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下了楼,邓绮坐轿回宫,顺路把宋凌霄稍到东城门附近。
宋凌霄找到第二个桥洞,顺着石阶悄没声下去,果然看见一个眼熟的背影,佝偻在那里吃包子。
宋凌霄的心脏砰砰直跳,手心里更是汗津津的,他矮身走进桥洞阴影里,来到郑九畴身畔。
郑九畴头也不回地说:去去,没有多余包子了。
宋凌霄蹲下来,尽量把声调放柔和:我能帮你找到双彩釉。
郑九畴猛地跳起来,脑袋顶结结实实撞在桥洞上,疼得他闷哼一声,又弹下地去,半晌间眼冒金星,分不清东西南北,仍然紧紧攥住来人的衣服,十分激动地问:你知道双彩釉在哪儿?快带我去见她!
待到眼前的阴翳散去,郑九畴定睛一看,认出了宋凌霄,他立刻像被毒蛇咬了一口一样,缩回手,恼恨地瞪着他:是你!
是我,我叫宋凌霄,是凌霄书坊的老板,我对你并无恶意,只是那天听到了你的故事,想帮你一把而已。宋凌霄诚恳地说道。
作者们都是敏锐而多疑的,要获得他们的信任只有一种方法,就是温和、耐心、持久、可靠,不管作者怎么发神经病作死无理取闹,都能永远保持微笑。
作为一个专业的编辑,宋凌霄有引以为傲的专业素养。
你怎么找到我的?郑九畴警惕地打量着宋凌霄,我们之间不过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关系,你这样死缠烂打,很是无礼,你知不知道?
宋凌霄笑了笑,仿佛压根没听见郑九畴说什么:你想找到双彩釉么?
郑九畴眼里闪过复杂的光,他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咬牙说:想。
那就行了,跟着我,我保证你能找到双彩釉。宋凌霄自来熟地拍了拍郑九畴的肩膀,站起身来,走到桥洞外面,回过身,冲郑九畴一笑,走吧?
不得不说,宋凌霄的皮相还是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的,只是,郑九畴被长得好看的人深深伤害过,他已经不相信第一感觉了。
否则,他也不会狠狠地顶了宋凌霄一下。
昨天在桥上,宋凌霄追出来,毫不犹豫地扑上来抱住他的胳膊,那时候,他的心情是非常复杂的。
一方面,他憎恨宋凌霄掀开了他的席帽,让他想要隐匿起来的丑陋模样暴露在天光之下;另一方面,他经年行乞,破衣烂衫又脏又臭,连隔壁桥洞的乞丐都不愿意接近他,这个少年却毫不犹豫,像抱住什么宝贝一样把他的胳膊抱在了怀里。
他自己都嫌弃自己,可是,却有一个人,愿意抱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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