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凌霄听得快要爽飞了,尤其是断腿那一节。
陈燧简明扼要地描述完,之后往椅背上一靠,道:但是我们没带你去,你感觉如何?
我想杀了你们。宋凌霄咬牙切齿。
对,所以没有告诉你。陈燧竟然还抱起了臂,好整以暇地瞅着宋凌霄,就好像他做了什么英明无比的选择一样。
宋凌霄举起了手中的银筷子:那你还有什么遗言要讲吗?
我不想吃肉馅的汤圆。陈燧话音未落,已如兔子般蹿了起来,消失在雅间外面的走廊上。
宋凌霄把筷子一撂,跨过陈燧留下来当障碍物的椅子,狂奔出去捉他。
走廊上传来一阵激烈的跑动声,声音越来越远。
贴在墙上面壁思过的两人立刻从墙上下来,一前一后跑到门边,探头往外看。
真别说,宋坊主跑步速度还挺快的。飞飞燕一边磕着不知道从哪里拿来的瓜子,一边感叹。
那是,毕竟是我们主子亲自训练出来的。木二无时无刻不为主子感到荣耀。
你喜欢吃肉馅汤圆吗?飞飞燕侧头看向木二。
不喜欢。木二直率地说。
那我喜欢,我吃,你吃别的。飞飞燕撤回来,坐到了桌边,这一桌菜是陈燧点的,记在天字间账上,不吃就浪费了。
不好吧,万一他们回来了呢?木二迟疑。
不会,他们肯定不会回来了,飞飞燕说道,按照我对于这类欢喜冤家式剧情的把握,这个时候他们会跑到外面街上去,打闹一阵,再和好如初,不,是比初更黏糊,然后他们会重新选一家更上档次的本地酒楼解决午饭问题。
为什么?木二感到非常神奇,这怎么把握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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