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去就去吧,也耽搁不了几分钟,大不了晚一点回去,有他跟着也很安全。
他走过去,拉住了姜瑜的胳膊:“走吧,我们去看看,搞不好还真被小瑜你说准了!”
两个人穿过山坡,走了大约七八分钟,就来到了陷阱前。
一看到陷阱的模样,梁毅就傻眼了。
陷阱周围布满了各种动物的脚印,地面散乱着不少毛发,他中午铺在陷阱上的那层干树叶早就没了,陷阱里,躺着好几只野鸡野兔,而且有一只似乎还是被什么东西给压死了,闭着眼躺在陷阱的一角。
真是邪门了,莫非这山上的动物多得不胜数?否则怎么解释随便挖个坑就有一堆野物争前恐后地跳进来?
第88章
不止梁毅吓了一跳, 就连回去的时候, 胡大山看他用藤蔓拴起的一连串野物也是止不住的惊讶。
“小梁同志不错, 一去就逮了这么多野物回来。”胡大山捏着胡子乐呵呵地说。
一头雾水的梁毅冲他笑了笑:“是北斗山上的动物比较多吧!”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通, 为何会有这么多动物想不开, 自己往陷阱里钻。就山上的足迹来看,那里还来过一些大型的野物, 不过因为陷阱比较小,困不住它们, 这些大家伙都跑了。
胡大山还以为他是在谦虚, 笑着摇了摇头:“怎么可能, 经常在山脚下活动的动物都被人打光了。动物们都吓得跑进山里去了, 一个个跟成了精一样,现在偶尔能撞上一只都是走大运了。”
这些年还好点了, 以前没有吃的, 村民都差点把草根都扒来吃光了, 更别提那些动物了,为了活命, 动物也学聪明了,全躲进山里去了。
梁毅无言以对,捏着下巴想了想, 莫非他的运气比较好?
因为一口气抓了六七只野兔野鸡回来,这些东西也不好留着,怕跑了, 林英烧了热水,干脆把它们杀了剥皮烫了挂了起来。因为拿回来的肉比较多,她还特意留了一只兔子做麻辣兔丁。晚上四人好好地吃了一顿。
翌日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梁毅就独自上了山。让人惊喜的是,他昨天挖的另外三个陷阱里,也全是猎物,甚至还有一只半大的野山羊。
这简直太意外了,梁毅也打过不少次猎,可收获这么丰还是第一次,哪怕今天比昨天的准备更充分,带上了绳子和箩筐,但面对这么多猎物,还是不够用。
最后梁毅用藤蔓做了一根绳子,把羊牵着,然后再将其他猎物拴在长棍上,挑在肩头,特意选人少的地方,悄悄回了胡家。
胡大山两口子看着这么多猎物都傻眼了,这么多,连山羊都有。这小梁同志挖陷阱的技术得多高超啊!
“梁毅叔叔真棒,这么多肯定吃不完,咱们拿去收购站卖了吧!”姜瑜激动地拍了拍手,兴奋地说。
梁毅买什么都不要她掏钱,她只能跟着白吃白喝。这是姜瑜想出的补贴他的一个法子,不过能把山羊都逮着,真的是出乎她的预料。靠山吃山,北斗山可真是一座宝山,可惜她就要跟这么一个风水宝地说再见了。
这时林英和胡大山也回过神来,赞许地说:“对,天气渐渐变热了,也不能做腊肉。这些东西放不长,拿到收购站还能卖几十块。”
虽然收购站的价格比较低,但架不住梁毅扛回来的野物太多了啊,光那一头野山羊都好几十斤。
梁毅扫了一眼堆在地上的猎物,又瞥了姜瑜一眼。她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小嘴微张,激动地看着那只山羊,小手拍得都红了。
这么激动,应该跟她没关系吧。况且,她今早又没跟他一起上山,肯定跟她没关系。
梁毅收回了目光,点头道:“行,我去翔叔家借自行车!”
