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应该就是大伯母了吧。”于晚秋挽着额边被风吹乱的发丝,气定神闲,丝毫不显得慌乱,“首先,当年老爷子与叔叔他们是有立字为证的对吧,李叔叔,那字据还在吗?”
“在的。”老李忙不迭点头。
“既然字据还在,那就是具有法律效应。不管大伯当年出于何种缘由没有选择这块地,如今都已经成了既定的事实。你现在这么闹,还要强拆,那就是违法的。我们完全有权利报警。”
“说完法,我们说说情。大伯和李叔叔是两兄弟,家产分割明确。如今过了几十年,老爷子也已经不在人世。你这个时候过来要求分一半出去,于情不符。如果你真想要这块地,当年老爷子在世的时候,为什么不来要?”
阿仙被于晚秋淡定的目光逼的微微后退,诺诺回了一句:“当年我被那口子忽悠,忘了这茬。”
“好吧,就算是你忘了。难道一忘就是几十年?之前我听李叔叔说,有人想出价买这块地的使用权,建一个农家山庄对吧。而伯母你给李叔叔的价格却只有几万块,按照这块地目前的价值,几万块恐怕只是个零头吧。有些事情呢,我们顾念亲情不愿意捅破,可是伯母你们,实在是欺人太甚了。”
于晚秋说话有理有据,而且字字珠玑,根本没有反驳的理由。
事实就是这么事实,关键是阿仙是为了得到这块地的所有权。
阿仙忽然抬起头:“你是谁呀?一个外人,凭什么管我们家事?”
“我是于晚秋,李星河的女朋友,李叔叔未来的儿媳妇。也是这个家,将来的女主人。”
“所以,我不是外人。”
如果不是知道内情,恐怕连刘顺都要被于晚秋的气势给吓到了。
而且这些话说出来斩钉截铁,没有丝毫犹豫。
莫非李星河这小子当真把于晚秋拿下了?
不应该啊。
于晚秋可是无数人的女神,在公司这段时间,各种富家子弟追求手段层出不穷。
她怎么可能看得上李星河呢?
不过话说回来,李星河最近的变化的确很大啊。
的确变帅了,变白了,变厉害了。
最主要的是,变有钱了呀。
想到这里,刘顺忽然沮丧地发现,不知不觉中,他与李星河之间好像越来越远了。
“轰隆隆……”
一阵挖掘机的轰响传来。
阿仙竟然真的叫来了挖掘机。
“小姑娘,不管你说的多么天花乱坠,今天这块地我也是要定了。有本事你就报警啊,这个景点工程,可是温南市的振兴公司的,他们郭总可不是好惹的人物,连案情局的人也要给面子的。”
阿仙偷换概念,将这块地与景点联系到了一起。
振兴公司,以房地产起家。
老板郭聪,那可是手眼通天,黑白通吃的人物。
哪怕是于晚秋这样的人,对郭聪的事迹也耳濡目染,知道不少。
如果说温南市有人能够压住郭聪,除了政界大佬之外,估计就只有一个唐兴语老爷子了。
李星河倒是认识唐兴语,可是那位神仙一样的人物,会为了这么点小事从温南跑过来?
对方根本不讲理,哪怕是于晚秋也是咬着嘴唇不知该如何是好。
“东祥,要不你就同意出让一半土地吧。我做主,让阿仙再补你点钱,这事就这么定了。”说话的是李氏一族辈分较大的一个老人。
“是啊,你们这么闹,万一阿仙真的动起手,你也挡不住啊。”
“还有阿仙,你再给东祥拿三万块钱。这个面子你得给我。”
阿仙笑起来:“李叔说话,面子我肯定给,就怕他二叔不同意呢。”
“东祥,你怎么说?把锄头放下来吧,别让人看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