真的拉在裤子里。我将裙摆放下,见小腿上稀疏的腿毛并不是很显眼——毕竟我每天都刮,便将门打开。

塔莎硕大的身影一闪而过,见她一下子撩起裙摆马上就要脱底裤,我急忙别过脸走了出去。

唉,我得时刻小心着,不能被人看穿是男的,但眼下我却跟女人共处一室,简直是处处尴尬。

若被领主知道我是男扮女装混进来的,没准会把我当成刺客或奸细,那样的话我的小命可就不保了。

转眼,我已经来这个世界半个月了,估计家里人已经发现我失踪了,我必须尽快回去才行。待在这里越久,家里人越担心,我这边也越容易露馅。

塔莎说府里快到月底时会改善一次生活,今晚会有肉吃,于是我这一天都干劲满满的,并且期待着丰盛的晚餐。

结果塔莎领回来的晚餐只比往常多了一片薄薄的牛肉……

这片牛肉只有半个巴掌大小,薄得都快碎掉了,放到嘴里都不够我塞牙缝的!

真心酸,说出来都是眼泪。

塔莎见我吃肉片时眼睛湿润,叹口气说:“过几天发薪水时,我给你放半天假,你去街上买点好吃的吧。”

“月薪只有二十个铜币,能买什么呀?”我忍不住嘀咕。

塔莎跟看神经病一样看了我一会儿,说:“普通人家一年也才花掉两三个银币而已。”

一个银币换一百个铜币,也就是说我现在的工作一年能挣上两个银币还多。

两个银币那么值钱吗?竟然能养活一家人?卧槽,为什么我之前当出来的两个银币那么不经花?早知道就省一点了,留着买肉吃。

唉,算了,等我回去后要什么有什么,谁在乎这几个钱啊。

几天后,正好是月底发薪的时候。

我干了半个月,领到了十个铜币,塔莎也当真放了我半天假,允许我上街买东西。

刚来这里时,我是没心情逛街顺便体验异域风情的,满脑子除了回家就没别的想法。但眼下知道这事急也没用,所以打定了主意先照顾好自己的肠胃。

特莱城很大,不仅是特莱德地区最大的城市,也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城市。可这个大城市却不及我那个世界里的一个乡镇,科技、经济、文化等领域都很落后,领主小子还得加油才行。

我在街上逛了一会儿,见到新奇的东西就驻足观看一下,若是吃的就买一点儿。很快,十几个铜币就花光了,但我的肚子却饱饱的。嗯,吃了肉,感觉就是好。

见时间差不多了,我便慢悠悠地往回走。路过一家卖水果的小店时,一个正在买东西的年轻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暗绿色军装,金色头发,怎么这么像阿尔杰呢?

我加快脚步,如果是他,我可不想理。谁知,他正好转过身看见我了。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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