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自己和弟弟能够活下去,李孟羲开始苦思挽救的方法。
许久之后,李孟羲紧皱的眉头缓缓舒展。
他知道该怎么做了,只等刘玄德来了。
这一等,就是一天,直等到日薄西山,接着夜幕缓缓降临。
天色刚暗,李孟羲和弟弟被请到了一处营帐之中。
帐中左右插着两根松节火把,时不时噼里啪啦的松油暴响声中,火把山的火苗也在不住跳跃着,时明时暗。
帐中有矮几,矮几李孟羲很熟悉,不正是刘玄德中军帐中的那一张?
矮几上放了一个瓦罐和碗筷,瓦罐中应该就是龙套小兵所说的炖的鸡了,因为李孟羲已经闻到肉香了。
刘玄德虽未前来相见,但他命人宰了一头鸡炖好,给李孟羲送来了。
(难道是断头饭?)李孟羲不无幽默的自嘲了一下。
就算是断头饭,也得吃个吃的饱饱的不是?
龙套小兵把李孟羲和他弟弟领到这里之后,就告辞离开了,像是得到了吩咐不得打扰两人用餐。
李孟羲和弟弟迫不及待的来到矮几旁,李孟羲略显艰难的坐倒在了草席上,矮几有些窄,普通坐姿的话,腿能伸到矮几对面去了。
李孟羲倒是不觉得普通的坐姿和汉朝人的跪坐有何高下之别,不过,若是刘玄德会前来一唔,等刘玄德进帐一看,哇,一双脚穿过矮几,伸的老长,那两人还怎么对案而谈,岂不尴尬?
敏锐的发现了这个可能是问题的问题后,在舒服和严谨之间,李孟羲还是选择了严谨。
尽管没外人,除了自己就是弟弟,但是李孟羲还是选择了一本正经的跪坐姿势。
在李孟羲调整坐姿之时,弟弟早已经抓着筷子,眼巴巴往瓦罐里看,弟弟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看弟弟馋坏了的样子,李孟羲笑了,他拿了一根筷子往瓦罐里扎了两下,很好,鸡肉被炖的很烂糊,一扎就透。
李孟羲给弟弟撕了一个鸡腿,丢进弟弟碗里,然后又撕下了第二个,李孟羲看了看手中的鸡腿,犹豫了下,把第二个同样也丢进了弟弟碗里。
鸡腿上的肉很多,并且肉质绝佳,口感极好,大概是一只鸡浑身上下最好吃的部位了。
“二哥,你咋把俩爪子都给我了?”砖头一边抓着一只鸡爪狼吞虎咽的啃着,一边不解的问二哥为什么不吃鸡爪。
“因为二哥不喜欢吃啊。”李孟羲笑着,他用手把鸡架上的肉撕成一条又一条的,准备用筷子夹着吃。
“是爪子不好吃吗?可好吃了啊。”砖头把一只鸡爪消灭干净了,他把骨头咬的咯吱咯吱的响,一脸天真的问到。
“不是不好吃,是二哥不爱吃。”李孟羲笑着摇了摇头。
“二哥你咬一口吃吃,可好吃了!”弟弟很想说服哥哥鸡爪子也好吃,他抓着沾满口水的鸡腿递到哥哥嘴边,非要让哥哥咬一口尝尝。
“不吃。”李孟羲干脆利落的拒绝了。
“咬一口嘛!”
“哎呀!吃你的吧,别烦我。”
“对了砖头,你是不是没洗手啊?下次吃东西前记得洗手。”
以一个善意的谎言,李孟羲把两个鸡腿全骗着给了弟弟吃。
瓦罐中的这只鸡只是用很普通的方式炖煮,只是加了一些盐,别的什么佐料也没有加。
对差点要饿死的兄弟两人来说,一只肥美的清炖鸡,比任何山珍海味都更加难得。
原来鸡汤可以这么美味,李孟羲用汤勺舀起一勺鸡汤,轻抿一口,鸡汤的鲜美通过舌尖的味觉神经直抵大脑,李孟羲舒爽的忍不住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