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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一夜话前程(一)(1 / 2)

李孟羲如同天上掉下来的一般,突然空降刘备军中,然后就被刘备看重,俨然成了军中最核心的人物。

这时,那些跟刘备从涿郡开始跟了刘备一路的士兵们,会如何想?

是人都有更进一步的想法,大家无不兢兢业业,这时一个乳臭未干的娃娃突然爬到了大家头上,估计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此有所微词,只是碍于种种原因,未表露出来而已。

真认真的说起来,李孟羲其实完全配的所得到的特殊待遇。

李孟羲直言大汉天命已失,言之凿凿,如果让普通听到当日李孟羲和刘关张三人的雄辩,就没有人会质疑李孟羲所受的待遇是否应该。

可问题是,当日辩论的内容,涉及到大汉天命已失这种敏感之言,刘备断然不会让普通士兵知道的过多,以免军心动荡。

所以,刘备不明确去提李孟羲所作所为,又对李孟羲照顾备至,这看在普通士兵眼里,自然就是什么本事也没有的李孟羲,待遇却高了大家数倍不止。

李孟羲很有礼貌,对谁都是笑脸相迎,士卒们也不至于为难一个孩子冷脸以对,但对他多少有些看法。

今日同食一灶,李孟羲顾及大家劳累一天腹中空空,说什么也不肯吃稠粥,他一个孩子,之前素不相识,能为大家着想,难能可贵。同食的乡勇们立刻就对李孟羲感官大改。再加上李孟羲出口成章,“不劳作,不得食。”的话一说出来,确实让人觉得就是个读书人。

十人加上李孟羲和弟弟总共十二个人,只有一瓦罐麦粥,并不多。

每人吃了一碗,各自又分了多半碗,粥就被分完了。

李孟羲有心算了一下,刘备的战兵每人一餐的口粮,不到二两而已。太少了。

吃完了饭,却是不需要去洗碗的,因为这些乡勇们一点粮食都不肯剩下,用舌头把碗能来回舔上三遍,舔的比洗的还干净。

李孟羲不好说什么,物资匮乏的时代,浪费一点粮食都是罪过。

弟弟砖头也会像兵卒们那样把碗舔干净,李孟羲自己却无法做到像众人一样。

让他不洗碗用舌头去(喵)舔,太难为他了。

拿过弟弟的碗,李孟羲跟众人说了一声,便自己去河边洗碗了。

他去河边的时候,老铁怕他不小心掉进河里,紧跟着他。

不一会儿,什长提着瓦罐也来了。

李孟羲还以为他要洗碗呢,原来什长是打水的,瓦罐里的麦粥虽然已经吃完了,一粒麦子也不剩了,但要是加点水,还能煮出几碗略微有些麦味的清水。

往常大家都是这么干的,一碗饭,能吃上三遍,有粥一遍,再舔一遍碗,再喝一碗连刷锅水似的清水,这才是完整的一顿饭。

都说当兵吃粮,可也并无多少粮可吃。

最后的一点清汤寡水,李孟羲没有喝,他给弟弟盛了一碗。弟弟白天说口渴,这下有煮好的水,好好喝个够。

一顿饭终于吃完了,围着篝火,李孟羲和士兵们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

交谈中得知,这一什十个乡勇,全是涿郡人士,并且无一是家中长子,都要么是次子,要么是在家中排行老三老四等。

也是,长子要留在家乡,要继承家里贫薄的家业田产,还有照顾双亲,还担负着流传血脉的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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