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趁机多顺几口清茶。
有一天,我突然良心发现,很诚恳地告诉他:您跟我讲的这些话,我一次也没听懂过。蓝染懒懒地勾了下嘴角,眼睛看着我,却好像又没把我放进去。放心,没指望你听懂。
就是那一刻,我竟然觉得这个神经病十分的寂寞。好像一个大雨天,人群在街道上的欢乐配着五颜六色的花伞,而他站在天色将尽的街头,静静听一声吹响的哨声,凌驾在所有的欢闹与喧嚣上空。我悄悄给他起了个外号蓝染求败。
我迟迟不能从真央灵术学院毕业,蓝染老师要离开去做队长时便跟管理人提议顺便把我带走。我本人当然是十分不愿意的,但苦贞子久矣的管理人马不停蹄地点了头,当晚就把我打包送走了。
我知道蓝染不是池中之物,一个尸魂界留不住他,跟着他对我这种没什么本事的鬼来说是莫得前途的。人家死神,一把斩魄刀,多么霸气,多么酷炫!我呢,只会搞些心理攻防战,钻出电视时但凡有人敢关个机都出不去。
蓝染队长语重心长地问我:贞子,你身上有很大的潜力,学校里那些常规学习方法无法帮助你,但你可以想办法自己开发力量。
我吓得连连摇头:那倒也不必,我觉得现在这样就挺好。他还要再说,我便直截了当地挑明:蓝染队长,您就别白费力气了,能打败您的绝不会是我。
得是多么夸张的想象力才能让他觉得我有这种能力啊?就这脑洞,不去晋江做个签约作者真是可惜了。
蓝染终于放弃了我这截朽木。除了要做五番队队长,他仍兼任了真央灵术院的特聘书法老师,平日里忙起来也没什么空理我,我便安心地在五番队当起了著名的吉祥物咸鱼。
见蓝染对我不再关注,他的忠实小粉丝桃姑娘也终于不再用略带幽怨的眼神望我。我很为小姑娘可惜可叹,多可爱的女孩子,怎么就想不开喜欢这么一个衣冠禽兽,魂届败类呢?那家伙可是神,一般人于他而言,说好听点是浮云,不好听就是蝼蚁。
神怎么会去爱一个蝼蚁呢?可他不爱也就算了,还要戴上一张伪装的面具,为这可怜的姑娘指一条自以为通往乐园的路径,叫她以为总有一天能将他的心门扣响。
但我敢保证,她就是把门拍烂,也没人给她开门。
桃姑娘的感情生活毕竟与我关系不大,远离蓝染之后,我很是度过了一段悠闲时光。对曾经召唤过我的那个女人的记忆已在时光中模糊成一团洇墨,至于更早的记忆,更是糊成了再也分辨不得的马赛克。我,贞子,逐渐变成了全新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