他去借了自行车回来,姜瑜他们已经用蛇皮口袋将要卖掉的野鸡野兔都装了进去,两个袋子,自行车后座一边挂一个,刚好合适。就是那头山羊比较棘手,装进蛇皮口袋肯定不行,牵着出去又太打眼了,被人看到不好,养在家里吧,山上的动物野性难驯,谁不定哪天就扯断绳子跑了,白忙活一场。
“待会回来杀了做羊肉汤吧,余下的肉分给大家带回去吃。”梁毅提议道。
好几户人家,一家也分几斤,两顿就吃完了,也不算多。姜瑜拍手赞成:“梁叔叔这个主意好,正好去年冬天咱们还没吃过羊肉汤呢!”
于是,梁毅去卖肉,姜瑜和林英负责做饭,等他回来再和胡大山一起把羊给杀了,然后煮了满满一大铁锅雪白的羊肉汤。等晚上的时候,沈天翔一家、王晓祖孙、林春花一家都过来了,坐了满满一大桌。
看到桌子中央那一盆白白的羊肉汤,还有好几盆肉,大家都有些不好意思。林春花说:“小瑜,你这太客气了,这么多肉!”
“婶子,是我梁叔叔运气好,去山上打的野鸡野兔,没花钱,大家今晚随便吃,敞开了肚子吃。”姜瑜笑眯眯地说。
林英也在一旁附和道:“小梁同志真是打猎的一把好手,不是亲眼所见,我都不相信,咱们今天有口福了。”
胡大山把过年胡利民兄弟给他买的酒拿了出来,跟胡大山、林春花的老伴、还有梁毅说:“咱们今天好好喝一顿,下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说起这个大家都有些伤感。不过相对于上了年纪的一辈人来说,聚散终有时,后会亦有期,他们经历过太多的悲欢离合,对生离死别已经看得比较淡了,更何况,姜瑜这次是进城,算是奔向更光明的未来,除了不舍,他们更多的是祝福。
但对于几个小辈的来说就有些难受了。
女人和孩子先吃完,男人们还在喝酒。林春花他们几个女人到一边说话去了,沈红英把姜瑜拉到了院子里,两个十几岁的姑娘并排着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
沈红英依依不舍地说:“姜瑜姐,去了那边,你要记得给我写信哦。”
姜瑜笑道:“当然,你好好念书,不要贪玩。”
沈红英算是生对了时代,她现在初二,再念两年,刚好高中毕业,赶上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高考,还没有放下课本,又年轻,记忆力正是最好的时候,但凡努力一些,都有很大的机会考上大学,给自己一个光明的未来。不像那些已经丢下了课本十来年,在田地中劳作了许多年的老知青们,他们要重新拾起课本,真的是很不容易。
“好啊,那你呢?咱们一起……”沈红英俏皮地眨了眨眼,差点脱口而出“咱们一起努力考同一个大学”,话到嘴边,她硬生生地改了个口,“努力,看看能不能获得推荐的机会,去工农兵大学!”
上工农兵大学的都是被推荐而去的,有一部分人是真才实学,但也有不少浑水摸鱼,凭关系等办法进去的。里面鱼龙混杂,有一部分人的文化水平很低,名不副实,这也就导致后世对工农兵大学的评价很低。
姜瑜可不想上,她也不希望沈红英去上,不过沈红英也没机会上,公平地考试必经取代这种不透明的选拔制度。
“这事以后再说,你好好念书吧,不然就只能回家相亲嫁人了。”姜瑜笑眯眯地说。
看她才十六岁,就三番五次被人提起婚事了。要是沈红英不上学了,媒人肯定会时常上门,没办法,谁让她家庭条件好呢,村长的掌上明珠,两个哥哥又在部队里,本人又念了不少书,在这金安公社,条件都算是很好的了。
十几岁嫁人!沈红英被震得浑身一僵,又是害羞又是害怕,拉住姜瑜的手使劲儿地摇:“姜瑜姐你就别吓我了!”
想到村子里绝大部分姑娘都在二十岁之前嫁出去了,沈红英觉得姜瑜这话并不是危言耸听。为了不小小年纪就嫁人,她一定要好好念书。
“逗你呢,翔叔这么疼你,可舍不得把你早早嫁出去!”姜瑜拍了拍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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